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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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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清住址後,一行四人很快到了葉家,開門進入後,張一昂先打量了一圈屋子,房裡很舊,也顯得很冷清,進門處是一個鞋櫃,上面放了幾雙鞋子,有皮鞋和休閒鞋。他朝這些鞋子多看了幾眼,又注意到對面牆上掛著的佛龕,裡面放了兩張女人照片,佛龕前的供桌上已經收拾一空,另一旁的桌子上放著一臺筆記型電腦。

葉援朝搬出四條凳子讓他們坐,隨後自己坐在一旁,點起一支菸:「找我還有什麼事?」

氛圍顯得有點尷尬,張一昂輕嗽一聲,道:「是這樣的,昨天還有些事沒完全確認過,需要再瞭解一下。」

葉援朝吐了口氣:「好吧,我也知道你們是工作需要,有什麼要問的儘管問吧,速戰速決。」

張一昂鬆了一口氣,這樣的態度就方便了,忙道:「我想問一下葉所,你腳上穿的鞋子是多大的?」

「問這個做什麼?」葉援朝臉上露出一絲不解和警惕。

「王寶國案子兇手留下了一個腳印,」張一昂忙補充,「當然,我們不是懷疑你,只是例行的調查排除。」

「懷疑就懷疑,不用說客套話,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葉援朝一聲不屑的冷笑,「我鞋子穿41碼的,怎麼,是不是和兇手的一樣,如果是的話,你們可以抓我了吧?」

張一昂表情頓時停滯住了,滿是尷尬,其他三人也不例外,過了片刻才道:「葉所,我們能不能看下你的鞋子?」

「隨便,尺碼大小又不能騙人。」葉援朝抬起腳露出鞋子給他們看。

這雙皮鞋的鞋底確實寫著41碼,張一昂朝旁邊的一位警員示意,那人站起身來到鞋櫃前,把上面放著的鞋子一一拿起來看。葉援朝也不阻攔,一臉的無所謂表情。

全部檢查完成後,警員朝張一昂點點頭,重新坐回位子裡。

張一昂心裡已經完全把葉援朝犯罪可能排除了,無奈高棟要求必須查仔細,分毫不能放過,只好討好地笑了笑:「葉所,昨天你說11月25日晚上5點多時,你先在樓下小餐館吃了飯,是哪一家?」

「就是樓下斜對門的阿旺飯鋪,你們下樓就能看到,我常在那兒吃。」葉援朝回答很乾脆。

「之後你說你回到家裡沒出過門,有看過電視,上過網對嗎?」

「是的。」

「我們能看下你的電腦嗎?」張一昂目光對向了一旁的筆記本,筆記本沒有連著網線,下面有一個無線路由器。

「隨便。」

張一昂安排身旁的技術員開了電腦,檢視一番後,道:「張隊,可以了。」

張一昂點點頭,跟葉援朝道歉,說他們下面幹活的人也是沒有辦法,麻煩了葉所兩次等等客套話,帶人離去。

第十二章

「老大,葉援朝的鞋子都是41碼的。」一回到縣局,張一昂就拿著調查記錄找高棟彙報。

「所有鞋子?」

「是的,我們今天去了他家,他家門口鞋櫃上,放著四雙鞋子,兩雙皮鞋,一雙休閒板鞋和一雙球鞋,都是41碼的,他腳上穿著的一雙皮鞋也是41碼。」

高棟思索一下,又問:「所有的鞋子都是舊鞋子嗎?」

「對。」

高棟點點頭:「這表明葉援朝平時所穿的鞋子,確實是41碼。不過這還不能排除他的犯罪可能。兇手什麼線索都沒有留下,唯獨留下一隻鞋印,有可能兇手故意在犯罪時穿了雙40碼的鞋子,干擾我們的偵辦。」

張一昂一聽,臉露尷尬:「那我們得拿張搜查令去他家搜一遍了?」

高棟笑了笑:「這個再說吧,無憑無據申請搜查令查一個警察不合規矩。如果案子真和葉援朝無關,你們已經找了他兩回,再去就不太好了。」

張一昂苦笑道:「是啊,派出所的人一見我們就擺臉色,就差沒轟我們出來了。」

高棟哈哈一笑,安慰他:「辛苦了。然後不在場證明查得怎麼樣?」

「11月25日下午5點多,葉援朝在他家樓下的一家小餐館吃飯,這點我們已經跟餐館老闆確認,葉援朝經常在那兒吃飯。之後葉援朝稱自己回家看電視、上了會兒網,再沒出過家門。我們查過他的電腦,11月25日晚上確實有他的上網記錄。」

高棟微微眯眼,問:「他上什麼網站?」

「百度、新浪、網易、天涯,看的基本上是新聞頁面。」

「他看什麼新聞?」

「主要是國內的政治和實事新聞。」

「他有沒有上過不符合他年齡特徵的網站?」

張一昂看了一眼調查記錄,搖頭:「沒有,看這些政治和民生新聞應該符合他的行為習慣吧。」

高棟點點頭,繼續問:「他上這些網站是在幾點?」

「瀏覽器的歷史記錄只儲存哪天看的,不記錄具體幾點幾分,後來小劉找他的硬碟記錄,查出上網時間是在當晚七點到七點半之間。」

高棟眼睛微眯:「如果他七點半還在上網,就沒有足夠時間去殺人了。嗯……對了,你們有沒有問過寬頻運營商了,核實他家的上網時間?」

「查過了,現在小區裡用的都是區域內的共享頻寬,所以寬頻運營商不記錄具體每個小時段使用者家中的使用流量,只記錄該使用者某天是否聯網。由於葉援朝家裡裝著路由器,所以寬頻運營商那邊的記錄是葉援朝家中一直處於網路連線狀態。」

高棟思索下,道:「對了,葉援朝說11月25日晚上還在電腦上玩過單機版的麻將,有沒有查過麻將檔案的最新訪問時間?」

「查了,最新訪問是昨天,所以沒辦法知道11月25日當天他是否也玩過。」

高棟吐了口氣,又問:「葉援朝家附近有沒有監控探頭?有的話還需要查查11月25日晚上他是否真沒出過家門。」

張一昂道:「我們周邊看了一下,那塊地方是舊城區,監控很少,最近的一處監控離他家大概有五六百米遠,是個路口監控,他就算出了家門,也沒必要從那個監控下面走。老大,葉援朝11月25日晚上七點多上過網,證據確鑿,可以完全排除懷疑了吧?」

高棟沒有直接回答,轉過身,思忖片刻,最後嘆了口氣,決定讓張一昂回去繼續圍繞著王寶國人際關係調查,葉援朝的事暫時就到此為止吧。

他重新理了一遍思路。葉援朝有一定的犯罪可能,但基本上可以排除嫌疑了。

首先從動機上說,他如果因為家庭破裂去報復,應該直接找沈孝賢一家,不該去找處於間接關係的王寶國。

其次現場留下一個40碼的鞋印,葉援朝的幾雙鞋子都是41碼,並且全是舊鞋。表明他平時就穿41碼的鞋子。如果都是新鞋,那就要懷疑是葉援朝殺人後,買了41碼的鞋子來撐門面,擺脫嫌疑。

另一種假設的角度,如果說是葉援朝犯罪時,故意穿一雙和他平時不同號的鞋子,殺人時故意留下一個鞋印誤導警方偵辦,那麼他應該穿42碼的鞋子,而不是41碼。因為一個人穿著尺碼比實際腳碼小的鞋子,會非常難受,行動不自如,這種關鍵的謀殺時刻絕對不能出現行動不自如的情況。而穿比實際尺碼大一號的鞋,可以通過塞鞋墊,繫緊鞋帶來消除影響。

再次,葉援朝案發當天下午5點多在樓下吃飯,已經被證實。此後他回到家中,雖說沒有人證來證明他沒出過門,但他確實在11月25日晚上七點到七點半之間上過網,上網後再去蹲點犯罪,時間上很緊張,況且他也沒辦法預知那時王寶國還沒回家。

當然了,葉援朝也可以下載個軟體來進行自動上網,偽造他當晚上過網的假象。不過高棟從江偉、張一昂以及縣局其他接觸過葉援朝的人得到的共同資訊,勾勒出的葉援朝形象是個憋屈的老好人,並不是個邏輯嚴密、無懈可擊的聰明人,而且也不太懂電腦技術。這樣的人不會想出一整套不在場證明的偽證製造。

從犯罪動機、現場遺留的證據和不在場證明,幾乎都排除了葉援朝犯罪的可能。

再加上兩次張一昂找葉援朝調查時,葉援朝的態度和反應特徵,也完全符合他的心理。

到此,高棟總算把葉援朝排除在了王寶國案子外。

但他還有個更大的難題,是誰殺了王寶國?目擊者看到走路微微左傾,行動匆忙的傢伙是兇手呢,還是個普通的無關過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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