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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1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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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頓了頓,道:「我剛才用捲尺綁石頭仔細測量過了,三樓的擋雨板比五樓的最外側還寬出兩公分。按照你們此前的結論,石板原先是用玻璃膠粘合固定在五樓擋雨板上的,沒固定牢,被風吹了,石板掉落下來,剛好砸中胡海平。這結論有個大問題。如果是被風吹的,石板掉下來,那麼一定是石板的上方先傾斜落下,當整塊石板在空中處於水平位置時,貼地的石板另一側才開始跟著掉下去。石板在整個下落過程中,只受到垂直向下的重力,水平方向是不會發生位移的。而三樓的擋雨板最外側比五樓的寬出兩公分。也就是說,如果石板是從五樓被風吹掉下去的,那麼石板下落中,一定會先碰到三樓的擋雨板,接著再落地。我剛才檢查過了,三樓的擋雨板邊緣處沒有任何被砸到的痕跡。」

陳法醫微微眯起眼,點點頭。他知道高棟昔年是浙大工科畢業的,所以才會想到這一層。

三樓的擋雨板比五樓的寬。而石板如果是被風吹掉下來時,石板不會出現水平位置的位移,所以無論如何都該先砸到三樓的擋雨板,再落到地上。

現在三樓的擋雨板完好無損,唯一的解釋,法醫的結論是錯的。

高棟深呼吸一口,道:「基於這個證據,現在能斷定的是,石板絕不是被風吹下來的。有兩種可能。一是石板是被人推下來的,這才造成原本貼地的一側發生了水平的位移,使掉落過程中沒砸到三樓的擋雨板。另一種可能是,石板不是從五樓掉下來的。這兩種都意味著,這不是一起普通的意外,而是謀殺1高棟眼神寒光一閃。

「不是從五樓?可是上面的玻璃膠和石板寬度一樣啊?」

高棟道:「假如是一起謀殺,兇手故意留著玻璃膠,讓我們誤以為石板是立在五樓,然後被風吹下來的呢?走,咱們再去另外幾個樓層看看。」

第二十一章

到了六樓後,高棟依然不辭辛苦親自爬出窗戶,這時,他看到窗戶外底下靠牆處,釘著一塊有些古怪的鐵片。

鐵片大約有十多公分長,釘的位置剛好是正中間,鐵片上有個突起,整個形狀像個老式的窗栓,中間有個手指粗細的洞。

高棟看著這東西半天,叫過陳法醫:「老陳,這是做什麼用的,你知道嗎?」

陳法醫蹲下身也研究了半天,最後搖搖頭:「不清楚,沒見過這東西,看樣子是人為把鐵皮加工成這個形狀的。」

高棟皺眉點點頭:「莫名其妙冒出這個東西,有點奇怪。等下你先拍幾張照片。」他又找人測量了六樓擋雨板延伸出去的寬度,結果是六樓的擋雨板比下面幾樓的都要寬,也就是說,如果石板一開始是立在六樓,被風吹下去後,石板是不會撞到底下的擋雨板的。

現在高棟已經排除了石板是從五樓掉下去的可能,不,準確地說,是排除了石板原本立在五樓邊緣處掉下去的可能。當然了,如果嫌疑人從五樓把石板扔下去了,也是有可能的。

但六樓冒出一個釘在牆根正中,人為加工,形狀古怪的鐵片,又因為六樓的擋雨板比樓下的都寬。

高棟不禁思索,會不會石板是從六樓掉下去的?而這塊鐵片又跟石板有什麼關係呢?

如果真從六樓掉下去,兇手又在五樓塗了玻璃膠,顯然本意是想誤導警方的偵查。他在誤導什麼?他在掩飾什麼?

高棟深知,謀殺案中,兇手多餘的動作總是存在動機和目的的。

現在已經排除了石板是立在五樓邊緣處自然掉落的可能,那麼五樓的玻璃膠顯然是個掩飾。

所謂掩飾,就是兇手希望警方把注意力集中在五樓,而不是調查其他地方。

為什麼兇手希望警方調查五樓?一定是因為五樓調查不出結果。

真正的線索,在其他地方!

這案子兇手從頭到尾沒和胡海平直接接觸,兇手的腳英指紋、dna這些線索是查不到的,那麼兇手還會擔心什麼線索被警方注意到呢?

把犯罪的幾項基本要素都列出來,只剩一個答案:那就是犯罪工具!

兇手一定把某種犯罪工具遺留在現場了!並且這個東西是兇手短時間內無法帶離現場的!

所以才要五樓弄玻璃膠干擾警方的偵查注意力!

用列舉法排除了所有可能,只剩下這一種可能,只有兇手知道自己沒辦法第一時間清理犯罪現場,才需要事先偽造另一個現場!

從邏輯的必然演繹上推斷,既然看破了五樓是故佈疑陣,那麼這就是唯一的結果。

但是現在還有幾個問題。第一,石板不是從五樓掉落的,就一定是從六樓掉下去的嗎?第二,石板是怎麼被兇手弄下去的?第三,兇手怎麼知道石板掉下去,一定能砸死胡海平?

對於第三個問題,高棟從五樓的故佈疑陣中得到了啟示。

五樓的玻璃膠不是犯罪後塗的,而是犯罪前。說明這不是即興殺人,而是有計劃的謀殺。同時,這也表明兇手對整個謀殺計劃已經考慮周全了,說明兇手是個很有想法,很細緻的人。

那麼這樣一個人,顯然不會冒險去用一種完全憑運氣,從高空扔重物砸死底下人的方式進行謀殺。這個謀殺成功率很低,並且一旦失敗,後果很嚴重。

看來兇手對謀殺的成功率有著很高的把握。

高棟抿著嘴,想像著當時石板掉落的可能情景。

這樣的謀殺要成功,條件就是胡海平剛走到底下時,石板也剛好同一時間落到他頭上。

一種可能是,在胡海平走到擋雨板前的那個點時,被什麼事耽擱了,停留在原地。

另一種可能,兇手計算好了胡海平的走路速度,也計算好了石板下落的所需時間,在胡海平走到兇手既定的位置時,兇手拋下石板,隨後胡海平繼續往前走,石板在下落,當他剛走到擋雨板前,石板剛好落在他頭上。

高棟揉了揉太陽穴,這第二種可能聽著似乎有些匪夷所思,但他細想一遍,這種謀殺的可能性確實存在。

每個人的走路速度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環境下是不同的。但你在大部分時間裡,卻是以你自己的固定速度在行走。或許人自己從來不曾發覺,也不曾想過,但你每天大部分走路時,速度都是一樣的。

尤其是下班回家,走進家門口時。

胡海平每天下班回家,車子開進小區停好,下車後,朝單元樓走去。此時,他沒有心事,也沒有急著處理的事,而且是在平地上走,這段時間裡,每天的走路速度幾乎沒有任何差別。

走平地和爬樓梯不同。爬樓梯時,有時會心血來潮,跑幾步。但走平地時,同樣的一個人,同樣的一天,同樣的下班,同樣地走向單元樓,這個時候的速度也是同樣的。

高棟回想著自己下班回家的情形,他會把車開進地下停車庫,下車後朝電梯走去,仔細回憶,似乎自己每次的步行節奏也是差不多。

當每天走向單元樓的步行速度是一致的,那麼兇手就完全能通過設定這個詭計,造成重物高空墜樓,不幸砸死人的意外假象了。

當然,這只是一種可能,高棟暫時無法排除第一種可能。

假設第二種可能成立,那麼他可以判斷兇手八成是理工科的,因為這需要計算時間。

高棟是理科高材生,雖然高中畢業都快二十年了,但這些基礎的計算速度的物理學知識還是記得很清楚。

第二種方式殺人,兇手需要計算石板從空中墜落的時間,這涉及到重力加速度,不過這很簡單,任何一箇中學生,甚至文科生也知道該如何計算。然後還要知道胡海平的走路速度,這也很簡單,在單元樓附近蹲點守候幾次,掐秒錶就能知道了。

雖然這樣的謀殺所需要掌握的資訊很少就足夠,但高棟想著如果真有人會用這種方式進行謀殺,他依然覺得匪夷所思,畢竟,他從未見過,甚至從未聽說過。

現在是案件偵破階段,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匪夷所思的假設是需要的,並且這個假設的一切出發點,均是看破五樓玻璃膠詭計後的邏輯演繹,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隨後,高棟指揮警員,每一樓層逐層進行細緻的檢查,不放過任何可疑的東西,包括窗戶內外。

一直忙了幾個小時,除了在六樓看到牆角釘著的那塊鐵片外,再無其他發現。

高棟苦惱地嘆口氣,難道這塊鐵片就是線索?可是他看來看去這塊鐵片,始終想不出會有什麼關聯。

無奈,他只能讓人一邊先收集小區內的所有監控錄影,一邊安排人繼續逐門逐戶調查單元樓的每戶居民,另外,小區內的其他住戶也要進行走訪調查,胡海平的親戚朋友的人際調查也要馬上展開。

對上,為了避免被批評王寶國才死不到兩星期,又死一個法院院長的失職,高棟只能報稱是意外。可高棟今天經過調查,心裡已經很清楚,這不是意外,並且,這次的兇手恐怕有點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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