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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7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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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誰讓沈孝賢是紀委書記,監管所有其他單位,又是縣委班子主要成員,為官多年,勢力根深蒂固,又有省裡的硬關係擺著,縣級單位哪個敢動他兒子,就算告到市級單位,他兒子最後八成還是安然無恙。所以責任也不盡在王寶國和胡海平等人的身上。

如果沈浩他爹不是紀委書記,換做一般人,就算是個大老闆,開車把派出所副所長女兒撞死,怎麼都得按故意殺人罪死刑了。

這就是現實。

高棟沒能力也沒心思管他們寧縣的「現實」,他要做的就是破案,只要能破案,管他們縣裡誰是誰非,跟他都沒半點關係。

就像他讓江偉放了陳翔,並不是他有多大的同情心,不想一個孩子的前途毀了。而是連著兩起敏感案子的偵辦期間,他已經下令周邊媒體都不能報道了,要是因一個隨便能處理的小案子把媒體引來,最後把這兩起命案捅出去,那才是大問題。

所以這種時間點,他壓根懶得理會放走陳翔會跟寧縣其他單位鬧不睦,別給他添亂就行。

現在的情況,把葉援朝作為假定嫌疑人,和目前的偵查線索是不矛盾的。

先殺王寶國,再來胡海平,葉援朝有這方面的動機。

他做過偵察兵,又幹過刑警,有殺人的能力。

而且,王寶國和胡海平的住址,他都清楚。

但他也僅僅是有嫌疑而已,最關鍵的是:證據!

在沒有證據指向的前提下,貿然就把葉援朝列為第一嫌疑人,順著這條線查,如果和他無關呢?

那麼就會犯了案件偵破中的頭號問題,方向性錯誤。

高棟向來的辦案技巧中有一條,在沒有足夠證據的前提前,儘可能少下或者不下方向性結論,只有強證據支撐下做出的必然性推論,才是無錯的方向。

這套他擅長的辦案方法有著強大的容錯率,儘可能地利用人力物力,減少做無用功。

這也是他破案率遠高於其他刑偵專家的原因。

高棟尋思許久,顯然,表面上看,葉援朝是個嫌疑人的「合適人馴,卻沒有證據,尤其葉援朝的鞋碼不符,並且在王寶國案發當晚,有不在場證明的物證,所以他不能貿然下結論。

「最近葉援朝的表現和過去一樣嗎?」

江偉點點頭:「我找人偷偷問了,他還是和以前一樣,經常喝酒,也不太管事。」

高棟心裡剛對他重新泛起的懷疑又減少了一層,因為連續殺人案中,兇手殺人後,往往會出現殺人的亢奮期,生活狀態多少也該有所改變。例如葉援朝最近突然不喝酒了,生活積極向上了,那就更符合嫌疑人特徵了。可葉援朝依舊頹廢的狀態,這與嫌疑人有矛盾。

當然,也有可能是葉援朝故意偽裝的,這是在演戲。高棟也想到了這一點。

他撓撓頭,道:「12月6日傍晚,胡海平死的時候,葉援朝在哪?」

「執勤表上沒有葉援朝,他是不是在家現在沒法確認,需要調查一下嗎?」

高棟點點頭:「我上一回已經派人跟他當面確認兩次了,如今再去查,恐怕不太好辦。如果人真是他殺的,這回問一定是問不出的。」

「那怎麼辦?」

高棟道:「他的事你們縣局不方便參與,我自會酌情考慮。你這頭還是跟市局的人一起,抓緊時間查上週日的監控吧。」

第二十七章

江偉離開後不久,陳法醫帶著浙大力學實驗室的老師來找高棟。

「老大,這位是齊老師。」

高棟伸手請坐,倒了杯水放到對方面前,道:「齊老師,相關情況老陳和你講過了吧,這案子比較重大兼敏感,我也不多客套了,你講下你們的實驗結果吧。」

齊教授慢條斯理地說著:「我們做了幾次實驗,最後判斷石板是從五樓、六樓或七樓掉下來的,由於石板下落時的方向、位置不能確定,下落後撞擊地面的情況也無法精確計算,所以這三個樓層都是有可能的——」

高棟打斷他:「中間值是六樓,對吧?」

「嗯……是的,不過這三個樓層的機率是一樣的——」

「這點我們已經調查清楚,是六樓,因為有目擊者看到有人把這塊石板立到六樓窗外水泥擋雨板最邊緣的翻邊處。」

齊教授尷尬地閉上嘴,他們的工作也僅是通過實驗,判斷石板到底是從幾樓掉下來的,既然高棟已經有了答案,那他們的結果也沒多大用處了。

高棟接著道:「不過現在我有個疑問,齊老師,在你看來,如果有人在六樓把石板往下扔,砸中胡海平的機率怎麼樣?」

「很低,因為六樓高度大約在二十米,物體自由落體下落二十米,需要兩秒鐘。我們實驗了那塊石板,由於石板的重心並不完全均勻,所以石板下落時,也不是處於水平狀態,而是稍微有點傾斜,水平投影寬度大概在四十到五十公分左右。如果真像高局您說的那種情況,樓上的人在投擲石板前,需要預估出被害人在兩秒後剛好處於五十公分內的狹窄區域。而正常人一秒鐘的步行速度在兩米左右。也就是說,投擲石板的人的時間判斷精度誤差不能超過四分之一秒。」

高棟思索著齊教授的話,腦中繪製著胡海平遇害的情景。

胡海平在離一樓的擋雨板約四米多時,六樓的石板開始落下,兩秒後,胡海平踩入那個「五十公分」寬度的致命區域,被石板擊中身亡。

齊教授又道:「這是最簡單的情況,計算的是石板只做自由落體運動需要的時間。這個前提是,六樓的人是把石板以相對水平的位置拋到空中,扔下去的。但石板很重,我想很少有人能把石板丟擲去。更大的可能是那個人把石板推下去。」

「哦?推下去和丟擲去有什麼區別?」

「推下去需要計算的時間就更復雜了。」齊教授喝了口水,繼續說,「假如石板當時是立在邊緣處,人為推了一把,把石板推下去。那麼運動要分解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石板的底部一邊依然受擋雨板邊緣的支撐,石板上方在空中向外傾斜,當傾斜成水平位置時,受支撐的一邊也脫離了擋雨板。隨後就是第二階段,石板開始做自由落體運動。在第一個階段中,石板是做了一個圓弧的翻轉運動。這個翻轉的時間很難準確計算,因為如果推出的力度大,翻轉的過程就短,反之,推出的力度小,翻轉所花費的時間就長。」

「你估計這個翻轉過程需要多少時間?」

「大概零點幾秒,應該會超過四分之一秒。」

高棟皺上了眉,這一下問題比他原先的假設更加複雜了。

原本他認為,兇手如果要砸死胡海平,必然是對速度和時間進行過計算的,而且這些工作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複雜。

兇手只要通過反覆連續的跟蹤,掐秒錶精確地計算下胡海平平時走向單元樓的速度,再計算出石板從六樓落到胡海平頭頂所需的時間,然後在地上做個標記,當胡海平一走到標記處,開始把石板往下扔,只要當時胡海平走路速度與平常一樣,最後謀殺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

但現在齊教授的話給了他新的思考。

石板非常重,一個成年男子搬起很困難,而你搬起後是要保持水平狀態往前扔出去的。扔出的力氣小了,石板直接撞在了六樓擋雨板上。而扔出的力氣夠大時,石板在水平方向會有位移,相當於做了個拋物線運動,落地時很難砸準胡海平。

從常理上來說,成年男子搬起石板並有這力氣水平丟擲去的已經罕見了,而且扔出的時間點要恰當好處,這更不可能辦到。

看來石板應該原本立在邊緣處,推下去的。

但這個環節的問題就是推下去的瞬間,石板並不是直接自由落體了,而是先做了一個翻轉運動,當石板處於水平時,受擋雨板支撐的一側才脫離擋雨板,這才開始做自由落體。

而翻轉運動又要花費零點幾秒。

但兇手犯罪成功的前提是計算出石板下落的全部所需時間,精確地把誤差控制在四分之一秒內。

高棟抿了抿嘴唇,他現在有兩個判斷。

第一是兇手這次的謀殺,運氣成分也佔了很大一部分,或許他從來沒想過石板下落過程是這麼複雜的,完全是看情況大致預估胡海平的走位。或者是他會計算自由落體的時間,把整個過程計算成自由落體,結果也成功了。

這得歸咎於他的運氣好。

第二種情況是兇手並不是靠運氣完成了此次謀殺,甚至,石板下落的兩個階段所需時間他都精確計算在內了。第一個階段的時間計算要用到微積分,高棟早就把大學學過的微積分知識拋到九霄雲外了。

如果兇手會用微積分,那麼兇手會是什麼身份?

高棟瞥了齊教授一眼。

沒錯,如果兇手殺人不是靠運氣,那麼兇手的職業逃不脫教師、工程師或者大學剛畢業沒幾年的人群。

葉援朝呢?

似乎不可能了,他這把年紀絕對不會微積分。放三十年前他也不會微積分。他肯定這輩子都不會微積分。

可問題是,兇手這次犯罪,到底是憑藉了運氣,還是抱了必然的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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