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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54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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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下午,張一昂告訴高棟,他私下跟邵聰聊了很久,總算開口,說保險箱裡原本有五根金條,每根重一公斤,現在只剩下兩條,其餘首飾珠寶等都完好,另外還放著一些錢,他不知道原來有多少,總之,保險箱裡還剩幾十萬。至於保險箱裡還有什麼東西,邵聰一概說就是這些,是父母這些年收入加投資攢下來的。

高棟冷笑一聲:「收入加投資買了五根一公斤重的金條!哼,不過這事也跟我們無關。」他轉念一想,吃驚道,「少了三根金條?三根按市價算,足足有一百多萬1

張一昂道:「邵聰不能肯定少了的這三根金條是父母拿走派用場了,還是被什麼人拿走了。不過我想,如果是兇手拿走了金條,其他首飾珠寶也不該留下呀,還有錢,也留在箱子裡。或許是邵小兵拿走賣了。」

高棟不屑地嗤了一聲:「把金條拿走賣了?邵小兵會缺這點錢?我聽說早年邵小兵住山莊別墅,光佔地就一畝,後來被人舉報了,為顯低調,才搬到這商品房裡住,他妹夫還是妻舅來著,貌似是寧縣大富豪,邵家有的是錢。他把金條拿去賣,丟不起這個臉。」

張一昂繼續猜測道:「會不會他拿去送其他領導了?」

高棟想了想,道:「有這個可能,但萬一不是呢,萬一金條是被兇手拿走的呢?」

「那也不該只拿走三條,留兩條,還把其他首飾珠寶和錢都留下了。」

高棟搖頭道:「如果胡海平和邵小兵案是一個人乾的,那這個人殺人的首要動機是仇殺,而不是為了錢。有可能是他看到了金條,忍不住帶走了。如果他把錢財全部帶走,顯然邵小兵案子就能直接認定是謀殺,而不像現在我們查來查去,找不出謀殺的直接證據。換成一般的兇手,見到這麼一堆財富,一定全部搬空了,這傢伙在關鍵時刻依然不貪心,很理智,很難對付。當然,說不定除了金條外,其他現金什麼的,他也拿走了一部分呢。」

「可是保險箱之前老陳他們查過,關得好好的,並且找不出其他人的指紋,而且保險箱這麼隱蔽,兇手未必能發現吧。即使發現了,要開啟也需要邵小兵提供密碼埃」

「只要戴上手套就行了,整個房間都沒發現第三人的腳印和指紋。地有拖過痕跡,肯定是為了除腳印,自然,他也會戴上手套避免留指紋。」

聽高棟這樣說,張一昂抿抿嘴,低頭沉默不語。

高棟瞥了他一眼,奇怪問:「怎麼了,有什麼想法?」

張一昂猶豫再三,還是開口了:「老大,有句話我說了怕你不高興。」

「說吧。」

「我覺得……我覺得這次案子您都是在猜測,沒有……沒有確鑿的證據。我擔心……擔心這樣下去會跑偏方向。」

高棟愣了一下,吐口氣,預設式地點點頭。

沒錯,邵小兵案發後,一口認定是謀殺的只有高棟一人。以往高棟辦案,從不輕易下結論,所有的結論都是依據調查結果的確鑿證據。

但這回呢?

證據在哪?憑什麼咬定是有人謀殺了邵小兵夫婦?

怪不得下屬會對破案的前景悲觀,連到底是謀殺還是自殺,尚且難下定論,更不用說找準破案的正確方向了。

高棟整理了一下思路,道:「你說的沒錯,有些確實是我的猜想,而不是有根據的推理。但我們把邵小兵事發前後的所有線索羅列出來,如果是自殺,疑點就太多了。首先,王寶國被人割喉,胡海平被人設計殺死,兩起案件調查都沒有實質進展的情況下,邵小兵何必畏罪自殺?當然,很多人猜是他老婆要舉報,他殺了他老婆,後來擔心事情敗露,所以自殺。但你想象一下,他老婆知道了會舉報嗎?如果舉報,整個邵家家族就垮了。其次,當天晚上邵小兵家中傳出盤子打翻的聲音,如果那時是邵小兵跟他老婆在打鬥,打鬥痕跡呢?你可以說是邵小兵清理了現場,但他既然要清理現場,何必後來又畏罪自殺?第三,如果是邵小兵本人開車離開小區,前往沙灘,為什麼車上的遮陽板翻著?好吧,也可能是他白天忘記放下來了。可是沿路所有監控中,沒一張拍到他的面部,難道他沿途開車身體都靠後躺著?這巧合得很不自然吧。第四,他先開車到沙灘,後來又開車到了一公里外的村莊,此時又步行回到沙灘自殺,這更不靠譜吧?」

張一昂點點頭。

高棟繼續道:「咱們之所以判斷邵小兵自殺的根據,就是山坡上只有一個人的腳印,並且腳印穿的是邵小兵的皮鞋,腳印所有人的大致身高體重和邵小兵符合。但有沒有可能兇手用了某種我們想不到的辦法,既讓邵小兵自殺了,又成功在現場留下這些自殺的特徵呢?暫時沒想到,不代表就不可能。」

張一昂點點頭,認同了高棟的看法,想了想,道:「老大,可是現在對邵小兵案子的調查似乎找不到實質的突破口,要不我們重點還是回到王寶國和胡海平案子上查?」

高棟咬了咬嘴唇,沉吟半晌,搖搖頭:「從犯罪的複雜程度上看,王寶國案子最簡單,邵小兵案子最複雜。最簡單的案子留下的證據也最少,我們查了這麼久,既然還沒找到實質證據,再往下查破案的成功率也是渺茫。相反,邵小兵案子最複雜,兇手做的工作最多,我不相信一個罪犯能把一切環節都考慮進去,總有他疏忽遺漏的地方,現在我們有很多疑問沒得到解釋,只要找出一個,抓出兇手疏忽的任何一個細節,都能成為案件的突破口。對了,胡海平案子上回讓你查案發當天所有進入過單元樓的人,怎麼樣了?」

「基本上差不多了,案發當天累計共有一百多個人進入過單元樓,大部分是樓內住戶,還有一些是拜訪住戶的親友以及幾個業務員,所有人都安排專人對其身份、動機進行過調查,到現在沒發現有嫌疑的人。有幾個人體形和那個穿工作服安裝石板的人相似,但都排除了可能。」

高棟凝神看著桌面,過半晌,道:「如果你們的調查沒問題,那麼,看來石板不是人弄下去的。」

「不是人弄下去的?那石板怎麼會突然那個時候掉下去?」

「遙控裝置。」

「遙控裝置?石板這麼重,遙控裝置需要一個很大的機器才有足夠力道把石板推下去吧?」

高棟想了想,道:「你先出去,我再考慮一下。」

第五十三章

高棟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尋思著,如果張一昂他們的調查沒有疏漏,即胡海平案發當天,兇手並沒有進入單元樓,那麼兇手只可能用遙控裝置操縱讓石板掉下去。

據單元樓對面的那個住戶說,他看到石板是立在六樓的。

石板分量很重,要把石板推下去,需要花點力。如果是遙控裝置,小型的遙控裝置不足以把石板推下去,那會是什麼呢?

現場找得很仔細,唯一發現的就是六樓外面牆角的一塊奇怪的鐵皮,莫非答案果然在鐵皮上?

胡和邵兩起案子兇手的犯罪手法都聞所未聞,尤其邵案兇手到底是如何做到讓邵小兵自殺的,至今找不到線索。

但高棟相信,拋開王寶國案,短時間內胡海平和邵小兵這兩個一把手都遭遇如此離奇的犯罪,手法都從沒見過,兇手必定是同個人。

他既然敢做出這麼大的案子,並且把邵小兵案子做得這麼匪夷所思,必然,他用石板把胡海平砸死,不會靠的是運氣,而是有充分的把握。

如果殺胡海平時,兇手身處單元樓內,靠用手把石板推下去,那麼他當時一定是站在擋雨板上的,這樣的目標很大,石板砸下後,發出巨大聲響,對面單元樓的人看過來,不可能沒注意到擋雨板上的這個人。所以這不可能。並且用手推石板,推的時機和力度把握難以確定,不能保證一定會砸中胡海平。

如果兇手身處單元樓內,並沒站在擋雨板上,而是站在窗內,用木棒之類的東西把石板碰下去,也不可能的,因為胡海平走到離單元樓較近時,六樓室內的兇手是看不見他的,沒法判斷何時推下石板。

兇手沒有在單元樓內,而用遙控裝置控制石板掉落,砸死胡,那麼這一切就容易解釋了。只要兇手事先計算好胡海平回家的走路速度,再計算出石板的落地時間,確定出一個點,當胡海平走到這個點時,操作遙控器讓石板往下掉,就能砸死胡海平。

但立直的石板往下掉落的過程中,先做一個翻轉運動,再做自由落體。而根據上回那個大學教師所說,如果兇手沒做翻轉運動的時間計算,而是當成自由落體計算,最後的誤差很可能會導致胡海平沒有在石板落地瞬間,踏入那個半米寬的「死亡」區域。

計算翻轉運動所需的時間涉及到了微積分,此前高棟只是懷疑,現在結合邵小兵案判斷兇手膽量和犯罪能力,高棟幾乎可以肯定,兇手一定接受過大學教育,並且記得大學的微積分知識,身份可能是大學畢業不久、工程師、學校老師這幾類。

光確認出兇手的身份類別並不夠,茫茫人海,這三類人群在一個縣裡也數不清,很難逐一調查。

對於胡海平案,關於那個鐵皮和遙控裝置依舊想不明白。

推下石板需要力道,遙控裝置的體型不會小,那麼裝置是什麼樣的,會放在哪?

裝置是否被兇手事後拿走了?

不可能,高棟否定了這個想法。

因為兇手五樓塗玻璃膠,讓警方誤以為石板是從五樓掉下去的,多此一舉的背後必然是要掩蓋真正的證據。如果兇手犯罪後能夠輕易地拿走裝置,讓警方知道石板是六樓掉下來的又如何,不還是抓不到他的把柄?所以兇手的裝置肯定還留在樓上。

答案肯定是在六樓,但六樓僅留下牆角的一塊奇怪鐵皮,這一切是怎麼實現的呢?

高棟吐了口氣,搖頭不解。

從胡海平案子的調查來看,現在高棟掌握的線索只有兇手是個知識分子,並且有車。這是兇手電瓶車在兩個監控中間的路段消失的必要條件。——當然,車也可能是借的。

但光知道是個知識分子,應該有車,這還遠遠不夠。

他把思緒又回到了邵小兵的案子上。

毫無疑問,胡海平案僅是兇手安裝了石板,又操作石板掉落兩件事。而邵小兵案兇手顯然做了很多事,費了這麼大勁,總會留下線索,哪件事會是突破口呢?

先說家裡,家裡地有拖過痕跡,但無法判斷是兇手拖的,還是邵小兵老婆當天拖的,但高棟認為肯定是兇手拖的。沙發少了一個坐墊,間隔的一個坐墊下方有匕首捅了多下的痕跡,這條線索最顯得莫名其妙,用匕首捅幾下沙發算什麼意思,沙發只是皮破了,裡面的海綿都沒少。除此之外,就是邵聰說金條少了三根。這倒是個疑點,但如果是兇手拿走了金條,短時間內也不會直接把金條變賣,即使兇手缺錢,保險箱裡還有現金,他拿走一些也看不出。現在人手不夠,等過段時間再聯絡各單位周邊縣市的金店問問是否有人來賣金條吧。

之後就是大半夜在路上,邵小兵的車子開著大燈,車上遮陽板翻下,根據最新的偵查報告,開車人不光在小區內監控裡拍不到臉部,沿路所有監控也沒拍到臉部,說明開車人一直把臉部靠後,沒讓監控拍到。而高棟對比過之前邵小兵開車的監控畫面,他開車時,一般都坐直著,並不是向後躺。基於這點,雖然開車人穿著邵小兵的衣服,但高棟判斷,開車人就是兇手。

最後,沿路監控拍到車子並未去過其他地方,而是徑直開向沙灘,此後車子在沙灘上轉了幾圈,沙灘上也留下過不少輪胎印,但最後車子出現在一公里的偏僻村莊。留下了邵小兵在沙灘上的自殺現場,並且現場儲存極其好,腳印非常清晰。

另外還有個最大疑點,他老婆憑空消失了,任他們派出警犬和大量警力四處搜查,始終找不到。

高棟躺在椅子裡沉吟半晌,看來,邵小兵案的犯罪地點出現過幾次變換,每一處都讓人摸不著頭腦,但最詭異的,還是那個儲存完好的自殺現常

突破口,應該還是在自殺現常

高棟拿出檔案袋,把所有現場拍攝的高畫質照片全部拿出來,一張張從頭到尾仔細看過,這些照片他已經看了無數次了,並無任何新意。

只是,功夫不負有心人,這一回,他終於在照片中發現了一處端倪。

第五十四章

高棟的注意力被一張山坡上的腳印照片吸引,照片邊緣處有一個腳印,腳印中間嵌著一個直條形的印痕。

是繩子!

當時兇手的腳下踩住了一段繩子。

他急忙把山坡上所有照片全部擺一起仔細檢視,找了半天,沒有看到山坡上有廢棄的繩索之類的東西。

他又重新把每個腳印看一遍,終於,在另外一張照片的不起眼角落裡,也發現了腳下踩過繩子的證據。

兇手用過繩子!但警方在現場沒有發現繩索,可見繩索被兇手拿走了。

高棟連忙拿起電話把陳法醫叫到辦公室,指著照片問他:「這是什麼?」

陳法醫看了片刻,馬上道:「應該是繩子。」

高棟點頭:「形狀上看,大約是直徑不超過1公分的纖維繩,你們在現場可有發現遺留的繩子片段?」

陳法醫搖搖頭:「沒有。」

高棟又指著另外一張照片:「你再看這張也有繩櫻你們現場沒發現繩子,照片裡的腳印踩到過繩子,這繩子會哪來呢?不可能憑空冒出來,表明兇手當時帶了繩子,並在走路過程中,把繩子踩到了腳下。但事後我們在現場沒找到繩子,說明什麼?說明兇手又把繩子帶離現場了。他為什麼要這麼做?答案只可能是繩子是他的犯罪工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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