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婉拒,但聽過案情,卻又有些不捨得。這是一樁命案,槍擊殺人。周子兮更覺意外,茶館裡那麼些老江湖,怎麼會叫這樣的案子落到她頭上,而且也沒在報紙上看見任何訊息。
被控行兇的是這婦人的女兒,名字叫於亦珍,年紀不過十九歲。幾年前,於家躲避戰火,從山東遷來上海租界,如此折騰一番,差不多已是破產了。於亦珍與家人關係不好,去年離家出走。家裡是祖父做主,聽說她輟學做了舞|女,便不許家人去找,只當沒了這個孫女。再聽到她的訊息,人已經關在薛華立路巡捕房的拘留所裡。家裡男人都不管,但母親畢竟放不下女兒,當掉最後剩下的幾件陪嫁首飾,也要請律師救女兒一命。
好在婦人讀過書,寫一手好字,只要是知道的事情都能講得清清楚楚,不知道也不隨便猜測。找來這裡之前,她已經聘過一個律師,也是那茶館裡常駐的角色,收了錢接下委託,便去巡捕房調取案卷,見過於亦珍一面,回來講了案情經過。此時婦人一番複述,也讓周子兮瞭解了事情的大概。
於亦珍確是在虹口一間舞廳裡做舞|女,起了個藝名叫於蘭。去年秋天,她認識了一個名叫顧景明的男人,兩人同居在遠洋貨輪碼頭附近的一間旅社裡。據旅社夥計敘述,因為顧景明已有妻室,兩人房中時常傳出爭執聲,似乎總在為了分手還是結婚的事情爭吵。事發那一日,衝突升級,旅社上下都聽到兩聲槍響,隨後便有人看見於蘭持槍衝出房門,倉皇奔到馬路上,正好撞到兩名正在巡邏的安南巡捕。安南人言語不通,也不知是什麼狀況,只先繳下了她手中的槍械,等到旅社夥計喊著「殺人了殺人了」追出來,才知道出了命案。
「槍是哪來的?」周子兮問於母。
「說是那個男人的。」於母回答。
「他做什麼職業?」周子兮蹙眉,心中已略有猜測。
「他是……」於母果然遲疑,頓了頓才道,「聽之前那位律師講,是幫派裡的人。」
聽到此處,周子兮忽然頓悟。「之後那位律師就向你請辭了?」她又問。
於母點頭:「他叫我算了吧,說這案子沒有什麼打頭,還不如省些錢,但他又說……」
「說什麼?」周子兮追問,一句話真正的意思總是在那個「但是」後面。
「也沒有明講,只是聽那話裡的意思……」於母猶豫。
周子兮並不催促,靜靜等著下文。
於母緩了緩,才道:「亦珍是被人誣陷頂包的。」
「所以,他叫你到我這裡來,說我有辦法?」周子兮又問。
於母點頭,看著她,滿眼期待。
直到這時,周子兮才明白過來,這案子為什麼會落到她頭上。凡事查到幫派,便是到盡頭了。茶館裡舉薦她的那些同行大約都存著看戲的心思,只等著看她能翻出什麼花頭來。
說實話,她也不確定自己能翻出什麼花頭,僅憑著一點不服就把這案子接下了。辦理委任手續之前,本打算先問過吳予培,但吳先生連同其他兩位資深幫辦都不在事務所。不過,問不問也就是這樣了。周子兮知道,這個案子她是不會放棄的。
送走於母,她即刻去薛華立路巡捕房,要求見於亦珍。
拘留所在南邊底層,她之前辦案就已經來過,但每回走進來都覺得陰冷得很,總也不習慣。所幸這次碰到的值守十分爽氣,看過她的證件與委任書,二話沒有就開了鐵柵門把她帶了進去。
會見室裡不見半點天光,天花板上掛下一支電燈泡,牆角黴跡密佈,被那燈光一照,愈加影影綽綽,疊成奇異的圖案。
不多時,於亦珍被帶了過來。人已經被關了幾日,渾身汙穢,頭髮虯結,但看面孔,一點妝也沒有了,就只是一個十九歲的姑娘,眼睛下面一粒痣,長得挺秀麗。
「於小姐,」周子兮起身開口,「你母親委託我來看你。」
於亦珍卻一屁股在她對面坐下,嘴上唸叨一句:「怎麼又換了一個?」
周子兮沒想到會是這樣的態度,一時不知道說什麼,只得也坐下來,等那值守離開。
「你,也是律師?」於亦珍將她上下打量一番。
「是,」周子兮點頭,「你母親委任我替你辯護。」
不想對方一口回絕:「沒有什麼好辯的,人是我殺的,等著開庭認罪就是了。」
「不是你殺的,有不殺的辯法。是你殺的,也有殺的辯法。」周子兮解釋,氣不順,話說得也不客氣。
於亦珍卻是笑了,笑得有幾分好看:「誰都曉得殺人償命,既然是我殺的,還有什麼可辯?」
「兇械不是你的,你只是衝動之下開槍,過後立即找到巡捕,可以算是自首情節……」周子兮說出一種可能。
於亦珍冷嗤一聲打斷:「總之是殺了人,有什麼兩樣?」
「一個是生,一個是死,你說有沒有兩樣?」周子兮反問。
於亦珍看她一眼,神色淡漠,答:「我覺得都一樣。」
周子兮搞不懂她為什麼是這種態度,也是有些動氣了。兩人隨後的問答進行得更加吃力,於亦珍只是簡單地說人是她殺的,理由是顧景明幾次三番騙她,名份或者錢都不給她。那天她終於忍夠了,就朝他開了一槍,又怕被旅館裡的人抓住,即刻逃了出去。
可再往細了問,於亦珍卻說不清前因後果,細節更加模糊。比如兩人怎麼吵起來的,槍當時放在在哪裡,她又是怎麼拿到的。
這一場談話叫周子兮十分氣餒,時間精力花下去,卻沒有得到多少有用的資訊。從拘留所出來的時候,她差一點就想撂挑子不管了。
可是,當她離開薛華立路巡捕房,回到畢勳路家中,洗漱,更衣,同孃姨一起擺開晚飯的餐具,等著唐競回來,無論手上做著什麼,腦中一直在回想方才的談話。
直等到唐競的汽車開到門口,她隔窗看見他從車上下來,那一刻,竟想起多年的自己,在學校寄宿的時候,或者是被軟禁在周公館裡,等著他到來,卻又不給他好臉色。
她忽然頓悟,如果於亦珍真的想放棄所有訴訟權利,完全可以拒絕見她,根本不需要耍脾氣費口舌,惹她嫌惡,說服她放棄。在那副看淡生死的面具之下,這個十九歲的女孩子是恐懼的,既希望傾訴,也希望聽到外面親人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