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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兇殺案(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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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在頭版左邊佔了兩欄,印著我穿著古老衣服的彩照,這件精美的衣服被完全毀壞,再也無法出售了。

報道非常可怕:「陳璧璧,六十三歲,零售專家,社交名流,亞洲藝術博物館董事會成員。昨天,她的屍體在聯合廣場她那名為‘不朽’的商店櫥窗邊被發現,該商店以經營中國藝術風格的商品而著名。」

文章含糊地描述了兇器:一件耙子似的小東西。它割斷了我的喉嚨,我的脖子被繩子勒緊。這表明在刺殺失敗後,有人要勒死我。門被強行開啟,從發現我的平臺到門外街道,有帶血的男子鞋印。我旁邊是珠寶和摔碎的小雕像。現場留下一條線索:有張邪教寫的紙,聲稱邪教又來臨了。

兩天之後,又有另一篇報道「藝術資助人死亡的新線索」,篇幅更短,沒有照片。警方發言人說他們從沒認為這是邪教屠殺,偵探提到的「一張紙」是小報之意,報紙標題是「邪教發誓再次開殺戒」。發言人說已找到更多證據,追捕行動正在進行……

一條警犬沿著我的血跡追蹤,那是人類肉眼看不見的線索。因為「高度訓練過的狗能夠在事件發生後一個星期左右覺察出芳香分子」,警方追蹤到一條小巷,在裝滿垃圾的購物車裡,發現了帶血的襯衫。附近還有藍色防水布和紙板帳篷。他們拘捕了帳篷的主人——一個無家可歸者,他的鞋子留下了明顯的印記。這個嫌犯沒有犯罪紀錄,但有精神病史。

案件解決了,也可能沒有。就在我的朋友們在蘭那王國失蹤後,報紙再次改變了主題:店主的死亡屬於奇怪的意外。沒有原因與結果,沒有人被指控,僅是「奇怪的」,這個醜陋的詞永遠留在了我的名字後面。老天,為什麼我被降級為「店主」?

報道進一步指出,對這名男子的皮膚組織,灑滿鮮血的褲子、鞋子的dna分析證實:該男子不是嫌疑犯。那麼是誰進入我的店裡留下痕跡的呢?難道這不是明顯的犯罪?誰真正導致了這次奇怪的意外事故?警方沒有提及進一步的調查,他們應該為自己感到羞辱。

同一篇文章裡,這個記者指出了「一個奇怪的巧合」,那就是陳璧璧曾經組織過一次前往蘭那王國的旅行,有十一個人參加並且失蹤了。

如此的報道真令我傷心,好像是我策劃了一次從開始就註定失敗的旅遊。真是一派胡言!

但最糟糕的是,我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死的?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正在做什麼?是誰拿著兇器?我死的時候痛苦嗎?

可能這些記憶太恐怖了,所以我把它堵在了記憶之外。這是人類的本能——即使我死了。

鬼,不過是人的第二次生命罷了。

而警方的驗屍結果表明,我沒有被勒死,而是失血過多。這聽起來很可怕,到目前為止,這些資訊沒有任何用處。我喉嚨裡的小耙子,我脖子周圍的繩子——只有傻子才認為是個意外。

作為被解剖的屍體,我被拍了照,特別是可怕的脖子,我被一個金屬抽屜裝著,以供研究。我在那躺了好幾天,然後我的樣本被帶走——細胞、棉條、頭髮毛囊、血液、胃裡的果汁。首席法醫去毛伊島度假了,時間又過了兩天。

由於我是一位著名的傑出人士,特別是在藝術圈裡——而不僅是在商業圈裡。

正如《舊金山紀事報》所說——所以法醫要親自檢查我的屍體,幾個犯罪和法醫學領域的專家也是如此。他們在午飯時間來了,對我過早死亡的原因,進行了殘忍的推測。他們把我的屍體推出來推進去,粗魯地談論我胃裡的東西、我的頭腦裡血管的完整性、個人習慣、健康紀錄,有些事是如此下流——在午餐時間,最好不要聽到陌生人如此公開談論這些事情。

在這個冷冰冰的世界,我想我已跌入了地獄。真的。那裡都是最沮喪的人——一個怒氣衝衝的婦女,為了嚇唬男友而衝過vanness大街;一個年輕人跳下了金門大橋,但半路就後悔了;還有一個醉酒的獸醫,在裸體海灘昏倒了。一切都是尷尬的悲劇,最最痛心的結局,所有一切莫不是如此。

但是,我為什麼在這兒呢?

我被這些想法困擾著,無法離開沒有呼吸的屍體。直到我意識到我的呼吸沒有消失,只是如氣流圍繞著我,使我向上浮升。這真是了不起的創舉!我在過去六十三年中的生活習慣,就像銀行存款賬戶一樣積累著並提取出來了。

別人也一樣,看起來似乎吸入希望,吐出失望,然而憤怒、愛、快樂、仇恨都在爆發、噴、嘆息、尖叫。我現在知道,我呼吸的空氣,不是由氣體組成的,而是由感情的密度和香味構成的,身體只是一個過濾器,一個檢查員。當我明白了這一點,便輕鬆釋放了自己的靈魂,做任何我覺得高興的事。

死亡的優點:不用擔心未來的結局,至少我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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