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莽白落座,李過又問:「那個二軍師,條約準備好了嗎?」
「皇爺,已經準備好了。」顧君恩手裡就捧著不平等條約的文本。
李過一揮手,「那就唸一下吧。」
「臣領旨。」
顧君恩領了聖旨,就開始宣讀不平等條約了。
條約的內容當然也是「格式化」的,這不是天朝慣例嗎?
大順提出要求也是那麼幾條,首先,大順是宗主,緬甸是外藩,緬甸新王登基要經過大順冊封這道手續。
其次,大順要保護緬甸。
再次,緬甸要在軍事、外交上服從大順的指揮。
第四,大順要在緬甸的沿海租用一處海港屯兵。
第五,大順要在屯兵海港附近再圈塊土地屯田養兵。
第六,大順要在雲南——所租用海港沿途設館,保護通商。
第七,緬甸不得向大順官商徵稅,不得阻撓大順官商的貨運。
第八,緬甸要保護大順儒士在緬甸土地上開設的書院。
第九,大順臣民在緬甸犯法,要交給大順租借地的總督府審判。
一共就這麼九條,也不是照抄大明的格式條款,不過大致上差不多。就是明確宗主、藩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而且是不平等條約!
廢話,宗主和藩國怎麼平等?
從法理上說,藩國的部分主權是屬於宗主國的,當然不能平等了!
「你們,你們怎麼和大明一樣?」莽白聽完通事的翻譯,臉色都青了。
「這是天朝慣例!」孫可望沉著聲道。「王子,你給額說,哪一條不該啊?」
莽白道:「屯兵沒有必要吧?」
孫可望哼了一聲:「你個王子看著挺機靈,腦子怎麼那麼糊塗呢?你來額們這裡幹什麼?不就是求額大順保護嗎?不屯兵怎麼保護?」
好像是這麼回事啊!沒有兵怎麼保護?空口白話管屁用!
「那圈地……」
「屯兵得吃飯啊!額們都不要你們供,圈塊地自己種能算過分?」
不過分啊!不給飯吃誰肯來啊!
「這個通商……」
「就是借個道!」孫可望說,「你們還要向上國收稅?」
「不敢不敢……」莽白還真說不出哪一條不應該了。
孫可望笑道:「既然都該,那就趕緊簽了吧!簽了,額們大順就馬上派兵5000,去保護你們緬甸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