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歆是個年輕的姑娘,她與妖王的關係最好,席間不斷偷偷打量我,時不時和妖王交頭接耳,不知在說些什麼。我叫了兩斤飯店自釀的糧食酒,與童炳生碰了幾杯,他才終於放開,說出自己來大陸的真正目的。
童家的日子並不算多好,九七回歸後,香港的黑社會雖然少了很多,但偶爾也會有人來找點麻煩。尤其童炳生幾年前愛賭,好好的飯店被賭成了冷飲店,經常有人上門要債。按他的話來說,當年那是有人設套,想故意坑他。但不管怎麼樣,他沒抓到人家把柄,反而留下不少欠條。
這幾年,童家過的很苦,妖王雖說對現代社會了解不多,但活了那麼久,城府深沉,早已是隻老狐狸。他在童家的時候,靠著自己的機敏,帶去了不少快樂。很久沒笑過的童家三口,正因為如此,才格外想念妖王。而這次來大陸,是因為債主又登門,揚言不給錢就砸店。
他們惹不起,只能躲。童炳生說到這的時候,鄭佳瑤連忙拉了他一下,示意不要再說下去,然後對我說:「楊先生,您看起來是個正經人,而且在大陸又有那麼大的生意,小睿是您的兒子,我們也就放心了。等明天早上,我們就回香港。」
我愣了愣,再看被鄭佳瑤小聲提醒幾句,反應過來後有些懊惱的童炳生,知道他們一定是怕我誤會這一家三口是來要錢的。我笑了笑,說:「別急著回去,至於你們的店,把地址寫給我。我會讓香港那邊的朋友關照一下,欠債還錢這事雖然不能解決,但應該不會再有人去逼債了。」
這話可不是吹牛,以馮烈山在香港的影響力,解決區區砸店這種問題,還是小菜一碟的。聽說童家三口要回去,妖王也表現出不捨之情。他拉著童歆的手,一臉要流淚的樣子,說:「童姐姐,不要走好不好。」
童歆是個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哪頂得住妖王的眼淚攻勢,也眼眶通紅的看著童炳生。但鄭佳瑤不同意繼續留在大陸,看得出,他們家,這位性格要強的女主人佔據主導地位。
這時候,童炳生看向周紹勇,端起酒杯來,說:「還不知道這位先生……」
「我姓周,楊大師的朋友。」周紹勇也端起杯子來。
「楊大師?」童炳生有些不解的看向我。
我笑了笑,解釋說:「以前經常拿撲克牌給他算命玩,時間長了,就多了這麼一個綽號。」
「原來如此,你們真是有趣的朋友啊。」童炳生很是羨慕,又想起自己這兩年的生活,說:「以前有點閒錢的時候,朋友來往,絡繹不絕。現在倒好,知道我欠下賭債,一個個躲的見不到人。」
「還不是自作自受。」鬼童乾巴巴的冒出來一句。
童炳生一愣,頓時有些尷尬,周紹勇連忙對他說不好意思,又低聲訓斥鬼童不要亂說話。鬼童心情看起來很不好,說:「本來就是嘛,如果不是自己要去賭,怎麼會成這樣。這是事實,幹嘛不讓說。」
桌上的氣氛,頓時有些凝固,童家三口臉色很是不自然,童炳生更是放下酒杯,深深嘆了口氣。這時候,妖王站起來,看向鬼童,笑眯眯的說:「小妹妹,哥哥帶你去看金魚啊。」
☆、第二百九十四章扮豬吃老虎
妖怪是什麼?
東晉文人幹寶的《搜神記》中說:「妖怪者,蓋精氣之依物者也。」
說通俗一點,草木,動物,乃至其它各類除了人以外的任何物體。一旦擁有靈氣,就可以被稱之為妖。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聚玄宗所修的陽神,其實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妖。不過這種說法上不了檯面,若讓長玄風那樣的人聽到,非氣死不可。
一般的妖怪,初步擁有智慧,有了一定靈氣,可以做些其它同類無法做到的事情。例如一棵很普通的大樹,忽然可以吃人來讓自己成長。
稍微厲害點的妖怪,已經擁有擺脫本體,化形他物的能力。比如說以前見過的那虎頭怪等,他們表面看上去,已經與人類無異,可如果想施展全部力量,就必須恢復本體。至少某些重要部分要恢復。
再往上,就是妖王這種了。如果他自己不說,怕是沒人能看出,這是一隻妖怪。而他要施展力量。無需任何變化,也只有這種時候,你才能從力量的氣息中察覺到,這是一隻妖。
鬼童雖然是一種非常可怕的邪物,但她對這個世界的瞭解,不會比妖王多太多。妖怪這個概念,恐怕她心裡還是一片空白。因此,雖然隱隱察覺妖王似乎和普通的孩子有些不一樣,但鬼童並沒有當回事。再牛b的孩子,依然是人類,是人類,那就是她的玩具。我想。任何人都不會怕芭比娃娃或者旋轉木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