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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戲如人生(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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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電影,投資少則幾百萬,多則幾千萬,甚至過億。

他做出了一個破釜沉舟不能回頭的決定,自己出資拍攝電影。

沈茶一直無怨無悔地愛著何一爭,全力支援他的事業。沈茶說服父母,把自己家的房子抵押貸款100萬元,當作啟動資金。何一爭給手機裡的每一個人打電話借錢,為了解決資金問題,他放棄了尊嚴,沒有底線,沒有節操,一切只是為了籌錢。

何一爭說:“老婆,我們沒有退路了,如果搞砸了,我們的房子還有爸媽的房子都沒了。”

沈茶說:“我跟著你,住哪兒都行,大不了我們租房子。”

電影終於殺青,接下來的後期製作同樣需要大筆的錢。何一爭將各種關係深挖了一遍,謊稱自己得了絕症,向親戚、朋友、影視業大佬再次借錢,信用卡透支,民間高利貸,甚至向演員、劇組工作人員借錢,除了沈茶之外,所有人都討厭他。

影視是個無底洞,錢依然不夠,後期製作完畢,為了籌集宣傳和發行的費用,何一爭做了個錯誤的決定——未經審批去海外電影節參展。

他原本想吸引海外的資金,結果該片遭到了封殺禁播!

晴天霹靂,山崩地裂,無數巨石從天而降,壓得他們永世不能翻身。

幾百萬上千萬的投資一夜之間變成了零,並且,沒有人為他們的損失負責。

何一爭和沈茶只是塵埃裡的兩隻螞蟻,他們為了拍攝電影傾家蕩產。

為了躲債,沈茶跟隨何一爭回到了老家,那是個破敗的平房,也就是殺人影片中的地點。

何一爭大病一場,臥床不起,沈茶最先振作起來,給他餵飯洗衣,對他精心照料。

何一爭看著房頂的掛鉤,產生了輕生的念頭,他說:“我真不想活了。”

沈茶說:“那我跟你一起死。”

深陷絕境往往會迸發出絕妙的藝術靈感,他最初是想把自己的自殺過程拍攝下來,釋出到網上。一個才華橫溢的導演走投無路最終吊死在破敗的屋子裡,觀眾看了應該會感到震撼。在這個想法的基礎上,他有了一個大膽的構思,拍攝一部禁片,一系列“殺人拋屍”的影片。

當然,殺人是假的,拋棄的殘肢也是他從醫院裡通過賄賂買來的病人截掉的肢體。

何一爭和沈茶為自己的這個想法感到興奮,他們構思了劇本,準備了一些工具。他放棄了專業的拍攝手法,將一部普普通通的手機作為攝像機,拍了五部影片,或者說,是電影。

第一部,殺人,他把沈茶吊死在了老屋裡。

第二部,他把沈茶的斷手放進了礦泉水桶,把水桶放置在電影院休息室的飲水機上。

第三部,另一隻斷手被綁在路燈上,燈亮起,巨大的手掌的影子投射在地面上。

第四部,左腿扔到了商場的一個大螢幕電視機後面。

第五部,沈茶的右腿用膠水粘在了一個影視公司的臺階上。

上吊是魔術手法,他並沒有吊死她,影片裡出現的殘肢也是醫院裡病人的截肢。這一系列影片在網路上引發了巨大的反響,成千上萬的網友也參與到這場搜尋中,也正是依靠網民的力量,影片釋出不久,屍塊就被找到了。

這部電影的主題是恐怖嗎?

也許是吧!

特案組通過對殘肢的鑑定,瞭解到這是醫院裡被專用器械擷取的肢體,他們因此得知兇手拋棄的肢體並不屬於殺人影片中的死者。隨後的犯罪模擬,證實了兇手並沒有殺人,而是製造了殺人的假象。四個拋屍地點都和影視有關,特案組推理分析拍攝影片者的身份很可能是一名影視從業人員,調查一下近年來禁播的影片,從名單中很可能就會找到犯罪嫌疑人。

特案組知道兇手並沒有殺人,拍攝影片的動機也許僅僅是為了出名,為了吸引觀眾。

特案組通過媒體釋出了兇手會自首的訊息,這樣做是為了給他一個減輕刑罰的機會。

電影總有個結局,何一爭和沈茶選擇自首就是最好的結局,也是唯一的結局。

儘管何一爭沒有殺人,但是也觸犯了“盜竊、侮辱屍體罪”以及“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社會影響惡劣,數罪併罰,估計也要在監獄裡待上幾年,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是最明智的選擇。

蘇眉說:“網路上有很多律師組成了強大的律師團,願意無償為你們進行無罪辯護。”

畫龍說:“這對你們來說,也許是個好訊息,你們現在出名了,目的達到了。”

包斬說:“你們拍攝的那部電影,我還真挺感興趣的,如果在電影院放映,我會買票去看。”

梁教授說:“你們兩個年輕人,以後的路還長著呢,你們有什麼想說的嗎?”

何一爭說:“唉,這麼多年,你受委屈了,受累了。”

沈茶說:“別說進監獄,就是下地獄,我也跟你去,不會離開你。”

何一爭說:“儘管這個地方,這個時間,說出這句話不太合適……你願意嫁給我嗎?”

沈茶說:“我願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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