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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試探(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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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說:這三個從天而降的高中生比正常的人小一號!

這句話說得大家全身發冷。

我仔細想了一下,他們的身體確實哪裡有點不對頭……

看來,除了前面那些巧合,還要加上一條:這三個男孩子偏偏都長得比正常的人小一號!

過了半天,孟小帥才說:「他們會不會和安春紅一樣,也是那個神秘之物手中的傀儡啊?」

我說:「你們等著,我去單獨和他們談談。」

漿汁兒說:「你談什麼?」

我說:「摸摸他們的底。」

章回抓起了射釘槍,對我說:「周老大,我就等你一句話,如果你覺得他們有問題,我立即射死他們。」

我說:「萬一搞錯了,我們就成了千古罪人。」

我再次走出了帳篷,來到了那三個高中生睡覺的帳篷前。已經三個多鐘頭了,他們還在睡著,只是姿勢有些變化。

這一切都很像。

十幾歲的男孩子,不愛睡午覺,於是剛才他們一直在聊天,羅布泊太熱了,終於他們聊累了,一個接一個地睡去,睡著了就不愛起來……

我把他們叫醒了。

於旬旬先醒的,他迷迷瞪瞪地叫了我一聲:「叔叔……」

隨後,於苟苟也醒了。

我怎麼都叫不醒那個夢野,我從來沒見過睡得這麼沉的,我已經扶著他坐起來了,他依然閉著雙眼,並沒有醒,我一鬆手,他就倒下去,繼續「呼呼」大睡了。

我大聲叫,使勁推,怎麼都不醒。

另外兩個男孩子笑得前仰後合,於苟苟用腳使勁踹,用手掐脖子,還脫下臭襪子塞進夢野的嘴裡……他依然不醒。

我有點緊張了:「他是不是病了?」

於旬旬繼續笑,說:「我們瞭解他,他就這德性,沒事兒。」

最後,於苟苟笑嘻嘻地捂住了夢野的口鼻,讓他喘不出氣來。夢野終於被憋醒了,猛地坐起來,大口大口喘氣。

於旬旬和於苟苟笑了好半天,夢野才從怔忡中徹底醒過來。

我坐下來,說:「進入羅布泊之前,我被一所網路大學聘去做文學導師,我在新聞釋出會上只說了一句話,你們猜是什麼?」

三個男孩子都搖了搖頭。

我說:「我說的是——我一定努力工作,爭取做一名壞老師。」

於苟苟意會神通地笑起來。

於旬旬說:「叔叔,你真帥!」

我說:「我之所以說這件事,是想告訴你們,我和你們是朋友,我們之間可以無話不談。」

接著,我們就聊起來。

我很相信自己對人的洞察力,我漸漸覺得,他們並不是假的。

通過聊天,他們三個人的性格也漸漸明晰起來——

看得出來,於旬旬屬於那種聽話的男孩子,他善於表達,守規矩,懂禮貌,在學校應該是個班長之類的角色。

夢野屬於那種成績非常好的學生,人比較靦腆。

於苟苟屬於那種淘小子,成績肯定不怎麼好。他喜歡冒險,喜歡刺激,喜歡惡作劇,經常被請家長。不過,這小子人氣旺,在班裡屬於非主流的小領袖。很多女生喜歡他。

聽於旬旬講了一件事,我也聽笑了——

班裡選學生代表,老師推舉了5名學生,作為候選人,他們分別走上講臺發表競選演說。

演說完畢,老師問同學們:「你們覺得誰更適合當選學生代表啊?」

同學們都不說話。

老師又問了一遍。

一個男孩小聲說:「我覺得於苟苟更合適……」

全班同學鬨堂大笑,接著,有人高聲喊道:「於苟苟!」

全班同學都高呼起來:「於苟苟!於苟苟!於苟苟!……」

於苟苟正趴在課桌上睡覺,被大家吵醒了,他揉了揉眼睛,四下看了看,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老師苦笑了一下,看著於苟苟說:「既然同學們都推舉你,你也上來發表一下演說吧。」

於苟苟說:「噢,還有我的事啊!」

然後,他就搖搖晃晃上了講臺。

全班同學終於安靜下來,全部期待地看著他。

於苟苟開始演說了:「我很榮幸……首先,如果我當選了學生代表,我的媽媽會為我感到很驕傲……」

全班同學再次鬨堂大笑。

我不理解他們為什麼要笑。經過夢野一解釋,我才明白,在他們班級的語境中,誰說‘我的媽媽會為我感到很驕傲’是十分幼稚的,很明顯,於苟苟是故意的,就是為了逗大家樂。

他發表完演說之後就走下講臺了。

大家開始不記名投票。

過程很長,大概用了一個多鐘頭,於苟苟投了票之後,又趴在課桌上睡著了。

唱票的同學開始唸了:「歐巴馬,於苟苟……蜘蛛俠,於苟苟……燕子李三,於苟苟……」

最後,於苟苟果然當選了學生代表!

全班同學再次鼓掌,歡呼。

於苟苟又一次被大家吵醒了,他睜開眼睛,四下看了看:「你們怎麼了?」

旁邊的同學告訴他:「你當選學生代表了!」

他嘀咕道:「看來自己給自己投票很管用啊。」

老師看著全班同學,最後還笑著問了一句:「同學們,你們確定不再投一次嗎?」

……

聊著聊著,我突然問他們:「你們都在同一所學校?」

於旬旬說:「我和於苟苟在同一個班,夢野跟我們不在同一個學校。」

我說:「你們的校服怎麼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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