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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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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鐵民遞給嚴良一份銀行對賬單,說:「江陽在死前一個星期,給他前妻匯了一筆款,一共五十萬。」

「他哪來這麼多錢?」

「根據賬戶流水,其中三十萬是張超在幾個月前打給他的,他一直沒動過這筆錢。」

嚴良皺眉問:「也就是說,他並沒有如張超一開始所說,把這筆借款拿去賭博?」

「對。」

「那麼,關於江陽人品的定性,賭博這一條值得商榷?」

趙鐵民自然領會他的意思,只是含糊地笑著:「看得出,案子的水越來越深了。」

「另外一筆二十萬是怎麼回事?」

「經過查實,那筆二十萬是卡恩集團的一名財務在一個多星期前匯給江陽的,匯款沒用公司賬戶,走個人轉賬。」

「卡恩集團?」嚴良琢磨了一下,「是那個……」

「對,就是我們杭市的大牌房地產公司卡恩集團,餘杭區的卡恩天都城是全杭市最大的樓盤。」

嚴良不解問:「江陽過去是平康縣的一個小小檢察官,怎麼會和卡恩集團牽扯關係的?卡恩集團的財務為什麼要給他匯這樣一筆錢?」

「卡恩集團一開始是平康縣的公司,老闆孫紅運在九十年代收購了縣城的國營造紙廠,後來規模越做越大,上市了。沒過幾年,集團業務拓展到杭市做地產,在房地產井噴的幾年裡,很快成了杭市最大的幾家地產公司之一,集團總部也遷到了杭市。所以,我想江陽與卡恩集團的關係,應該是在他當平康檢察官期間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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