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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匿名來信(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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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信使送來電報。

電報由諾克斯署名,文意晦澀費解:

「我等候在第三十三大街西方聯合公司電訊局,請派一便衣來取小包,諸多幹礙,不便直呈。」

一名探警到上述電訊局去,不出一個小時帶回了一個小小的包件,上面沒有開具投送地址,只在一個角上署有諾克斯之名。拆開來。內有一個信封,信封內有信,另外還有一張紙則是諾克斯寫給偵探長的——全都裝在硬紙板盒中。

「奎恩偵探長:隨函附奉匿名信一封,是我今晨從日常郵件中收到的。我自然擔心,寫匿名信的人現已監視著我,所以我採取迂迴曲折的途徑把信交給你。我應如何行動?如果我們考慮周詳,或許能捕獲此人。他顯然仍不知道我已於數週前將此畫的前後經過全都報告了你。

詹·諾。」

信是諾克斯親筆。

諾克斯所附來的裝在信封內的信件,是一小張白紙。信封是常見的廉價品種,信封上諾克斯地址是用打字機打出的。信是投寄在商業區住宅之間那一地區的某個郵局,郵戳表明可能是前夜投的。

信封內那張用打字機打出的給諾克斯的信,紙張頗為異樣。紙的一邊顯得毛毛糙糙——看來,原紙大小必是兩倍於此,不知為了什麼理由漫不經心地從當中撕開。

「詹姆士·諾克斯閣下:本函作者向你索物,你不應有半個不字。先讓你知道踉你打交道的是誰,你且看看紙的反面——你就會發現我是在半張期票的反面寫此信的,該期票是卡吉士在幾星期前的晚上,當著你的面,開給柏林肖的。……」

偵探長停止了誦讀,把紙翻了過去。正是喬治·卡吉士親筆寫下的潦草大字,就是那半張期票。

偵探長重新念下去:

「你該不致於蠢得拿此信去報告警察當局,因為失竊的利奧納多作品在你手中,你如去警察局,就必須供出前因後果,受人尊敬的詹姆士·諾克斯先生卻收受了竊自英國博物館的價值整整百萬美金的藝術品。別自取其辱吧!你很快就會得到特別的指示,用什麼辦法交割第一筆開銷。你要是打算對抗,那就太糟了,因為我定能使警察當局獲悉你窩藏賊髒。」

信沒有具名。

偵探長讓範雷到檔案裡出找出向我們報告說史洛安和格林肖是弟兄的那封匿名信。把蘭玻小姐也找來,叫她隨帶幾份卡吉士的親筆字樣。

經過蘭玻小姐的檢驗:「兩封信匿名信,是用的同一架打字機,而且可能還是同一個人打出來的。」

在期票背面打出這封信的人,就是咱們要找的物件——此人殺了格林肖,從屍體上拿起了期票。桑遜和佩珀到諾克斯家去守侯,一則可以這住匿名信的作者,又可尋訪那幅畫。

整整一個星期,什麼事也沒發生。十一月五日,諾克斯收到了第二封匿名信,佩珀馬上直奔警察總部。

「是在期票的另外半張的背面,用打字機打出來的,偵探長,」佩珀嚷道。

偵探長取出第一次的半張,兩下一湊,中間撕開處的毛糙紙邊正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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