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沒想到一個七尺男兒,真的會為了感情而精神錯亂呢。大家都以為他只是暫時的沉淪而已,都一廂情願的以為他會振作起來。再說了,他的條件這麼好,人材出眾,高學歷,擁有一份有前途的職業。重新找個良配,絕非難事。
可是痴人,並沒有往大家設想的道路上走。
他也許打算一輩子就一個人了。
痴人變瘋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他收到了他前女友的邀請。
他曾經的女友,邀請他去參加在另一個城市的婚禮。他前女友的婚禮。痴人應邀前往。
我不知道,痴人在婚禮上做過什麼,或是沒有做過什麼。我朋友沒說,我朋友只是對痴人的女友做法表示鄙夷。
生活不是《上海灘》,不是每個許文強會在馮程程的婚禮上攪局。
生活也不是《畢業生》,我相信痴人沒有達斯汀霍夫曼扮演角色的勇氣,從婚禮上帶走自己的愛人。
痴人默默的去了,又默默的回來。
痴人回來後,就徹底得變了。呆在家裡,不和任何人說話。
不靜默的時候,就騎著車在城市的街道上飛馳。
他也不上班。沒過多久,單位就把他除名。但是,他在旁人的幫助下,得到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那個菜園子旁邊的小磚屋。甚至還給了他一爿地方,讓他種菜。痴人菜園子的蔬菜長勢很好,小白菜嫩蔥都是綠油油的,藤架上的絲瓜和豇豆也很豐茂。也許是他的時間充裕,有足夠的時間,摘蟲澆水,打理菜園子吧。
痴人在精神失常的狀態下,頑強的活下來了。不知道他每天在想些什麼,也許他始終活在那份愛情中,不願意走出來而已。
這麼多年過去,我再也沒看到過痴人。
他好像在這個城市裡消失在空氣裡,再也沒有人記得他,對他的經歷報以唏噓。連我都是偶然的想起他而已,我的朋友講完他的故事,我也很快就把他忘掉。
這世上,有的人做過很多事情,都沒有意義。
可是有的人,終其一生,就為了一件事情而生活下去。
我再一次想起痴人,是在一個幽靜的路上,小路掩藏在兩旁繁茂的樹叢中。
我迎面騎過來一輛腳踏車,騎車的是個年輕的男孩,腳踏車在小路上騎得謹慎又傾斜。男孩的臉上充溢著笑容,他的女友斜坐在腳踏車的後座,一隻手挽著男孩的腰部。
兩個人在腳踏車上,開心的說笑,從我身邊騎過。
我就想起了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