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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全部殺光!(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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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全部殺光!

【一個勁地昏昏欲睡,晚上吃晚飯剛剛想碼字就又一頭栽倒在床上啊。不是被老婆罵起來今晚更新又杯具了。加油吧!】

黑三江慘案發生第三天後,在劉鎰華的指揮下的,周慧傑和李珊珊已經撤出了在東南亞的大部分投資,周慧傑和李珊珊對劉鎰華在經濟方面的判斷是非常佩服的,基本上是劉鎰華說什麼她們就做什麼。

看到南蠻國那邊依然在遮遮掩掩,在我們國家相關部門的認可下,我國的一些新聞媒體開始慢慢深入探討這次事件,有一些很深入東西基本上已經接近了事情的本質。

第三天,美國cnn突然爆出驚天新聞:「南蠻***方瘋狂殺戮數十名華人船員……」新聞裡面的畫面觸目驚心,這就是界人民震驚的就是殺戮這些華人船員的竟然是南蠻***方!

「譁……」一時之間全球譁然。是真的嗎?難道真的是真的麼?為了探索事件的真實性,全世界的新聞媒體都蜂擁而至前往南蠻國黑三角地區的湄黑河進行採訪。

我們國家外交部立刻召開新聞釋出會,要求南蠻國政府立刻嚴肅調查整個事件,給我們國家一個交代。

在各方面的壓力下,南蠻國終於不得不承認確實有這樣一個事件,他們之前之所以***訊息是因為他們正在調查此事事件。稍後會有詳細的報道。

這一下全球具有正義之心的人民紛紛對南蠻國進行指責!尼瑪,事件發生了那麼多天了還在試圖遮掩,還不給人家一個明確的交代,就這樣處理事情的嗎?

我們國家的民眾更是群情激憤,新聞媒體好像早就經過排練一樣發出了一列關於此次事件的報道,嚴厲譴責這種非人道禽獸的野蠻的殺戮行為!要求南蠻國政府必須查處真兇,嚴懲兇手,給我國人民一個交代。

迫於這種壓力,南蠻國終於召開了新聞釋出會,南蠻國警察總監說在他們***訊息期間,已經進行了大規模調查,最後發現湄黑河殺害華人船員的嫌犯是隸屬於南蠻國第三軍區「蟒蛇」軍營的19名士兵,目前這些士兵已經到案。南蠻國強調殺害我國船員是他們的個人行為。而且這類案件是在南蠻國首次發生,士兵的個人行為與南蠻***隊無關。目前19名嫌犯被拘押於一座軍營,等待進一步調查。據瞭解,19名涉案士兵將最終提交南蠻***事法庭進行審判.

南蠻***人殺戮我國船員?當我們國家的人民認定了這個事實之後憤怒了!瘋狂了!他們紛紛要求嚴懲殺人兇手,並且認為這件事情背後並不是那麼簡單。要求南蠻國給出一個真正的實事求是的答案。

與此同時,香港的一家報紙立刻對南蠻國方面的回答提出質疑,速度之快令人驚訝。《八問湄黑河慘案》:19名南蠻***人為何如此兇殘?他們的作案動機是什麼?這些軍人能不能被判處死刑?案件未來的走向是什麼?雖然兇手落網,但還有諸多疑問懸而未決。

1、九名軍人為何喪心病狂?

質疑:慘案發生後,被打撈出的遺體大多數人死狀悽慘。如此惡性的事件,是軍人所為?如果是,面對手無寸鐵的我國船員,虐殺所表現出來的憤怒和憎恨從何而來?這種憤恨是針對某幾個華人還是全球華人?這些軍***腦裡面到底在想什麼?南蠻***方對軍人的政治思想教育中到底灌輸了什麼?

2、被發現的一艘商船上的毒品到底是誰的?

質疑:南蠻國警方認為劫匪可能是索要保護費,也可能想劫持船隻運毒,遭到我國船員拒絕後才痛下毒手。但這是真實原因嗎?還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這一船毒品到底是誰的?有往哪裡去?

3、那些船隻和船員哪裡去了?

疑問:為什麼只找到了一艘船?那些船隻呢?那些船是不是同樣裝滿了毒品?那些船員現在是否生還?

4、這個慘案幕後指使者是誰?

疑問:南蠻國強調這19名軍人殺害華人船員是個人行為,與南蠻***隊無關。問題是既然是個人行為,那總得有「帶頭大哥」吧?又是誰帶領「帶頭大哥」的?是誰向19名軍人下達殺戮命令的?如果還有其他人參與,那他們是誰?另外,南蠻國何時公佈案件的詳細過程?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遮遮掩掩?

5、案件兇手結論是否下得太早?

質疑:南蠻***方和警方稱,由佤邦毒梟指揮的販毒集團是幕後黑手。但佤邦宣告與事件無關,稱有人看見南蠻國警察槍擊華人船員。那麼到底誰是兇手?南蠻國方面的指認和佤邦的回答互相矛盾。到底孰是孰非?這個時候就認定兇手結論是不是下得太早?

6、軍人能引渡到我國審判嗎?

疑問:我國1993年簽訂1999年生效的《引渡條約》,規定了「本條約可引渡的犯罪是指根據締約雙方法律可處一年以上監禁或其他形式的拘禁或任何更重刑罰的犯罪」。

但是該報分析說不可能引渡!雖然虐殺這種重罪屬可以引渡的犯罪,但條約裡還有很多約束條件,其中之一是「締約雙方有權拒絕引渡其本國國民」。把本***人引渡至他國審判在輿論上是難以想象的,出於軍事機密原因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南蠻國根據這一款拒絕引渡這19名軍人到我國,那必須在本國把這19名軍人送上軍事法庭,且有義務向中方提供相關檔案和證據。

7、這些軍人能被判死刑嗎?

疑問:南蠻國制憲委員會決定在新憲法中不再使用「死刑」字眼。雖然這並不表示南蠻國已廢除死刑,但實際上死刑已執行得很少。在這種情況下,不知南蠻國的法律對謀殺罪能不能判死刑?因為案發地在南蠻國,想必是按案發地國家法律審判,我方則希望兇手被判處死刑!

8、船員家屬能獲得賠償嗎?

疑問:如何向兇手主張權利,要求賠償呢?受害者家屬不可能自行到南蠻國起訴,一定是由我們的***部門和***門通過司法協助途徑解決。外事部門也應協助。總之,賠償是必須的!

該報最後希望相關國家在徹查「湄黑河慘案」真相嚴懲幕後真兇的同時,如何重造「黃金水道」的安全防止「湄黑河慘案」再次發生,則是更為艱鉅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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