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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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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消失在她嘴裡的是一隻眼球,然後是手指,她使勁地咬,弄出咔嚓聲。

大帥如釋重負,把自己面前那一碗也推向小蘭,開心地說:「小蘭真乖,我的這份也讓交給你消滅吧。」

「我又不是豬,怎麼可能吃得下這麼多東西。」小蘭嘀咕。

丁能趁沒人注意輕輕踢了桌子下面的猛男幾腳,讓他清醒過來。

「我一定是在做夢,過一會兒睜開眼之後就萬事大吉,什麼可怕的東西也沒有。」猛男雙眼緊閉,自言自語。

「哥們,別怕,有我呢。不許再這樣逃避,你應該學著面對現實,不管置身於多麼糟糕的處境都不可以放棄。」丁能說。

「切,我最討厭唱高調的人,有本事你把自己塞怪物牙縫裡去、設法餵飽他們,讓我多活一會兒,等候救星出現。」猛男依舊閉著眼,堅持不看任何東西,似乎這樣能夠解決所有問題。

大帥端起碗,送到小蘭面前,像從前一樣友好地說:「請儘管用,別客氣。」

「爸爸的手藝真好,味道太美了,你們不吃真是遺憾,我敢保證只要嘗試一小口就會永遠忘不了。」小蘭從碗底撈起一塊粉紅色的肉,放入口中,慢慢悠悠地嚼,似乎捨不得嚥下腹中,要多享受一會。

這時臨近門方向形成空虛,逃走的機會再次出現,丁能的屁股離開了椅子,準備往外衝。

情況的變化打斷了他的計劃,店主走過來,手裡有幾隻暗綠色的塑膠袋,似乎用過多次的樣子,非常舊,皺巴巴的,表面糊滿了淡黃色的油汙,像是小孩子的糞便。

店主無精打采地說:「沒有一次性飯盒,就用這個吧,倒在裡面拎走,回宿舍之後再弄進碗裡,肯定能行。」

「不用帶走了,小蘭挺喜歡吃,她正在長身體,需要補充營養。請放心,由我付賬,分文不少。」大帥說。

店主一下揪住了小蘭的頭髮,把她從桌子旁邊拎開,似乎不怎麼高興的樣子,朝她懶洋洋地說:「告訴你多少次了,不許偷吃顧客的東西,就是不聽。」

「不要這樣,我們請小蘭吃的。」大帥說。

丁能心想如果這以妖怪似的父女倆發生矛盾的話,對於逃命大計非常有好處。

幸福

店主沒有理睬大帥的勸說,手一揮,小蘭纖細的身體飛起來,越過了幾隻板凳,一頭摔到桌子底下。

三人目瞪口呆,不知要如何應對此事。

幾秒鐘後,小蘭若無其事地站起來,拍拍身上的泥,整理了一下頭髮,彎腰拾起水果刀,走到門口站住,似乎守在那裡是她的職責。

丁能掏出十五元錢遞到店主手裡,一直以來這裡的大碗拉麵都是五元每碗。

「你們準備在此吃完還是打包帶走?」店主問。

「打包吧。」丁能乾脆地回答。

「回去之後如果有條件的話最好在吃之前熱一下。」店主用緩慢而低沉的語調叮囑,然後端起大碗,準備倒入塑膠袋內,「這些肥腸是從小芳身上弄出來的,經過我的精心烹飪,味道非常好,因為你們是熟客我才送上來,否則的話我會留著自己吃。」

「小芳就是你僱用的小工嗎?」丁能問。

「是啊,那孩子長得挺結實,膀粗腰圓的,我覺得一定味道不錯,就把她先奸後殺了。」店主說。

大帥再也無法忍受,站起來朝店主大喊:「為什麼殺人?難道你就不怕被槍斃嗎?」

「我老婆讓這樣做的,後來我發現人肉真的很好吃。」店主顯得很無辜,似乎覺得這是天經地義之事,完全不值得大驚小怪。

「你老婆幾個月前就已經死掉,五天前從河裡撈出來遺體,警局會通告你去認屍。」丁能說。

「你胡說,我老婆沒死,她上個月回來了,還叫我和小蘭跟她到另一邊過好日子。她說那裡不會被罰款,不用交保護費和各種稅,像天堂一樣好,什麼都不用愁。」店主說。

一不小心,店主手裡的碗掉到地上,碎成幾片,其中所盛的內容潑撒開,除麵條之外還有兩根手指,一隻耳朵以及一團纏繞在一起的長頭髮。

店主慢慢蹲下,從地上撿起東西吃,一副非常愛惜食物的樣子。

「我不知道你現在是人還是鬼,反正你和小蘭看著都很不對勁,無論如何,希望你們能夠趕快恢復正常狀態,像從前一樣好好過日子。」丁能誠懇地說。

「這不挺好的嗎?我活到三十四歲,從來沒像現在這樣幸福過。」店主蹲在地上,抬起頭朝上看,呆滯的臉上掠過一絲歪曲的微笑,嘴裡叼著一隻人耳朵。

「你和小蘭應該趕緊去醫院做個檢查,或許已經患了某種怪異的病,只是自己沒有察覺。」丁能說。

「切,你才病呢。」店主吞下了耳朵,從地上撿起一隻手指塞到嘴裡。

與緩慢的肢體行為相比,他吃東西的動作卻非常之快,就像飢餓的豬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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