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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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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失望。」林充說。

「我理解,這不怪你,如果你選擇離開,獨自回家洗洗睡,我沒有任何意見。」丁能平靜地說。

林充有些詫異:「你不怕妖魔找來嗎?」

「怕啊,可是這有用嗎?」

「我很想離開,因為你遠不如我想象的那麼強大,原本我打算抱你的大腿,萬萬沒想到竟然會這樣,我仍然懷疑你是不願顯山露水。」

「我真的不會任何法術,你聽到的傳聞中的英雄事蹟差不多全是朱神婆製造的,現在她已經不幸去世。」丁能說。

久仰大名

林充現年二十三歲,高中畢業之後一直跟著幾名闖蕩江湖的哥們混,一般意義上的壞事他全都幹過,比如砍人,打架,吸毒,敲詐勒索,欺侮人之類。

他的命運在半年前出現了轉折,他的表姐嫁給了一位很辦法的人物,幫忙找到了這份職業,並保證混幾年之後可以轉正,只要他別亂來就可以。

於是,林充搖身一變,走上正道。

按他的說法,目前的生活很沒勁,事挺多,比如抓賭抓嫖什麼的總要衝在最前面,但是工資卻少得可笑,還沒有配槍,只有一隻棍子和一輛腳踏車。

「今天又派我來保護你,那幫正式工真tm會安排事。」林充板著臉抱怨。

「跟我在一起確實挺危險,你走吧,我能夠照顧自己,剛才承蒙你和幾位好漢幫忙擺脫了困境,已經非常感激。」丁能說。

「我開槍打了妖,打爛了它們的車,按照我混社會那些年積攢下的經驗,現在妖魔肯定在四處尋找你和我,咱們現在恐怕已經拴到一起,必須得共患難了。」林充顯得有些沮喪。

「要不這樣,叫輛計程車,我陪著你去到局子門口,看著你進去然後離開,這樣可以保障你的安全。」丁能說。

「你別聽我光是抱怨,我這人就這脾氣,其實不針對你,也並非膽怯,我就喜歡發牢騷,習慣了,你別往心裡去,不就是妖魔嗎?我不怕它們,有什麼事咱倆並肩上,就喜歡刺激,難得遇到這樣的新鮮事,怎麼可以錯過。」

「很好,現在想聽聽你的意見,咱們往哪去比較好?」丁能說。

「這裡環境不錯,咱們多喝幾杯,然後到附近的小旅館住下,這就叫做深居淺出。」

「太省事了吧?有沒有更好的主意?」丁能問。

「有啊,咱們出城去,找一個僻靜的農家樂什麼的住下,這樣一來,就算全國總動員也很難找到。」林充說。

「躲是躲不過的,必須找辦法反擊。」丁能說。

「怎麼弄,人家手眼通天,你我這樣角色能保住小命就不錯了。」林充搖頭。

「辦法總是有的,就看敢不敢去做。」丁能說。

「我倒是什麼都不怕,只是不想莫名其妙的送命。」林充說。

「這個我看得出,你確實是個勇者,跟我的一位朋友非常像。」丁能說。

「像誰?」

「黃大千,綽號人渣。」

「唉,我跟人渣倒真是一路貨色,但是我沒他那麼壞,有些事我做不出來。」

風雲人物

喝光兩瓶啤酒之後,丁能有些犯暈,看來情緒低落對酒量有不良影響。

林充卻越喝越來勁,洋洋得意地吹噓他當年如何橫行於街頭,吃早點和吃飯從不付錢,連嫖妓和坐黑車也從不付賬,散步時每隔兩到三秒鐘就能聽到一聲‘林哥’的叫喊聲,整條街上的人都與認識他為榮,旁邊中學裡更有無數的青少年見到他總喜歡摟著合影,甚至有少女向他索要簽名,每逢規定的日子,那些需要保護的店鋪和小販紛紛手拿紅包送上門來,不收都不行,如果不收就以自殺或者跳樓來威脅,沒得辦法,為了不弄出人命,只好勉強笑納,如此云云。

丁能面帶微笑,雖然心裡大不以為然,卻仍在專心聽林充講述。

他無可奈何地想,畢竟這傢伙是成崖餘派來的保鏢,人家冒著生命危險來幫助自己,僅僅只是需要扮演好聽眾角色而已,算不得什麼大事件。

飯館老闆眼看來了惹不起的主,只好陪著笑容,帶著滿臉的疲憊坐在一邊等候,顯然已經很想打烊,但是不方便開口逐客。

這般情形看在丁能眼裡,感到不安,於是提議離開,到外面走走。

他掏出錢準備付賬,林充卻站到他身前擋住,拍打店主的肩膀,同時拉起衣襟展示借來的手槍。

「知道我是誰嗎?」林充瞪圓了眼,威風凜凜地問。

「抱歉,不知道。」店主陪笑。

「我來你這裡吃東西是給你面子,收什麼錢?還沒問你要車費呢。」林充理直氣壯地說。

「那就算了吧,謝謝。」店主沮喪地說。

丁能心想給這傢伙留點面子,沒有提出反對意見,直接拖著林充往外走,同時把一張百元鈔票塞到身後的店主手裡。

林充沒有看到這個動作,還以為自己的威勢震住了小飯店的老闆,得意洋洋地走出去。

店主呆站在後面,不時低頭看一眼握在手裡的鈔票。

「丁兄,不是我吹,這年頭混社會就得像我這樣,有什麼不懂的事你就開口,我會教你怎麼做,別擔心也別害怕,我會罩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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