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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丁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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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他的思維,廁紙,是一種即使過了五十年也不會變質的東西,囤積廁紙和囤積黃金其實也沒什麼區別,而泡麵,作為宅男這種動物的主食,王詡自然也是不會放過,無論哪種口味那種包裝,只有你沒見過的,沒有王詡沒吃過的,他囤積泡麵是按照保質期的時差和季度來進行的,還要考慮到價效比以及吃時的心情……

可以這樣說,如果有一天生化危機真的爆發了,只要殭屍不衝進他的屋子,他很可能還能對付個一兩年,而且一切生活照舊……

由於王詡上課的地方,還有話劇社排練的劇場都不在東南角,所以丁耀無疑成了一個大悲劇,要不是今天花展雲約王詡上天台「談談」,可能丁耀得站到週末了。

而就在二十分鐘前,當王詡出現在丁耀的視野中時,後者簡直恨不得直接衝過去撕了他,當然了,如果他真的這樣做了,首先被撕掉的應該是翔翼的那些保安,而這明顯不符合子夜一貫的行事作風——乾淨利落,不留痕跡。

所以丁耀強壓住心頭的怒火,開始拼裝狙擊器材,他並不著急,這個獵物已經讓他等待了太久,先打斷他的四肢,讓他受到疼痛的折磨,最後再爆頭斃命,這才有快感。

不過當丁耀不緊不慢地裝好狙擊槍開始瞄準時,卻又出現了意料之外的情況,他透過狙擊鏡看到了一個人,一個對他來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他的女兒,燕璃。

雖然丁耀早在燕璃小時候就拋妻棄女,成為了子夜的高層,但這些年來他一直都在暗中關注著這對母女。丁耀知道自己的女兒跟了母親的姓,也知道她就在翔翼,不過他從未想過要再次出現在自己妻女面前,他明白,保持距離就是對她們最好的保護。

親情真是個有趣的玩意兒,十幾年未見的女兒,只要一眼便能認出來。「或許是因為她長得很像媽媽吧。」丁耀後來是這樣對自己解釋的。

在看到自己的女兒以後,丁耀放在扳機上的手指鬆開了,他默默地看著王詡離開。

一個殘暴,冷酷而且極其優秀的戰士,在此時此刻,也只是個凡人。

他不可能在自己女兒面前槍殺王詡,不管王詡是不是燕璃的朋友,他都不能。

他並不是怕王詡的血會濺到燕璃身上,他怕的是,自己手上的沾的鮮血會讓他的女兒看到……

…………

王詡可真不知道自己是死裡逃生,當然了,就算他知道,也不會感激丁耀的大發慈悲,按照王詡的思路,這基本是上天給了他復仇的機會之類……

王詡蹬著破腳踏車接近了丁耀身處的大樓,他也不是泛泛之輩,好歹算是個狩鬼者,大致感覺到了危機感襲來的方位,所以準備過來看看。

樓頂的丁耀心緒已經平復下來,他很快搜尋到了街上正在靠近此處的王詡,心道:「居然還找過來了……看來你也不是簡單角色……」

丁耀收起了狙擊器材,他決定給予對手起碼的尊重,他要等在這裡,然後親手把王詡擊潰,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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