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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討銀(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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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打的條//子啊,上面還有你的落款。只是焦榕說因為顧念你的體面,沒讓你打上指模,我還說這事他辦的好呢。」他一邊說,一邊急忙去找那收條。這麼大筆的收入,收條儲存的自然完好,不多時就將條//子拿出來,果然上面有數目和簽字。

楊承祖看了半晌,冷笑道:「好個焦榕,我倒是小看他了,好大的膽子!連我楊某的錢,他也敢坑,真是不知道死字怎麼寫。不過他這簽名模仿的,倒是有幾分相像,這公門中人,果然不能小看。」

他一邊說一邊

拿了文房四寶,將自己名字寫了一遍,遞到張嘉印面前。張嘉印能中進士,書法一道上自非等閒之人,若是一般的錦衣這樣說話,他心裡多半認定是對方存心訛詐,先入為主的情況下,筆跡鑑定難免有失公道。

可是他認定楊承祖是有古風的君子,絕不會幹出這種事,稽核筆跡上,就格外的仔細,過了半晌之後他才長嘆一聲「沒想到,本官居然走眼了。可惡,實在是可惡!」

可是他也知道,這事現在想翻可是不大方便,先不說自己認可了這個條//子,如果現在翻等於自己打自己的臉。單說這付款的事裡,不但劉庭宣,縣裡其他幾位佐官和吏員,都為焦榕當過人證,證明這錢確實是楊承祖收了。

現在想來,多半就是他們得了焦榕的賄賂,現在再重新複核此事,就等於要把這些人都推到對立面上。

他雖然是知縣,可是辦公也離不開這些吏員僚屬,如果得罪了所有人,自己成了光桿縣令,今後這工作還怎麼幹?焦榕這次是把自己和衙門裡的一干人等綁在一處,動他一個就等於動所有,即使張嘉印再怎麼向著楊承祖,也不得不考慮一下這其中的利害,不敢輕舉妄動。

楊承祖聽他說了這事,也知事情棘手,不能隨便操持。你這樣把人弄來,審問款子去處,不等於是要把衙門連鍋端?就算最後贏了,張嘉印難逃一個馭下不嚴,怠惰公務的罪名,就等於是為了四百多兩銀子,把自己人給裝進去了。

可要說不要錢,那也不現實,先不說那錢不是小數,裡面還有楊大興的賣命銀子。單說這個事,要是就這麼過去,焦榕豈不還是得意的一方?

楊承祖思忖了一陣,忽然道:「大哥,這事要辦,恐怕還是得您幫忙。我先問一句,您能不能模仿焦榕的筆跡?」

張嘉印道:「那有什麼不能的。他是本縣戶書,來往文牘上,他的簽名甚多,隨便就能找來。以我的筆力模仿他的簽名,便是他自己,也未必能分說的明白。」

「那就最好不過,這次小弟要想出了這口惡氣,就全要仰仗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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