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下了羊肉串對大孟說道:「你小子要搞清楚,是你來求我的,原本就應該你請我,拿了我一盒煙,還在這裡說我。再說那一百萬。能動嗎?不明不白的。」
大孟嘿嘿的笑道:「你看你,說說就急了。這個挺好,比吃海鮮過癮。嘿嘿,哎!你有沒有點靈感?」
我白了大孟一眼:「原本是有點的,可是現在被你氣沒了。」
大孟陪著笑臉,端著酒瓶子:「來,走一個。多喝點,就有靈感了。」
我們一起仰脖,幹了瓶中的酒。
我們一直喝到了半夜。兩個人都有點多了。大孟依舊沒有放棄,摟著我的肩膀:「哥們,我一直覺得你小子的腦袋最好使,你一定要幫我想想。」
我的舌頭都短了,拍了拍大孟的臉:「你甭給我帶高帽,我可以告訴你,接下來還有案子,一個比一個慘,那時候你才知道什麼叫噁心。有斷頭的,有開膛的,有分屍的,還有五臟六腑都碎了的。」
大孟推開我:「有胡說八道。不和你扯了。我走了,你別忘了幫我想想啊!」
看著大孟上了計程車,一溜煙的不見了。我也搖晃著回到了我的辦公室,也就是我的家。倒在床上,悶頭睡去。
第二天中午,我才爬起來。還是頭昏眼花,口乾舌燥。踉蹌的走到冰箱邊上,開啟冰箱拿出一瓶汽水。灌下去了,才覺得好一點。
可是昨晚的事情,我一點都想不起來了。走到辦公室裡,又拿起那張支票上下的看了看。還是覺得不可思議。既然找不到那老人,我還是決定先把錢存上再說。
出了門,找了一個小飯店,隨便吃了一口。到了銀行存上了支票,又來到了長途汽車站。這個汽車站已經存在了三十多年了。雖然經過翻新,可是地址大致沒有變過。一個二十年前丟失的小姑娘。我現在來到這裡找,基本和大海里撈針的成功機率是一樣的。我也沒報什麼希望。只是也沒什麼事,就來這裡看看。
我走到了長途汽車站邊上的一個小賣部。又感到口渴了,進去買了一瓶汽水。看店的是一個老大媽,看樣子也有個六十來歲。我和他聊了起來:「大媽,你這買賣可不錯啊!著人流,這地腳。你這地方地花多少錢啊?」
大媽也很健談,笑了笑:「花什麼錢。這裡就是我的。」
我一愣:「你不是吧。您怎麼會把這裡買下來?」
大媽笑了笑:「買什麼買啊,我原來的房子就在這裡,那時候這裡就是長途客車站,我就在這裡開小店。動遷了我沒要錢,要了這個房子。」
我問道:「呦!那你可是這裡的老人兒了?」
大媽一抿嘴:「那是,我這輩子都在這裡啊!」
我又問道:「二十年前,這裡有個人丟了個小女孩,你知道嗎?」
大媽笑了笑:「這裡可是我們這城市最亂的地方。要說丟小孩的,可是的是,一個禮拜怎麼也得丟了一個兩個的。都二十年了,我上哪記去。不過我知道二十年前有個柺子,老在這裡偷小孩。他偷的孩子我還見過。不過聽說後來被抓了,進去了。」
我一聽,趕緊掏出了齊中偉給我的照片。遞給大媽:「大媽,你看看,你見過這個小女孩嗎?」
大媽莫名其妙的接過照片,眯著眼睛看了好一陣,抬頭看看我:「別說,看著還真有點眼熟。好像那個柺子真的抓過這樣一個小姑娘。不過我也記不清楚了。」
我很高興,沒想到只是隨便來看看,竟然真的有線索。我說道:「那你知道這個柺子現在在那裡嗎?」
大媽搖了搖頭:「進去之後再沒見過他。」
我不死心,又問道:「那他叫什麼名字?您知道嗎?」
大媽想了想:「我記得好像姓黃,大夥都叫他‘黃柺子’,叫什麼名字,我就想不起來了。」
我點了點頭:「那您知道他多大年齡嗎?」
大媽說道:「現在也有個五十來歲吧?」
我點了點頭,謝過大媽。走了。
回到辦公室,我很高興。沒想這樣就線索了。我只要找到在監獄工作的同學幫忙查一下,應該不難找到這個人。我拿起電話,剛要打。手機響了起來。我看了看號碼。是大孟的,只好先接他的電話:「喂,大孟哥,你饒了我吧。我還沒時間幫你想你的案子呢。我……」大孟卻打斷了我的話:「你說對了,又出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