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曇花夢》小說信息

第13章(第1頁,共2頁)

字體:

「可惱的攝影記者將紛紛把鏡頭對準我,在鎂光燈閃灼之下,我蓬頭垢面,醜態畢露,

狼狽之狀,無地自容!縱使法外施仁,但是積案如山,非判五年七載徒刑無法以平公憤。

「黑暗的牢獄生活,定把我整個青春消磨殆盡,到了刑滿出獄之時,我已經是三十開外

的人了。那時臉黃肌瘦,鵠面鳩形,不像人形了。家產已被充公,歸去無著,只好流落街頭,

淪為娼妓,以父母生下之軀體換來一口飯吃。轉眼間,花柳梅毒,發於全身,飢寒交迫,疾

病纏綿,謀生無計。最後走投無路,只好對那滾滾長江,了卻一生孽債。魚鱉為棺,蛟龍為

槨,揚子江之萬頃波瀾,是我李麗蘭-抔三尺。」

她越想越可怕,感到前景慘淡,以被掩面,嚶嚶啜泣。她慘然想到:「‘無可奈何花落

去’,這是大自然的規律,春盡花殘,已成鐵的事實,誰能妙手回春,使殘花再發?這簡直

是個幻想!完了,我什麼郡完了,這是我徹底的失敗,徹底的毀滅!」

李麗蘭躺在床上,輾轉反側,難以成眠,耳聽外面時鐘打著一點、二點、三點、四點、

五點。在她聽來,今晚的鐘聲特別刺耳,好像喪鐘敲在心坎上,一聲聲來,-陣陣痛。這樣

痛苦的時間實在很難捱過,她觸景傷情,嘴裡喃喃念著:「莫道長宵似年,儂看一年比更尤

短,過五更已是五年,更有何人不老。」

五更的天氣特別嚴寒,李麗蘭兜緊錦被,等待天明。她覺得黑夜可怕,但又感到白天更

可怕!她整夜未曾閤眼,直到天將黎明的時候,才膜朧睡去。

李麗蘭一夜不能入睡,程科長也一樣通宵難眠。

他對李麗蘭深表同情,想開脫她的罪責,但是她連續作案,贓證確鑿,在法律上已成定

案之局,他沒有這樣大的權力使她脫卻樊籠,這樣大的案件非要通過局長的批准不可。他要

想辦法為李麗蘭辯護,力求取得上級的同情,又要不露袒護的痕跡,必須計出兩全,期在必

成,因此反覆難眠,直到天明。

西區警察局局長柳春亭是河北人,為人比較正派,原是東北講武堂畢業,抗戰時期都在

前線,三次負傷,在國民黨部隊裡曾經當過副師長。抗戰勝利後,國民黨部隊全部整編,因

為他不是黃埔軍校出身的,不能算為「直系」,所以受到排擠,列為編餘官佐,轉業到警界

來,當北區局局長。因此他對現實很不滿;副局長姜寧,湖南平江人,為人熱情豪放,工作

有魄力。他出身於中央警官學校,期數很高,兼管刑事,是程科長的老上司,他倆感情很好。

程慈航的成功,與他是分不開的。

第二天上午,剛剛開始辦公,程科長就把李麗蘭全案送到局長辦公室進行研究。在場的

只有正副局長和他三人。程科長先把李麗蘭的案情做了介紹,然後把她的日記送給兩位局長

過目,特別指出日記中主要三則,請兩位局長詳閱。他們認真閱讀著,驚歎她的才華,對她

的身世和處境深表同情,對她的失足痛感惋惜。

當正副局長在觀閱日記之時,程科長始終在窺察著他倆的臉部表情,看到火候到了,就

提出他對全案的看法。他強調李麗蘭的出身和家世,認為她走人歧途是迫不得已的,她的犯

罪,社會上應當負一部分責任。她年輕而又有學問,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我們對她不應

當採取一棒子打死的方式,把她的整個前途和整個人生都毀滅掉,那實在太可惜了。

程科長認為,她能夠改邪歸正,與沈子良結成夫婦,無形中社會上就除去一害。假使把

她判了刑,坐了牢,反而對社會不利。因為目前監牢是仇恨政府和社會的訓練班,同時也是

作奸犯科的養成所,是黑色大染缸。在那裡不要多久,就會把一個人的靈魂都染黑了。她刑

滿出獄之後,受到社會上的人歧視,無路可走,必定深懷仇恨,變本加厲與社會敵對到底,

那就為害不淺了。他主張對待李麗蘭,應該採用化敵為友的策略,以達到以毒攻毒的目的。

他分析說,按照以往經驗,我們在破獲盜竊案件中,收到很大實效的,莫過於從「黑道」

內部分化、瓦解和收買他們的同夥,使他們樂為我用,以求達到破案目的,這樣做,事半功

倍,而且十拿九穩。目前我們就是缺少這種內線人物,因此工作上感到困難。現在我們最感

棘手的就是轟動全市的「飛賊」案件,全市發生類似的竊案共計十一起,我們管區就佔了七

起,上級一再嚴令切責,社會輿論沸騰。我們傾盡全力,與他較量了三個月,還打傷了三個

探員,至今卻無法追緝歸案。我想也許在李麗蘭身上可能得到線索,因為她得到馬太太遺傳

的「秘譜」,那是本千載難得的奇書。據初步瞭解,書中對於「黑道」中比較「上盤」的人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