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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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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我原來和那個男的準備訂婚。但家庭堅決反對。為了不使他過於傷心,只得

按他的意見來這裡照個訂婚相;但我心裡很矛盾,擔心萬一被父母看到這張相,會把事情鬧

得更僵。所以特意跑來求你幫忙,請你把昨天拍的底片交給我,我在你這裡當面毀掉,我寧

可出五倍的價錢給你作為酬勞。只要你對他說,上次所照的相片走光,請他下次再來補照一

張就好了。’

「我想,這絲毫沒有責任,既有五倍的意外收入,又樂得做個人情。何樂而不為呢?便

滿口答應了她要求。

「於是她就在我這個房間裡,擦了一根洋火,把底片燒了她果然給我五倍的報酬。」

我急問道:「你知道這個女的是哪裡人嗎?」

「不知道!」黃經理答著,又若有所思地說:「不過,當時她從皮包裡拿錢給我的時候,

無意中把一張名片拉出來,掉在地上,名片很講究,是布紋紙鑲金邊。我馬上蹲下去把它撿

起來,交還給她,她還向我道歉。」

我追問道:「你記得那張名片寫著什麼名字嗎?」

黃經理沉思一下說:「我記得中間是‘餘情’兩個字,其它沒有看清楚。」

我緊接著問:「這兩個字你確實看得清楚嗎?’

他滿有把握地答:‘保證沒有錯。’

我回到隊裡,馬上調兵遣將,派了許多探員到各區警察局戶籍股,把本區所屬的戶口全

部拿出來,專門尋找‘餘情’這個名字。

整整花了一天的時間,派出的探員紛紛回來報告,在全市一百多萬的人口中,找不到一

個「餘情」,在現場所得的推一線索又告中斷。

我感到非常苦悶,當晚,我一個人躺在床上,頭腦裡一直思索著這個問題。久久不能入

睡,一直到了半夜網點,我忽然醒悟起來,打破了這個「餘情」之謎。

第二天清早,我就派第三組組長袁信馬上到弧光照相調查黃經理的歷史。不久,袁組長

回來。他說,黃經理是學徒出身,這個人交際手腕很好,但是文化程度很低,字認得不多。

我聽了這個報告,心中暗暗叫好,立即又調兵遣將,叫他們再到各地警察局戶籍股去,

今天我叫他們查的不是「餘情’,而是‘佘倩’。我想,‘佘’姓的很少,字又偏僻;‘倩’

是女人的名字,也不常見。黃經理文化程度有限,名片從地上撿起來,只不過一晃間就送還

給她;而且又是女人的名片,按禮貌更不敢多看,很可能兩字個都看錯了。大家認為這個判

斷很對。

探員派出不到兩個小時,派到上區警察局的那個小組探員回來報告:佘倩已經找到了,

就在本管區琅琊路七十五號,正名佘韻秀,別號佘倩,年二十四歲。她的丈夫沈默,年二十

六歲,是該戶的戶長,籍貫昆明大學畢業,從重慶遷來,職業技術員。餘倩,沒有職業,只

寫家務,也沒有籍貫。

所得的材料就是如此,但我已是喜出望外了。

我馬上帶領三組組長袁信和四組組長姚志芳一起駕車前往佘倩家。

到了琅琊路七十五號,我們下了車,一看,那是一個獨立的小別墅,圍牆裡面有一幢雙

層的小洋樓。大門已經上鎖,我們三人只好翻牆進去,只見裡面的洋樓也上了鎖。我馬上調

來一個銅匠,整整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才把各門的門鎖通通開啟。

我們進內一看,已經是人去樓空。臥房的一張油光漆的辦公桌上,擺著一本「桌上日

歷」,撕到七月十五日星期六,由此證明,這對夫婦是出事當天晚上走的。

開啟所有櫥門、箱子、抽屜,所有值錢的東西通通帶走了,廚房裡面燒了一大堆紙灰,

在這個屋子裡找不到一點可供偵破的線索。

當我感到失望之際,突然看到茶几上放著一支已經打過的強心劑針筒,還有一小團藥棉,

拿起藥棉一聞,還有些微酒精味道。

我估計,當天晚天,這雙男女之間,有一個可能因神經過份受刺激,心臟病發作或休克

了。

我們再仔細搜查,又在垃圾簍裡發現了一個破瓷茶杯,我把它所有的碎片檢了起來,放

在桌上,用膠布慢慢粘起來。這個白瓷茶林,瓷薄質好,是江西景德鎮的名產,杯麵繪有一

幅風景畫,上有一首隸字唐詩,寫著:「月落烏啼霜滿天,江楓漁火對愁眠,姑蘇城外寒山

寺,夜半鐘聲到客船。」詩的左上方寫著:「沈默孫女婿留念」,詩的右下方寫著:「楓橋

老人佘韜題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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