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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1_第九卷 食人慘案_第四十二章 十年恐怖(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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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指揮部成立了實驗室。

現場勘驗、物證分析、痕跡鑑定,三個小組聯合成立實驗室,配備有最新科技儀器,包括掃描電子顯微鏡、傅立葉紅外光譜儀、顯微分光光度計、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多

波段光源檢測系統、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薄層掃描器、法醫影像分析儀、dna擴增儀、dna測序儀、語言識別工作站、檔案檢驗儀等,以及其他實驗室裝置。

梁教授要求鑑定專家從包裝屍塊的提包和塑膠袋上做最細緻入微的檢查,力圖提取殘留的血、精液、唾液、痰液、毛髮、指甲、汙漬、油漬、皮屑或者其他人體組織。

這名死者的人頭也被煮過,面目難辨,經過dna鑑定死者為男性,年齡約四十歲。

兩起碎屍案有了很大的區別,十二年前的「1·19」碎屍案死者為女性,二十歲;十二年後的「9·11」碎屍案死者為男性,四十歲。

案情變得複雜起來,特案組分析討論,包斬在會議上作了一個大膽的假設,這名四十歲的中年人也許就是「1·19」碎屍案的兇手,被人以同樣的方式殺害;還有一種可能,此人是知情者或目擊者,被「1·19」碎屍案兇手殺人滅口!

這兩個假設的問題使人感到毛骨悚然!

兇手在多年後殺死知情者?

知情者在多年後殺死兇手?

哪一種可能更接近事實真相呢?

蘇眉利用電腦技術尋找到在網路上發帖的幾名網友。黑彌撒在鼓樓區分局接受了警方的訊問,他稱自己是法學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師事務所工作過,現在在一家銀行任職。網名叫黑彌撒,是因為喜歡一張重金屬音樂專輯,因此命名。

梁教授:「1996年,你才十四歲,還在上初中,從這一點上可以排除你作案的嫌疑。」

鼓樓區分局長:「你對十幾年前的案子為什麼那麼關注,怎麼想起在網上發帖推測兇手?」

黑彌撒說:「我對這起案件的關注是2006年,就是在網路上看到了關於此案的幾個帖子。我發帖的初衷,是想吸引民間高手進來一同探討案情,但沒想到有人懷疑我是兇手。」

梁教授:「你在帖子裡的推理分析我都看了,有一定的道理,我們會深入調查。你認為犯罪嫌疑人為男性,案發時年齡在三十歲至四十歲之間,亦有可能在三十歲以下,相貌端正,氣質成熟穩重,性格內向,為人謙和,單身,受過高等教育,文化素質較高,喜歡聽音樂,亦有可能愛好文學,住在藍大附近,獨居,懂得一些醫學方面的知識,但沒有人知道——可是你忽略了極其關鍵的一點。」

黑彌撒:「什麼?」

梁教授:「這個也不是什麼保密性質的問題,希望你瞭解之後,從此閉嘴。」

黑彌撒:「好,我會閉嘴的。」

梁教授:「‘1·19’碎屍案,沒有發現死者的全部內臟和人骨,你推理下,這些哪裡去了?」

黑彌撒:「可能是被兇手扔了,要不就是埋了。」

梁教授:「還有一種可能,你往最恐怖的地方想想。」

黑彌撒:「難道……天哪,被兇手吃掉了,兇手是一個食人惡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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