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的鮮血,已經凝固了。
兩個半小時以前,連城殺害了兩個和他無冤無仇的女人,其中一個人,甚至還是他的救命恩人。
這是沒有進入公寓以前的他,絕對無法想象的罪惡行為。
但他真的做了。
齊美華和齊美善臨死以前的那種眼神,讓他無法忘記。
進入白色格子就可以得救,這是當初齊美善告訴他的。如果沒有她,自己斷然無法活到現在。
連城比任何人也都清楚這一點。
此刻,他沿著那黑色的瓷磚地板,不斷衝向白色的格子惡魔,那就成為惡魔吧只要可以活下去,只要可以離開這個公寓,就算成為惡魔又怎麼樣我寧可做一個活下來的惡魔,也不做一個死去的天使這是連城內心真實的寫照。
黑袍人的身體猶如漂移一般,朝著他湧上來而連城則拿著那把殺死了齊美華和齊美善的匕首,猶如一隻看見獵物的雄獅,衝向那些黑袍人「小莣,從今天起,我一定會保護你的。我發誓,我會一直愛你,愛到我死的那一天為止。」
「嗯,我相信你,連城。無論如何,我們都一定要幸福。」
那一天,在銀月島上,將身上的婚紗換下,將所有的榮華富貴放棄,為了追求二人心中的摯愛,做出了在黃金檔言情劇裡最俗套的事情——私奔。
她的笑容,她的美麗,她的善良,都是連城可以堅持下去的全部。他不止一次想過,有了她,就算將全世界的財富拿來,也不會和她交換。
所以就算被千夫所指,得罪s市的兩個超級富豪,過著見不得人的生活,放棄高薪酬的工作,來到陌生的城市生活,還是絲毫無悔。
那一天晚上,在來到k市,租下了一個小房子後,二人就開始了他們的新天地。
那本來是非常美好的人生,也就是在那個小小的房子,二人都對彼此獻出了自己的第一次。那是連城人生中最美好,最幸福的一段記憶。雖然非常短暫,但卻是連城獲得的最大的幸福。
「雖然是個小房子,但是我們賺錢後,一定能夠買到更大的房子。」
「哈哈,怎麼可能呢?現在房價漲得那麼厲害,我們得奮鬥多少年啊。」
「抱歉了呢,小莣。」
「何必要抱歉呢?你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啊。」
「愛上你,卻不能給你更好的物質生活。這是我的錯,但我會努力的,一定會。」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人和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現實和功利,男女之間因為一套房子問題而爭執不休最後分手的也不鮮見。許多事情,都驗證了一句話,「貧賤夫妻百事哀」。而像華連城和伊莣這樣可以為了愛情,不計較物質條件的戀人,可以說是稀有物種了。
但是,噩夢一般的日子到來了。
二人進入了那個公寓,然後獲悉了血字指示的恐怖。這讓二人都如同從天堂跌入地獄深淵。如果不是有對方扶持著,恐怕根本無法支撐下去的。
「我一定會讓你活著離開公寓的小莣,相信我」
但是事實上,尋找人頭的血字指示中,看著對那個斷頭魔充滿恐懼的伊莣,連城卻沒有辦法為她做任何事情。
甚至,讓她死在了那個無頭鬼的手上。
即使可以活著離開公寓,對連城而言,似乎也沒有可以期待的幸福了。
回到現實社會,也只能一個人獨自生活,而得罪了孔家這個大富豪,自己也早晚會被孔善整死。他很清楚孔善是個多麼心狠手辣的人,這個富二代絕對不會放過他。
但是,就算如此……
就算如此……
也比繼續待在這個公寓裡面要好就算一無所有了,他還是希望可以去公寓外的世界他希望活下去,即使是變成惡魔活下去「活下去……我一定要活下去……就是殺人放火老子也要活下去」連城不斷這樣說著。
以前他看過一本網路小說,名叫《無限恐怖》。那本小說的劇情,和公寓有不少相似的地方。講述的是將人類投入一個個恐怖電影的場景中,接著,如何在恐怖電影中活下來,迴歸一個名為「主神空間」的地方,每十天度過一次恐怖片,最後積攢積分,達到一定積分就可以迴歸現實世界。
那個「主神空間」和公寓真的非常像。不過唯一要比公寓好的地方在於,那些恐怖電影並不都是鬼魂,也會出現異形,喪屍這種可以用現代化武器殺死的生物,同時可以用積分兌換武器殺死鬼魂和怪物。但是公寓根本不存在這種東西。
這本小說,他是在入住公寓的時候開始看的。在公寓的黑暗生活中,小說內的那些人拼死在恐怖片中掙扎求存的精神,成為了他非常重要的精神支柱,而他回憶起書中的主角鄭吒說的一句話:「為了活下去,可以汙了自己的手嗎?可以汙了自己的心嗎?」
當時看到這句話的時候,連城也有過一段深思。
但是現在,他不僅汙了手,也一樣汙了心。
小說,終究也只是小說罷了。作者也只能從理想的角度來描述一個故事,因為必須要考慮讀者的感受,小說的精神取向,等等。但是現實卻是不同的。
在這個公寓生活了一段時間的人,為了活下去,汙了手,汙了心都只是片刻間就可以決定的,根本不會像鄭吒那樣,還要猶豫幾分。
一個黑袍人距離連城只有不到五米的距離了,而連城還差一點就要到達白色格子了黑袍人的手,已經朝著他的手臂伸來,一把抓住了他連城立即將外套拉鏈拉開,手從外套抽出,結果黑袍人僅僅只抓住了一件外套然後,他猛然在地上打了個滾,滾入了白色方格內接下來,黑袍人都定住不動了。
連城重新站起來,看這黑袍人的行動,確定這個房價的規律也是如此。但問題是,棺材在哪裡呢?
這個空間看起來根本無邊無際,哪裡也看不到棺材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