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呼叫臺又給快遞員打了一遍,他這才相信我們是真正的警方,客氣地說下午到那片小區送了一樣東西,是寄給丁某妻子的。由於電話打不通就打了備用號碼,也就是丁某的,快遞是個長條盒子,也不知道里面裝的什麼。
黃小桃說道:「你過來一趟!」
快遞員語氣裡透著些許不情願:「我還有一堆東西要送呢,晚一點行嗎?」
黃小桃說道:「你過來,我付你兩百塊錢路費。」
「好說好說,我馬上到!」快遞員的態度立馬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十五分鐘後,騎著電瓶車的快遞小哥趕來,將一個盒子交給我們,我們拆開一看,裡面竟然是把和兇器一模一樣的刀,外面用泡泡紙包裹得很緊。
黃小桃大驚失色道:「拿去化驗指紋!」
我說道:「不用化驗,這是一把新刀,而且是關鍵證據!」
「怎麼說?」黃小桃有些疑惑。
我翻來覆去地看盒子,笑道:「你們沒明白過來嗎?為什麼丁某妻子要買一把一模一樣的刀?」
兩人思考了一會,孫冰心拍著巴掌道:「我明白了,原來的刀丟了!」
黃小桃詫異地看了孫冰心一眼,孫冰心腦洞雖然大,但這次卻說到點子上了,我點點頭道:「沒錯,這把刀一下子解決了兩個問題。」
首先是另外一把削過蘋果的刀,正因為原來的水果刀丟了,所以才用那把刀臨時充當水果刀。
然後就是兇器上的指紋,因為兇器在案發之前被兇手拿走了,上面本來就沾著丁某的指紋,正因為刀丟了,所以丁某妻子才另外買了一把。
也就是說,兇器是被兇手帶進現場的,它原本並不在那裡!
黃小桃打了個響指道:「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想不到關鍵證據自己送上門來了,我立刻向上級申請重新立案調查!」
趁黃小桃去辦理手續的時候,我來到拘留室,丁某仍然萎靡不振地坐在椅子上,看見我進來,一下子來了精神:「小警官,你查到什麼線索了嗎?」
我避而不答的問道:「你在外面有什麼仇家嗎?」
丁某想了想,苦惱道:「我就是一個普通小科員,誰會跟我有仇啊!」
「那你妻子呢?」我繼續問道。
「她?她就是一個普通的家庭主婦,能和誰有仇。」丁某搖搖頭。
我感覺夫妻倆的人際關係,最好還是詳細問問,便說道:「你放心吧,案件已經有了一些重大進展,我們一定會抓住真兇,還你清白!」
丁某激動了揩了兩把眼淚:「謝謝,謝謝,能遇上您真是我的造化,還沒請教您怎麼稱呼?」
我最怕人家跟我提報恩的事兒,笑道:「我只是一個小小的刑事顧問,沒有編制的。」
丁某泣不成聲道:「你甭騙我了,下午那個隊長給你端椅子過來,對你言聽計從,我就知道你官一定很大!對了,我現在能回家了嗎?」
這事不是我能決定的,這時黃小桃走進來說道:「不能,你還得在這裡呆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