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覆看了幾遍,拿起一根鉛筆指著第一幅畫面道:「為什麼缺了一角?」
保安答道:「可能是弄髒了吧!攝相頭比較精密,定期有專業人士過來清理,不歸我們管的。」
黃小桃掏出手機,叫人過去看一下,這缺掉的一角我覺得大有文章,正好遮擋住了那輛車的後半部分。一會兒功夫,過去檢查的警員彙報道:「黃隊,鏡頭上面粘了一張口香糖紙。」
我和黃小桃交換了一下視線,假如有人故意遮擋,他把整個鏡頭擋住不是更方便?顯然他的目的不是這個,他是想讓監控器拍下一些東西,但又不是全部。
我說道:「看看其它的。」
保安愣了一下:「只有這兩段!」
我補充道:「我是說,看下別的鏡頭!」
保安‘哦’了一聲,調出所有鏡頭,我注意到裡面至少有三個鏡頭被弄髒或者有什麼東西遮擋局面。
我看見牆上有一張停車場的俯瞰圖,用鉛筆在上面畫起來,我對黃小桃說道:「這裡是第一處錄相拍到的地點,這裡是第二處,兩個攝相頭之間有一段五米左右的空白區域!」
黃小桃認真地看了一會兒,點點頭。
我把這張俯瞰圖用手機拍了下來,出門之後,我分析道:「停車場這個地方不太好把控,因為車開進來,可以停在任何地方。所以兇手事先佈置好了幾個點,他應該準備了好幾套方案!」
我又說道:「我剛剛注意到,那兩段監控錄相之間也有時間差,大概是兩分鐘左右。」
黃小桃揚起眉毛:「兩分鐘,這太短了!」
我指著前面的空地說道:「從這裡到那裡大概五米,不要說一個怒氣衝衝的女人了,就算一個腿腳不便的老頭子也能在兩分鐘內走完這段距離。可是死者卻沒有,難道有什麼事情耽誤她了,又正好在監控器的盲區?」
我快步走回命案現場,要來死者的手機,手機裝在證物袋裡面,螢幕已經摔裂了,我開機之後一看,最後一次的通話正好是命案發生前兩分鐘開始的。
我把黃小桃叫到兩人吵架的地方,說道:「十點半左右,兩人在這裡吵架!」
然後我向前走,走到那段監視盲區:「兩人吵了有五分鐘,妻子走到這裡,接了一個電話,是丈夫打來的,她不偏不斜地站在監控盲區!這時丈夫的車疾速衝過來,撞向妻子。」
黃小桃站在我站的位置,回頭看了看道:「假如撞死她的人不是丈夫,而是模仿者,妻子站在這裡是會看見的,當時停車場的燈光和現在一樣亮!」
我沉吟起來,黃小桃又提出一個質疑:「還有就是,模仿者是怎麼和丈夫在車內調包的呢?」
我解釋道:「監控拍不到車子的後半部分,模仿者可以從後門進入,用某種手段麻醉丈夫,丈夫仍然坐在駕駛室裡,從妻子的角度也能看見。」
黃小桃提出了一個疑問:「昏迷或者清醒的狀態,難道妻子站在五米之外還看不出來?」
我推測道:「也許是個近視眼呢……」這件事我現在沒有確認,因為死者的整個腦袋都撞扁了。
我又問道:「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怎麼說的?」
黃小桃苦笑一聲:「真是巧了,他也供認說自己被人用藥物麻醉了,可是尿檢卻證實,他體內根本沒有麻醉藥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