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想著把屍體搬到天台,而不是搬到樓下再轉移到其他地方呢?那樣做的話,不是更穩妥嗎?」李超等記錄員將這段話記錄完畢過後,這才開口追問道。
「大酒店人來人往的,只有13層和天台人跡罕至。而且我的體力,也支撐不到把屍體搬到樓下去。為了避人耳目,那天我沒有開車去酒店,就算順利地把屍體搬去樓下,我又怎麼能運得走呢?」名人抬手在臉頰上搓了搓說道。
「然後你將屍體架在身上,假裝女伴喝醉了。就那麼堂而皇之的從房間出來,通過過道然後又經過安全通道,把屍體搬運到了天台上對嗎?」李超接著在那補充著道。
「是的,我當時也不知道自己會有那麼大的膽子。等上了天台,我實在是沒力氣了。將屍體放到地上,我尋思著休息一會兒,再把她給扔下去。休息了一會兒,我發現了那個霧氣騰騰的蓄水池。我尋思著,那麼燙的水,要是把人扔這裡邊去,不是要不了多一會兒就燙壞了麼?燙壞了之後屍體身上的指紋,還有面相就都毀了。那樣你們就算查,也不見得能查到我身上來吧。如果運氣好一點,等到酒店對蓄水池進行清洗的時候,這具屍體早就爛成一堆骨頭了。到那個時候,你們就算想查也查不出什麼來了。」既然開了口,名人索性就把案情經過詳細地說了一遍,甚至於詳細到了自己當時的內心活動!
「可惜你的運氣實在不怎麼樣,拋屍後沒過多久。那具屍體就卡進了出水管道里,造成了酒店沒有熱水供應。然後一個修理工,上去對蓄水池進行檢查的時候,發現了那具屍體。」李超看著面前的名人,緩緩對他說道。
「死者的手機,還有衣物,你都是怎麼處理的?」李超說完接著又問道。
「我都燒了,只留下了那條絲襪。我現在真後悔,如果不留下那條絲襪的話,你們是不是就沒證據了?」名人聞言說道!
「只能說你的癖好幫了我們,害了你!」李超將記錄本拿過來,放到名人面前對他說道。
「看一遍吧,如果不錯,籤個字!」李超把口供翻到第一頁,提醒著名人道!
「可以把刑事拘留證換成逮捕證了!」在名人看著自己剛錄下的口供的同時,李超長吁一口氣說道。
「我會不會被判死刑?」名人仔細看過口供,拿起筆準備簽字之前忽然開口問李超道。
「這個就要看法院怎麼判決了。理論上來說,你或許還有一線生機!」李超對名人一笑說道。
「明白了!」名人聽完李超的話,低頭在口供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