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最近的十來節寫的有些血淋淋,但是隻能血淋淋,不但二狗別無選擇,趙紅兵等人也別無選擇,還好,終於寫完了。大混子間恩怨永遠是以鬥毆開始,並以鬥毆結束。這就是宿命,混子的宿命。
指望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這在當年,簡直是開玩笑一樣。
首先,當年趙紅兵也好,趙山河也罷,不出人命誰都不會報官,報了官以後根本就沒法在江湖中立足。
其次,趙山河當時身背兩起重傷害,被通緝,加起來不判個10年也得判個8年,但是他就是可以在市區大搖大擺的「跑路」,大搖大擺的市公安局門口的飯店大吃大喝,這正常嗎?包括95年趙山河回來以後,也是依舊在市區「跑路」,繼續作惡,還是沒人管,這正常嗎?
趙山河生的並不是十分的偉大,死的是十分的憋屈。
讓我們把時間暫時推進四年,到1997年。在95年,陳衛東由於吸毒過量已死亡,不久,趙山河迴歸,繼承了北郊流氓大哥的地位。
1997年的趙山河是最囂張的一年,這是趙山河最意氣風發的時候,最橫行無忌的時候,最得瑟的時候。那時的趙紅兵、張嶽等人都在裡面關著,李四在跑路,在我市,根本沒人能製得住他。
趙紅兵、張嶽等人有了名氣後或者開飯店或者開夜總會,總歸是有點實業,有點營生,但趙山河卻是依然故我,還是以訛錢活著。而且,他憑著自己的名氣還真訛到了不少錢。
他訛錢的方式二狗略知一二。
例一:第十中學的兩夥高中生起了衝突,其中被打的一方通過關係找到了趙山河,然後趙山河就會派小弟去找打人的一方索要「醫藥費」,通常情況下醫藥費在5000-20000元之間,如果給了趙山河錢,趙山河就拿出1000-3000元給被打的一方,其它的錢自己剩下。如果不給錢,那麼趙山河就把打人的一方打到給錢為止,堪稱惡貫滿盈。趙山河當時沒三十歲也差不多了,但是還總是欺負那些17、8歲的小孩子,很為江湖中人所不齒。但趙山河武力超強,被他訛錢的通常是敢怒不敢言。
例二:那時候正是我市國企改制的時候,我市下轄的一些礦的工程開始需要外包,一些擁有幾輛的剷車、挖掘機的車主開始出現。這時候趙山河就去找挖掘機的車主「租挖掘機用幾天」,然後在不付租金的前提下一「租」就是2-3年,等快把挖掘機用壞的時候再還人家車主。
例三:…………
總之,趙山河從來都不事勞作,一直就是以武力為基礎的連訛帶騙為生。
所以二狗認為,一個人究竟能有什麼成就當然與機遇有關,但是對於某些人來說,他就註定是個小打小鬧的混子,機遇再好,也絕不可能達到很高的成就,比如趙山河。
趙紅兵與沈公子、劉海柱、李老棍子,天生就是賺大錢的料,在社會上有一定知名度,更讓他們迅速積累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