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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此仇不報是不為「神」(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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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飯一塊,隨便吃是嗎?」蔣門神略帶挑釁的看著昨天的那個服務員。

「先生,是!」

「恩,好!」

蔣門神發話了:你們五個聽清楚了,每個人必須至少吃10碗,菜是少了點,就一個。菜吃光了就吃榨菜,吃死他們。10碗以上,誰多吃了一碗,我獎勵20塊,兄弟們,吃吧!

在飯店吃飯的客人和服務員無比驚訝的眼光注視下,這六個人右手筷子,左手榨菜,開吃了。

吃的那叫一痛快。

蔣門神吃了17碗,九寶蓮燈13碗,大志居然吃了22碗!

大志的面前的碗最高!一摞已經擺不穩了,高高的兩大摞。

數碗,94個!滿桌子都是碗!就一個空盤子。

這六個人都吃不動了,路都走不動了。

「服務員,買單!」蔣門神撐得有氣無力的說了一句。

「先生,一共九塊!」

「收著,我喜歡你們這,我明天還來。」蔣門神得意的笑著說。

「兄弟們,走!」

「你小子不錯,真能吃!」蔣門神誇了大志一句。

這樣一來二去,大志和九寶蓮燈等人混熟了,大志也不去好好上課,成天就泡在馬三遊戲廳裡,偶爾幫忙上上分,收收錢什麼的,儼然也成了馬三的小弟。

上南山,馬三也帶上了大志。

在南山上,大志算是見識到了趙紅兵、張嶽等人的威風。

當個社會大哥多好,當個城裡的社會大哥多好!名車開著,豪宅住著,走到哪裡身後都是一群小弟跟著。

大志也立志要成名,成為社會大哥!

當時98年有個流行的歌兒,叫《城裡的月光》,用在大志身上不錯。

照亮大志的不是城裡的月光,而是城裡的流氓。

城裡的流氓,把夢照亮……

大志和九寶蓮燈倆人一個是城市貧民子弟,一個是農村貧民子弟。倆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不願意回那個貧寒簡陋的家,寧願睡在馬三這個遊戲廳。他們睡就是睡在幾張椅子拼成的「床」上,還要時不時的被「上分」聲吵醒,想洗個澡都得去公共浴池。但他倆,還真就倆月仨月的不回一次家。

二狗每次騎腳踏車路過馬三的遊戲廳,都能看見這二位。而且看見這二位的時候,他倆總是稀鬆著睡眼,一副沒睡醒的架勢。這兩個當時年僅20歲的孩子,總能讓二狗感覺已經垂垂老矣,暮氣沉沉,頹廢的很。也難怪,成天就這休息條件,怎麼可能讓人有精神。

黑社會成員的小弟,過著就是這樣的生活,他倆如果想翻身,除非等馬三混到張嶽那地步。可全市混成張嶽那份上的,無非也就張嶽一個而已。

馬三可沒逼著他倆讓他倆成天沒日沒夜的泡在遊戲廳裡,這是他倆自願的。在馬三這裡,總是能有口飯吃,而且吃得還不錯,馬三按月給他們發工資,工資也不低,而且馬三還不定期的甩給他們幾百讓他們出去好好吃兩頓。他們已經很滿足了。

聽說大志的爸爸曾經來遊戲廳找過幾次大志,連打帶踢,把大志強拽回家。但過不了三天,大志就又來了。大志的媽媽來遊戲廳連哭帶鬧,拉大志回去上學,大志嫌他農村的媽媽丟人,不願意讓他媽媽在這裡鬧,只能跟著回家。但不出一禮拜,大志也又回來了。

像張嶽這樣的城裡的流氓,已經把大志的夢照亮了,這倔強的農村孩子,下了決心要混社會,混出個名堂裡。在他們農村,混子都是被全村人瞧不起的,但是在城裡,好像張嶽、趙紅兵這樣的大混子是很受人敬仰的。大志,就想成為像趙紅兵、張嶽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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