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箏怒了:「你那是什麼口氣!不是我還能有誰!我整個人都撲你身上了你居然還能把我忘了?!」
五哥聞言偷偷低聲問小鳥:「什麼情況?」
小鳥言簡意賅:「他偷過風箏的錢。」
五哥:「……」
為什麼方箏的描述怎麼聽都像是某種始亂終棄不清不楚的關係啊!
這廂五哥混亂,那廂「前扒手」也有點亂:「真是你?怎麼瘦了這麼多?」
方箏:「……呃,一直在減肥啦~\(≧▽≦)/~」
全場觀眾發誓,他們都看見了團長周身的正義之火「噗」地滅了。
「為什麼又跑回來?」眼看方箏沉浸在「減肥成果」裡不能自拔,小鳥只好幫他問。
鄭溪撇了一下嘴,半晌才不情不願道:「那天的住院費是你們付的吧。」
小鳥搖頭。
鄭溪愣了:「不是?可郭愛民說是你們付的啊?還把你們電話給我了讓我記得還錢,13xxxxxxxxx,不是你們手機?」
「是我們的手機,」小鳥慢條斯理道,「我的意思是我們不光付了住院費,還付了急診錢。」
知道自己被耍了,鄭溪不太高興地「靠」了一聲。
這聲「靠」把方箏拉回現實,總算把眼前的人和那天晚上摔完鍵盤又偷錢的暴躁扒手合二為一,再結合他之前的問題,推理出一個不太可置信的答案:「所以你現在是想還我錢?」
話問出口方箏自己都不信,真想還會揣著他電話過了個年還不冒頭直到今天好死不死麵對面?
結果鄭溪的回答更讓他氣絕:「我沒錢。」不光直截了當,還理直氣壯。
方箏這叫一個崩潰:「那你現在扒著我家門框不撒手到底想幹啥!」
鄭溪白淨的臉上忽然閃過一絲紅,快到方箏斷定那百分百是錯覺。
這貨要是知道什麼叫做羞愧,那你大爺都能做和平使者了!
「我第一個月不要工錢,」鄭溪終於開口,難得的,帶上一點請求,「你試試吧,覺得不行再趕我走。我把身份證壓你這兒,再丟錢,你就抓我,或者你現在就給郭愛民打電話,告訴他我在你這兒,讓他幫你監督。」
方箏皺眉,雖然對方說得似乎很誠懇,但是前車之鑑過於慘痛……
「方哥,」常小虎忽然走過來,拉了拉他的衣服,小聲道,「我想進屋跟你說。」
鄭溪雖然有罪,但常小虎是無辜的,而且這傢伙一天到晚沒幾句話,難得想說點啥,所以方箏想了想,還是跟他進了裡屋。
進屋後方箏關好門,才看向常小虎:「說吧。」
讓他意外的是常小虎居然先道歉:「我不知道他那次偷錢是偷的你們,對不起。」
不過更讓方箏意外的是:「你倆好到他把這種事都跟你講?」
常小虎組織了半天語言,才慢慢道來:「我倆是發小,以前老在一起混,後來我家搬家,聯絡才少了。但是他這個人沒什麼朋友,所以我偶爾還會通通電話,上個禮拜聊天他知道我在做代練,就問我能不能介紹他一起,但是當時工作室不缺人,然後我倆就聊了別的,我才知道,他奶奶去世了。說是年前就一直病著,他本來想偷點錢回去,結果錢沒偷到,他進了局子,等拘留結束出來,奶奶已經沒了。我也是剛才才知道,被他偷的是你。方哥,他其實挺苦的,兩歲的時候他媽就跟了別人,剩下他爹根本不管他,全靠他奶奶帶,現在他奶奶也沒了……其實他本質不壞,就是一時糊塗,你要是不相信他,你把我的工資也壓著,如果他真的做了什麼對工作室不好的,他跑了,我當牛做馬也給你賠!」
方箏知道常小虎拉他進屋就是為了給鄭溪說情,也打定主意哪怕對方磨破嘴皮子也他絕對要堅定立場不再動搖,可眼下他就是動搖了。俗話說的好,浪子回頭金不換,雖然這世上能回頭的浪子真是比大熊貓還稀少,但相信,總是比不相信要讓人心裡快樂一些。況且還有句話叫人不可貌相嘛,滿臉寫著好員工的侯聰卷錢跑路,從頭到腳洗剪吹的常小虎卻反而踏實,興許,那個洗(有)盡(點)鉛(可)華(疑)的鄭溪真的已經改過自新?
經過十五分鐘的天人交戰,方箏和常小虎走回客廳。
小鳥、五哥、鑽石依然坐在椅子上,鄭溪則不再緊扒門框,改為立正站好低頭研究自己腳尖。
見方箏出來,等待多時的四個人不約而同看向他。
方箏忽然感覺到一絲緊張,不自覺嚥了下口水,才說:「那個,我只是提個議哈,你們有否決權……」
鑽石和五哥瞭然:「決定用了唄。」
方箏對他們的痛快頗為意外:「你們同意?」
鑽石樂了:「你是苦主,你都願意給他一次機會的話,我沒什麼可說的。」
五哥聳肩:「經過侯聰那孫子,我覺得壞得越明顯的越安全。」
「而且這屋裡最值錢的就是我倆的電腦,」小鳥補充,「他和五哥能被偷的,只有人。」
方箏不同意:「你可以侮辱他倆的財富,但你不能侮辱他倆的取向。」
鑽石:「……」
五哥:「……」
四位合夥人交談得十分熱絡愉快,以致於沒有感應到客廳上空的兩道腦電波——
【他們在說啥玩意兒?】
【不知道,他們經常這樣,聊一些我聽不懂但是好像很有深度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