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楷老實不客氣的在架子上八八七七拿了一盤吃的,與苗苑她們坐到桌邊。
穆紗看著苗苑笑,指指鄭楷說:「你別理他,上輩子餓死鬼投的胎。」
苗苑連連擺手說:「哪裡的話,現在都是自已家的東西,大哥喜歡吃我高興著呢。」
「大氣……」老鄭豎起大拇指衝著穆紗抱怨:「你還戳我,我就說了,我兄弟媳婦,大氣,就是這麼大氣!「
穆紗無奈,低頭笑了笑。
「我操,這他媽什麼運道!」老鄭忽然拍桌子感慨,把苗苑和穆紗都唬一跳:「你信不信,陳默那小子,這輩子沒什麼別的好,就是運氣好,老天爺賞飯吃,他那是天生的順啊,幹什麼都不費勁。」
苗苑眨眨眼說:「不會吧!」
陳默多可憐吶,攤這麼個媽,聽說小時候連爹都不親。工作這麼忙,一點閒工夫都沒有,還說過去的工作更忙,要這樣的也叫運氣好,苗苑都不知道那運氣不好得慘成什麼樣兒。
「有些事兒嘛,過去久了,我跟你說說也沒關係。」鄭楷濃眉一揚,虎目生輝,穆紗偏頭悶笑。尋常人看著鄭楷那張臉多半就一個感覺——忠厚粗魯!其實日子過久了才知道完全不是那個理兒,猛張飛,心思細膩頭腦靈活。
穆紗輕輕踢一踢自己老公的腿:哎這麼單純的小姑娘你也好意思哄!
鄭楷還她一個眼色:我這也叫哄人?你就是沒見過會哄人的!
苗苑看不透他們夫妻之間你來我往,一心的雀躍全在陳默身上,她雙手握拳捧在胸口,像一隻好奇的土撥鼠那樣萬般期待的看著鄭楷。
鄭楷索性從頭說起,想當年陳默剛剛入隊的時候他就已經在兼副隊的職了,鄭楷第一眼看見陳默就覺得這小夥子有料,可是後來才知道這麼有料,工作那個刻苦,全隊都比不上他,基地槍械庫凡是他能摸得著的槍型他都細細的練過,全隊樣槍的彈道引數都是他做的。
苗苑捂著嘴輕輕笑,那是他喜歡,他玩得高興著呢。
話是這麼說沒錯啊,老鄭不服氣,可是當兵的喜歡槍那也是一種天分吧,別人練久了要生厭,他越練越歡實……
原本鄭楷只是想讓苗苑多瞭解點陳默,好多對他體諒些,可是說著說著卻入了情。他是軍人,曾經也站在中華陸軍單兵的頂峰笑傲過江湖。雖然對外說起來都是特種兵,都曾經官至少校副隊長,但是鄭楷自己知道是有差別的。
這輩子他只羨慕過兩個人,一個是夏明朗,一個就是陳默。夏明朗他看得透,那是他看著從一個囂張狂傲的小子怎樣一步步成長起來的,夏明朗的天分的確高能力的確強,但是那種高度與強度他看得懂,也知道那人是怎麼練出來的,可是陳默他們都看不懂。
陳默好像橫空出世就這麼落在了麒麟,他們隊裡。
天生的軍人,可怕的軍人,所有人費盡心思努力想到達到素質他好像天生就有。
不知疲倦,無所畏懼,鎮定得幾乎不像人。
鄭楷發現他好像很難向苗苑解釋他的感覺,他眼中的陳默;因為苗苑不懂,她一個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不會懂得什麼叫軍人的素質,什麼叫天生槍神。她不可能體會那種生死一線之際狙擊手式的絕頂冷靜是多麼的難得與令人崇敬,她也不會明白陳默的傳說,他的成就會在麒麟那樣偉大的地方流傳下去,他甚至比夏明朗更像一個傳說,因為他神秘。
她不懂,都不會懂。
鄭楷忽然覺得沮喪,他想起夏明朗說過的:為什麼不結婚,不想找個老婆過日子?因為沒意思,這輩子最大的成就她不懂,這輩子幹過最驕傲的事,她不覺得。
鄭楷從來沒這種想法,因為他從不覺得自己了不起,可是鄭楷覺得陳默了不起。
他有些沮喪卻急切的向苗苑解釋,陳默,他真的不是一般人,第一次實戰,真正會打死人的那種,當然,打壞人。可是壞人也是人,陳默第一次,九發子彈殺了八個人,除了一個需要補槍,別都是眉心中彈。回來之後整個心理小組都炸了,可是他沒事,他好好的,一點問題都沒有。
還有一次,零下三、四十度的天氣,陳默胸口中彈大量失血,就這種情況下他還可以在800米的距離上狙殺……
鄭楷忽然閉上嘴,因為苗苑的頭垂得越來越低,穆紗偷偷在他腰上掐了一把,無聲的拍著苗苑的脊背,鄭楷很懊惱,他太心急了,這麼血淋淋的事,苗苑再大氣也是個小姑娘,嚇著她了。
「他這個人就是這樣!」苗苑小聲抽泣著:「因為從小沒人把他當回事,他自己也不把自己當回事。什麼都不要,都不知道心疼自己,你們都不知道我剛認識他那會兒他過得什麼日子。宿舍裡跟雪洞一樣,衣服全是軍裝。不知道吃不知道穿不知道休息,也不見他發火也沒見他犯急,我想看他一個笑模樣都不容易,也不知道跟我在一塊兒他是不是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