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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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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親’富甲一方,你應該有靈魂。」他咬著菸斗沉思,「這年頭,連靈魂也可以買得到。」

「少廢話,把蘋果批取出來。」我笑道。

吃完晚飯漢斯送我回家。

辛普森說:「勖先生說他要過一陣才回來。」

「是嗎?」我漠不關心地問一句。

整兩個月,我只與漢斯一人見面,與他談論功課,與他騎馬。春天快到了,樹枝抽出新芽。多久了,我做勖存姿的人到底有多久了,這種不見天日的日子,唯有我的功課在支援我。現在還有漢斯,我們的感情是基於一種明朗投機的朋友默契。

兩個月見不到勖家的人,真是耳根清靜。

我也問漢斯:「你們在研究些什麼?」

「我們懷疑原子內除了質子與分子,尚有第三個成分。」

我笑,「我聽不懂,我念的是法律,我只知道無端端不可以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懷疑任何一件事。」

他吸一口菸斗,「沒有法子可以看見,就算是原子本身,也得靠撞擊才能證明它的存在。」

「撞擊——?越說越玄了,留意聽:還是提出你那寶貴的證據吧。」

他碰碰我的下巴逗我,「譬如說有間酒吧。」

「是。我在聽,一間酒吧。」

他橫我一眼,我忍不住笑。

「只有一個入口出口。」他說下去。

「是,一個入口出口。」

「你不留心聽著,我揍你。」

「但是不停有人向另外一個方向走去,你說,我們是否要懷疑酒吧某處尚有一個出口,至少有個廁所。」

我瞪著眼睛,張大嘴,半晌我說:「我不相信!政府出這麼多錢,為了使你們找一間不存在的廁所?」

「不是廁所,是原子中第三個分子。」

「是你說廁所的。」我笑。

他著急,「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坦白地說,並不。」我搖頭。

「上帝。」漢斯說。

「ok,你們在設法發現原子內第三個成分,一切物理學皆不屬‘發明’類,似是‘發現’類,像富蘭克林,他發現了電,因為電是恆久存在的。人們一直用煤油燈,是因為人們沒‘發現’電,是不是?電燈泡是一項發明,但不是電,對不對?」

「老天,你終於明白了。」他以手覆額。

「我念小學三年級時已明白了。」我說,「老天。」

「你不覺得興奮?」他問。

「這有什麼好興奮的?」我瞠目問。

「呵,難道還是法律科值得興奮?」

「當然。」

「放屁。」他說,「把前人判決過的案子一次一次地背誦,然後上堂,裝模作樣地吹一番牛……這好算興奮?」

「你又不懂法律!別批評你不懂的事情。」我生氣。

「嘿。」他又咬起菸斗。

「愚蠢的物理學家。」我說。

他笑了,「你還是個美麗的女孩子。」

「但欠缺腦袋,是不是?」我指指頭。

「不,而且有腦袋。」他搖搖頭。

「你如何得知?難道你還是腦科專家?」我反問。

他笑,「吃你的蘋果批。」

「很好吃,美味之極。」我問道,「哪裡買的?」

「買?我做的。」他指指自己的鼻子。

「‘馮艾森貝克’牌?」我詫異,「真瞧不出來。」

「我有很多秘密的天才要待你假以時日未發現呢。」他說。

「哼。」我笑,「我要回去了,在你這裡吃得快變胖子。」

「我或者會向你求婚。」漢斯笑道,「如果你——」

「大買賣。」我笑,「誰稀罕。」

漢斯拉住我的手臂,金色眉毛下是碧藍冷峻的眼睛。「你稀罕的,你在那一刻是稀罕的。」

忽然之間我從他的表情聯想到電影中看過的蓋世太保。我很不悅,摔開他的手,「不談這個了,我又不是猶太人,不必如此對我。」

他鬆開手,驚異地說:「你是我所遇見的人之中,情(奇書)緒最不平穩的一個,或者你應該去看精神科醫生。」

我用國語罵:「你才神經病。」

「那是什麼?」他問。

我已經上了馬。

遠處傳來號角聲,獵狐季節又開始了,這是凱旋的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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