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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要不要(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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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要不要

丁新華的話,把馬小樂一下又拋到萬丈懸崖之底。「公安找談話?」馬小樂嚥了口唾沫,「找我談啥話?」

「你還不知道吶。」丁新華掀著衣領,「那小子死了!」

「死了?」馬小樂心底一震,「誰死了?」

「就是那天夜裡我們吃燒烤,找事的那傢伙。」丁新華說著,找了個紙杯,倒了杯純淨水灌下去。

馬小樂傻愣愣地站著,他明白是咋回事了,看來他拍的小夥,不是宋光明的侄子。

恐慌!打生下來到現在,從未有過的恐懼將他籠罩起來。但也正因為太恐懼,反而出現了短暫的鎮定。

「馬局長,咋了?」丁新華似乎很驚訝,「咋發呆了?」

「哦。」馬小樂一回神,「意外,太意外了。」馬小樂點了支菸,慢慢吸了一口,「丁局長,這到底咋回事?」

「那天晚上我們不是離開燒烤攤了麼,後來那夥人也散了,那小子送一個女孩回家,到了樓下還搞人家,正搞著呢,背後被人敲了腦瓜子,沒搶救過來,走了。」丁新華道,「公安是找燒烤攤老闆談話的,老闆把那夥人和我們的小矛盾說出來了,結果我被帶去談話作了記錄。」

「真好笑。」馬小樂道,「小屁孩的事,跟我們瞎扯啥。」

「就是!」丁新華道,「馬局長,說句話你可別生氣,開始我還懷疑你走後忍不住回頭找人家事背後下的手呢,不過想想又不可能,多大點事,犯得著麼,而且下手又那麼狠,又沒有啥深仇大恨。」

「呵呵,就是嘛。」馬小樂笑了笑,「要是我被找去談話,我也會這麼想,是不是你氣不住回頭背後搞人家呢!」

「哈哈,怎麼會呢。」丁新華笑道。

「那是當然不會了。」馬小樂道,「不過這種話不能隨便對別人說的,萬一要是誰多事亂說一通,後來傳出去有鼻子有眼的,搞不巧就有麻煩!」

「對,是不能隨便說。」丁新華道,「馬局長,我這剛才公安局回來,估計你也會被找去談話。」

馬小樂想想這話不錯,公安局肯定會找他談話,而且不會拖。「丁局長,你先離開,我估計公安局馬上就會照我,萬一碰到我們在一起,還以為密謀啥了呢。」

丁新華聽了,起身就走。

門關上後,馬小樂跌坐在座椅裡,拿煙的手有些發抖。殺人了!馬小樂沒想到,他會要了一個人的命!

殺人是要償命的。

馬小樂想到這,身上一陣陣發寒,大腦空白,六神無主。

鎮定!鎮定!慌不擇路飢不擇食,這是大忌。遇事不慌,喜怒不於形,這才是成大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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