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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抄近路(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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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你個吊毛!」馬小樂一瞪眼,「別以為是鬧著玩的,一定要絕對按照我的安排去做,否則出了事我可就有麻煩了!」

「哦,行,絕對按你的安排來。」金柱收住笑臉,「貼告示、砸玻璃!」

「嗯,記住,連身影也不要讓酒吧裡的人看清楚!」馬小樂道,「裝潢工人,一般膽小,就得鬼鬼祟祟。」

「沒問題!」金柱拍著胸脯,「所有人都會像大老鼠一樣,破壞力大,但有見不得人!」

「哈哈……」馬小樂聽了金柱這話忍不住大笑起來,「金柱,你他孃的啥時變得這麼有才了,這比喻打得好!」

「嘿嘿。」金柱不好意思地摸摸腦袋,「馬大,另外兩件事呢?」

「那先不告訴你,免得你記不清怎麼做。」馬小樂道,「先把第一件事做好就成。」

這一夜,馬小樂在酒店睡了個大覺,他相信金柱會做好這事,甚至第二天早晨醒來,覺著還有睡意,又倒頭睡到十點多才起來。

午飯是不著急吃的,馬小樂打電話問魏倩,酒吧裡怎麼樣。魏倩一聽,問了一句,「是你乾的?」

「別問這個,酒吧現在啥情況?」馬小樂不回答。

「現在收拾整理得差不多了。」魏倩道,「不過聽說郝仁好像帶人去找那個裝潢公司的老闆了,估計現在已經開啟了!」

「哦,我知道了。」馬小樂道,「你知不知道郝仁從酒吧回家的路線?」

「這個不知道。」

「嗯,那就這樣吧,有事再聯絡。」馬小樂掛了電話,尋思了會,覺得還是繼續行事,剛好趁郝仁跟裝潢公司的人糾纏。

馬小樂又找到了金柱,說第二件事,晚上去金夜色鬧場子,金柱嘿嘿直笑,說這下又可以過癮了,就是不打人,砸爛些桌椅也痛快。

「瞧瞧你,剛老實了幾年,這會手又癢癢了?」馬小樂道,「凡事要多動腦子,又忘了?」

「沒。」金柱耷拉著腦袋,抓抓腮幫子,「這不是你叫動手的嘛。」

「這不叫動手,叫前奏,你懂嘛。」馬小樂道,「就跟你日女人一樣,上來可不是要摸一會,親兩下?那就叫前奏,還不叫辦真事!」

「哦,馬大,還有大動作?」金柱嘿笑著問。

「對,大動作就是第三件事,你可誰都不要講,就我和你兩個人動手。」馬小樂道,「有第三個人知道就不保險!」

「你放心就是!」金柱說完,回去準備了。

這個晚上,馬小樂沒有在酒店睡覺,開車到酒吧的路對面停下,在裡面觀察。今晚郝仁沒到酒吧,或許正為裝潢公司砸玻璃的事窩火呢。

大概十一點鐘的時候,金柱帶著五六個人進了酒吧。

「金夜色酒吧賣假酒坑人!」金柱進去後,就從懷裡摸出了截鐵棍,「上次賣給我的洋酒,三千多一瓶,其實就是自己勾兌的雜酒!」話音遺落,順手掄起鐵棍,身邊一張玻璃檯面的桌子頓時碎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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