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最後,蘇蕪香好像在法庭上辯論那樣,說了一段總結陳詞——我們與明朝人生活在截然不同的時代背景下,觀念想法差異極大,今後雙方在合作中肯定還會有種種矛盾存在。如果每次出現矛盾,都將其擴大到整個合作範圍中,那麼雙方的合作肯定持續不下去。所以就算不能大事化小,也絕不應該盲目把矛盾擴大,否則還不如趁早斷絕關係呢!
委員會大部分人同意了她的觀點,於是做出了上述決議——你史可法既然說要先上報朝廷,那就上報好了。等你的朝廷正兒八經派人來談了咱們再奉陪,反正在談判這一點上他們是一點不怕的——關鍵在於當初雙方談判招安條款時,李老爺子和趙立德等人早就防著明朝人以後眼紅,特地在條款裡清清楚楚寫上了這麼一條:瓊海軍的所有戰爭繳獲都自行處置,與朝廷無涉。史可法的分贓念頭本就是一廂情願。
另外,在會議結束之後,肖朗和葉孟言閒聊時憤憤來了一句:現在我才知道為啥歐美政客大都是律師出身,這幫人侃侃而談扯起大道理起來還真是能迷惑人——就連肖朗自己當時都稀裡糊塗的投了蘇蕪香的贊成票,但之後才反應過來:我原本不是這麼想的啊!咋也被忽悠了呢?
……
無論如何,史可法的那份奏報還是被髮往京師了,由於瓊海軍的無線電報是一級一級接力式傳遞,從海南,廣東……至江浙,上海,山東沿線各據點很快也得到了訊息,而大部分人的反應也和海南島上那些同仁一致,都覺得這傢伙很過份,不過也有不以為然的。
茱莉對於大家的憤怒就感到很不理解,在她看來,人家史可法作為大明帝國的臣子,當然要想方設法為自家老闆爭取利益。成不成功不論,這份心思還是很值得肯定的,有什麼好生氣呢?不過這位老兄似乎對於「契約」的概念認識不足,雙方早就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東西,有什麼好商議的,即使明帝國方面正式提出要求,這邊也只要把協議條款拿出來就行了,根本不用談。
委員會方面似乎也是這麼想的,所以他們在允許史可法用電報發奏摺的同時,也向北京陳濤發去了一封電文,文中將當初協議中涉及到這部分戰利品分配的條款摘錄出來,要求陳濤在和北京那些高官交涉時明確指出這一點,將這個荒唐的要求就此了結掉。
陳濤接受了這份指令,他也準備好了一番說辭,準備跟明王朝談判時使用,只是卻沒能用得上——人家大明內閣壓根兒沒跟他談的慾望,而是自己內部先掐起來了……
要說史可法這份奏報文采還是不錯的,它的主旨當然不會赤|裸裸提出咱們要跟短毛分贓。而是以報捷文書的方式向內閣報喜——呂宋之圍已解,前來進攻的夷人都完蛋了。還剩下幾個尚在路上的跳樑小醜,也正在瓊鎮諸君的妙策之下逐一自投羅網,千里迢迢跑來做俘虜。
史可法在奏報中除了報捷以外,便是闡述了他所見到的那一場曠世海戰,以及最後西夷艦隊被迫投降時衝上沙灘的那些高大帆船——其中隨便撿出一條來都比當前大明水師陣營中最好的樓船還要大。而這些好船如今卻是在沙灘上白白遭受風吹雨打,以及被瓊鎮水軍拆解掉……
王若彬下令把那些主龍骨受損,無法修復的艦船拆解作為備材使用,但史可法當然不會了解這麼詳細。他只是覺得既然你們船多的都要拆,而且聽說在前方還能俘虜到更加完整,更加巨大的西洋樓船,那麼把這些舊貨送給咱大明想來也沒什麼大不了吧?
這份奏報在京師和內閣並沒有激起太大|波瀾,因為關於瓊海軍的捷報已經太多了,到現在整個大明朝廷都有點審美疲勞——只要有短毛出手,送來的肯定都是捷報。他們啥時候要能打一場敗仗倒是稀罕事情了。
而且如今已經躋身於內閣的錢謙益錢閣老作為當初親自與瓊海軍談判並訂約的人,即使不用陳濤去提醒他,也清楚記得自己先前所談下來的那些條款。所以對史可法的建議絲毫不感興趣,隨手批了個「閱」字之後便將其丟到公文堆裡,當作一般報喜報捷報喪的「通知類」文書處理了——同樣是根據雙方定下的條款:瓊海軍打了勝仗,朝廷既不用發賞錢也不用加官晉爵,倒是非常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