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甩了個臉色就回了房間,坐在椅子上生悶氣,隱約聽到他爸爸媽媽呵斥他的聲音,又向我爸媽道歉。我對家裡的事知道得不多,也無心018019打聽,但那時他爸好像要請我爸幫一個什麼忙,所以總是很謙卑。
他爸爸用很嚇人的語氣大聲讓他向我道歉,我得意地等著,他一定會來,他很怕他爸。
果然,他苦著臉推開我的房門。「你走開。」我繼續發脾氣。
他大大咧咧地往我**一躺,鞋子也沒有脫。「拿點兒吃的,餓死了。」
那時候我們在長身體,每天都很餓。
我們一起躺在**吃一盒巧克力,我已經是個十四歲的少女,和一個同齡的男生躺在一起,隱隱覺得不好;可他似乎十分磊落,吃到一塊有榛子夾心的,就說:「這個不錯。」把剩下的一半塞到我嘴裡。
我聽著窗下暴躁的蟬鳴,嚼著他吃剩的半顆榛子,心裡突然感到無限傷感:很快我們都會長成不得不避嫌的大人,這兩小無猜的情景,本來就沒有幾年的時間可維持;何況他又要遠渡重洋,不知道七年後他畢業回國,我們還有幾句話可談?
「你能不能不走?」
他嘆了一口氣。
我對那一刻的印象無比深刻。十四年,我沒聽到過他嘆氣,我甚至沒見過他皺一下眉頭。他是一個真正的公子哥,一個沒有心的人。
但他嘆了口氣,說:「我只想走得越遠越好。」
我仔細聽了聽門外,四個人的交談聲還在繼續,好像在講什麼工程。
我壓低聲音:「他們還吵架?」
「吵,沒日沒夜。你記得我爸那架瓷器嗎,放在樓下客廳裡的?」
當然記得。有拍馬屁的人給他爸爸「收藏家」的頭銜,其實「家」不一定算得上,但「狂熱的瓷器愛好者」是沒有問題的。陳言說的那架瓷器是陳列在一層客廳裡的一架精品。
「記得。」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