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吃完了飯,他們又一起做在船頭看著魚杆。
宋超已經明顯的覺得李風雲的心情好了很多。
覺得李叔叔和阿姨交給他的任務應該快完成了。
於是把聊天的話題轉到了風雲和章小月分手後的那段時光。
宋超說道:「哎,風雲。
當年和她分手後怎麼突然不辭而別,連我這個和你玩得最好的兄弟都沒打聲招呼。」
李風雲笑了一下說:「別說是你,就連我家裡都不知道我走。
那天晚上當她對我說出:‘我已經對你沒感覺了,我們已經沒有共同語言了,我們分手吧。
’這句話時我只感到一陣天旋地轉,我追問她:‘為什麼?為什麼你會這樣說?’她卻只是對我一陣冷笑:‘沒有為什麼,我說得那麼明白你還聽不明白嗎?’我含著淚,一字一頓的說‘好,小月,既然你這樣說我也沒辦法。
人各有志,我尊重你的決定。
但你要答應我,一定要好好的生活下去。
雖然我們有緣無份,不能繼續下去,但我要告訴你,和你在一起的這幾年時光,將成為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憶。
’說完,我就跑了,一口氣跑到氐中大市場小月爸媽曾經擺夜宵灘的地方,叫老闆拿了一瓶白酒,又點了幾個菜,我打算把自己灌醉。
獨自喝酒的滋味真是難受,正當我獨自傷感的時候,旁邊來了一群長頭髮奇裝異服的年輕人,他們一坐下來就議論紛紛,從他們的談話中我瞭解到他們是氐中市的一個叫人間仙境演藝吧的長期樂隊,因為酬金問題正在商量跳槽。
當時我不知道哪條筋抽錯了,竟然端著酒杯跑到他們桌上說:‘各位,我是一名歌手,如果你們需要一名主唱的話可不可以讓我加入你們的行列?’於是,我和他們很快就混熟了,他們一共四個人,為首的那個是架子鼓手叫張天明、吉他手叫鄧人傑、貝司手叫毛科、鍵盤手叫陳非,我們邊喝酒邊商討發展意向。
我強壓住自己心中的傷痛若無其事的和他們商討。
因為當時我心裡只有一個目的:就是離開這個傷心地開始一段新的生活。
我要帶著這群年輕人一起離開這裡去開創一片新的天地。
當時我就暗暗發誓:不混出個人樣來決不回氐中。
當晚我們達成共識:明天一起坐火車去深圳,由我來聯絡演出酒吧,收入大家平分。
於是當晚我回家不動聲色的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給父母留了一封信,把昨晚所發生的一切全都告訴了他們,然後把自己從小月畢業後好不容易存下的一萬塊錢的銀行卡留給他們就和幾個年輕人踏上了去深圳的列車。
到了深圳,我先把他們安排住在我租的房子裡,然後沒去單位報到,而是直接帶著張天明去我玩過的一個酒吧找老闆商談演出意向。
經過協商,老闆答應試一試,每場才給五百塊出場費,如果三場過後觀眾反應並不是很熱烈的話就走人。
我們也答應了三天後來走場。
回去之後我們精心排練了一下,三天後如約走場,沒想到第一場就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觀眾掌聲雷動,老闆看了我們的演出就把我們叫出去吃宵夜,並把出場費漲到了每場一千五百元,並承諾試用三個月後如果可以就繼續簽約。」
李風雲說到這裡不說了,點燃一根菸遞給宋超,自己也點了一根,看著漁夫幫他們收線,把釣上來的魚從魚鉤上摘下來。
「後來呢?」宋超忍不住問。
李風雲說:「後來?我不想說了。」
宋超笑著說:「後來你就認識了張潔,這段經歷不想提了是吧?」李風雲無奈的說:「不是,說出來不怕兄弟笑話,我後來又去做了舞男,也就是別人俗稱的鴨子。」
宋超驚訝的望著李風雲說:「啊?兄弟,你不是在那個酒吧混得挺好的嗎?怎麼又去做了那個?」李風雲嘆了口氣說:「唉,一言難盡哪!三個月後,老闆找我們商談,說他們這個樂隊可以留下來,但我必須走。」
宋超問道:「為什麼?」李風雲說:「很簡單,樂隊做多久都不會引起觀眾太多的注意,而一個歌手卻不能呆太久,否則觀眾看你都看煩了。
沒辦法,我只能和幾個剛認識的兄弟分開,雖然我走了之後他們並沒有馬上從我那裡搬出去,但我已經明顯的感到了我們之間的疏遠,果然一個月後他們全搬走了。
這段時間我跑了好多地方演出,有時一個晚上要趕三個場,打著的滿深圳市的轉,沒辦法,為了掙錢嘛。
我當初發過誓:不混個人樣決不回家。
所以,有一天當一個發財機會擺在我的面前時,我毫不猶豫就抓住了。」
宋超問:「你是說做那個?」李風雲點了點頭說:「對,那是和他們樂隊分開兩個多月後的一個夜晚,我在一個酒吧裡唱完了最後一場準備回家,路過吧檯的時候被一個女人叫住了,她說我的歌唱得很好,問我有沒有興趣陪她喝一杯。
我聽她誇我就不由自主的坐了下來。
她看起來三十多歲,長得比較漂亮,人也很隨和,我們邊喝邊聊些無關痛癢的事。
聊著聊著,她突然話鋒一轉說:‘小兄弟,今晚有空嗎?’我一時沒有明白過來她說的是什麼意思,想都沒想就說:‘我每晚都有空,有事嗎?’她說:‘我想讓你陪我過夜。
’當時我嘴了的一口酒差點噴出來,我以為自己聽錯了,又大聲的問了一句:‘你說什麼?’她沒說話,開啟自己的坤包,當著我的面樹了一千塊錢放在我面前,說:‘只要你答應,這些錢就是你的。
’我當時很火,我說:‘大姐,你把我當什麼了?’她說:‘小兄弟,你別誤會,我真的想找個人陪陪我,我很寂寞,如果你真的可以陪我一晚的話這些是你應得的。
你再考慮一下。
’不知道怎麼回事,我竟然鬼使神差的跟著她去了酒店,也許是錢的力量吧!那晚我放掉了做人的全部底線,和她瘋狂了一夜。
第二天醒來,發現她早就起床了,正坐在沙發上悠閒的看電視,看到我醒了,笑眯眯的問我昨晚睡得好不好,我說還可以。
她又趴過來問我:‘既然睡得好,以後想不想每天都過這種生活?’我一時沒有明白過來,問她:‘今晚你還想和我過夜?’她笑著說:‘你這麼厲害,我哪敢一個人獨享啊?我想把你推薦給大家共同分享。
你考慮一下,別唱那個歌了,也掙不了多少錢。
幹這個有得玩有得掙。
就你這個身裁、長相,我敢保證,每月兩萬塊絕對不成什麼問題。
’說完,她就去洗漱了。
我躺在**權衡半天,回味著那個女人所說的話以及自己曾經發過的誓。
一咬牙,等她出來後馬上就把自己的決定告訴了她。
她一聽笑得跟一朵花似的說:‘那你趕快起床跟我走吧。
’我很茫然的問她去哪?她叫我起床跟她走就知道了。
我們來到了一家叫夜巴黎的夜總會,她說:‘就是這了,以後你每天就呆在這就行了。
白天我不管你,晚上八點以後的時間就全是我說了算。
’後來我才知道她叫李麗,是這個夜總會的老闆。
聯想起所有發生的一切,我突然對這個女人產生了一種恐懼感。
我這時才明白昨完為什麼她要讓我陪她過夜。
我想一來她是想用金錢來俘虜我為她賣身,二來是看我的效能力怎麼樣,好決定能不能讓我幹這行。
就這樣,我從一個歌手淪落為一個男妓。
放下了人生中的所有人格和自尊,然後就開始瘋狂的賺錢。
如果後來不是張潔出現,我可能現在還在做這個呢!」說到這兒,李風雲話鋒一轉:「阿超,你不會因為我這麼骯髒而看不起我吧?」宋超盯著風雲看了半晌,說:「風雲,你這樣說就是沒有把我當兄弟看,當年我們在新兵連的時候同吃一鍋飯、同扛一杆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