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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特(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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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特

基本前會計與小三弟媳的證詞已經將秦耀陽轉移婚內財產的事實直接錘死,接下來的爭論則在於秦耀陽的諸多借據上。

秦耀陽也請了不錯的律師,但顯然不及呂律師的殺傷力,對方展示的諸多生意借款,用於經營開支的證據,都被呂律師尋出不少破綻。

甚至連秦耀祖新買的朝陽門外的新居,都被呂律師從匯款上質疑是秦耀陽濫用夫妻婚內共同財產,同時還有關於秦耀祖先前跟林特打官司的借款,一直沒還。原本孫梅不是小器的人,這些錢也沒想要秦耀祖還,但現在既然要同秦耀陽離婚,這一筆當然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權。

林特留心呂律師整場辯論,堪稱雷霆霹靂,一氣呵成,開始就放大招,根本沒給對方喘息餘地。

當然,對方也有準備。

孫梅的三弟三弟妹出庭作證,說孫梅早就知曉劉莉的存在,因為孫梅沒有兒子,為了老秦家香火考慮,默許李莉與秦耀陽在一起的。

孫梅當時氣的,握拳重重擊在原告席上,發出砰的一聲大響。

孫三弟視線垂下,看都不敢看大姐憤怒的臉龐。呂律師給孫梅一個鎮定的眼神,輪到他對證人質詢時。呂律師一身西裝筆挺走到證人席前,聲音溫和的問孫三弟,「據我所知,你家兄弟姐妹八人,證人與我的當事人關係最好。小時候生活困難,吃蘋果都是一人一個,你小時候身體不好,大姐最疼你,都會把她的掰半個給你,是嗎?」

孫三弟說不出話。

「你大姐當年辭了公職,在外頭擺攤做生意。你擔心大姐辛苦,只要有空,都會過去幫忙,對嗎?」

「後來,大姐租鋪面兒,家裡湊了很久錢仍然不夠,你把攢的錢都拿出來支援大姐,是嗎?」

對方律師反對呂律師詢問與案件無關事宜,呂律師堅稱旁證孫家姐弟關係融洽,有助於佐證孫三弟證言的真實性。

就孫三弟那心理素質,呂律師問到,「後來,你從自來水廠辭職下海,生意不順,也是大姐讓你在廠子裡工作。這些年,買房置業,孩子上學,大姐有對不住你的地方麼?」

孫三弟就有些受不住,腦袋像被放上千斤重壓,深深的垂了下去。

「做偽證後果,我想你已經有所瞭解。但我有必要提醒你一句,我國法律,坦白從寬,只要在法庭上說真話,法律會寬恕洗新革面的人。」呂律師聲音溫煦和善,「在你成為被告方證人之前,已經有人告訴我當事人你身不由己的原因。你大概不知道,所有夫妻婚內共同的財產,我當事人都享有共同權力,也就是說,你所在工廠的股份,我當事人佔一半。我當事人對工廠的一切事務,都一樣有話語權。如果你有倒賣庫存衣物的行為,我當事人會諒解你。親弟弟賣幾件庫存,不算什麼。你姐姐,何嘗會將這些事放在心上,她傷心的是,她的弟弟是不是一個正義的人,是不是一個有親情的人?」

孫三弟唇角顫慄,臉色泛白。

秦耀陽的威脅還在耳際,大姐悲傷的視線又望來。最主拿的是,只要主審官不瞎,都看出他這證人已經心虛的就差自首了。

主審官恰到好處的問一句,「證人你所有證詞都屬事實嗎?證人可有偽證行為?」

孫三弟一哆嗦,主審官肅穆追問,「證人如實回答!」

呂律師輕聲鼓勵,「說出事實吧。」

呂律師尋找證人證據這上面稱得上一等一,但以情動人什麼的,林特都要翻個白眼,覺著呂律師說的一點兒不感動,簡直就像在冷冰冰的羅列數學公式,充滿了照本宣科的機械感。

但就呂律師這幾句問話,硬是將孫三弟問的淚流滿面,受不住良心的譴責,把事實說了出來。

他倒賣了倉庫庫存,秦耀陽威脅要告他。

孫三弟三弟妹當庭扯謊,自然有偽證罪的嫌疑,但倆人都當庭悔過,並未對整個官司走向造成嚴重後果,法庭訓誡了事。秦耀祖涉嫌脅迫偽造證言證語,罪加一等。

因為涉及隱瞞財產過多,整場官司持續整個上午,當庭並未宣判,但顯然呂律師是佔了絕對上風的。

庭審結束,主審官與陪審先行離開,處於下風的秦家一行臉色難看,想娣姐從證人室趕過來,看到母親的神色也知道官司進行不錯。林特與孫家人都上前同孫梅說話,孫三弟三弟妹默默的站在最外面,低著頭,不言語。

大家先離開法庭,走到外面,孫梅看一眼落在最後的三弟,駐腳等他走過來才問他,「你是後半輩子都這樣腦袋扎地裡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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