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及細想就戴上帽子,穿上衣服,繞過街角來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走進門,卻不知道要些什麼。來到吧檯,比利一看到我,就開始搖頭。
他說:「我不能賣酒給你,馬修。我很抱歉。」
我感到臉漲紅起來,既尷尬又氣憤。
我說:「你說什麼?在你看來,我像在發酒瘋嗎?」
「不像。」
「那我他媽的為什麼在這兒不受歡迎?」
他迴避我的目光。
「規矩不是我定的,」他說,「我也沒說這兒不歡迎你。咖啡、可樂、正餐都行,見鬼,你是尊貴的老顧客。但我不能賣酒給你。」
「誰說的?」
「老闆。那天晚上你在這兒的時候——」
噢,上帝。我說:「很抱歉,比利。跟你說實話,這幾個晚上我過得很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來過這兒。」
「別放在心上。」
耶穌基督啊,我想挖個地洞鑽進去。
「那天晚上我的表現很糟糕嗎?我惹麻煩了嗎?」
「啊,見鬼,」他說,「你醉了,你知道嗎?這事難免,對吧?以前我有個愛爾蘭女房東,晚上我喝醉了回去,第二天向她道歉,她會說:‘上帝保佑,孩子,主教也會犯這樣的錯誤’。你沒惹什麼麻煩,馬修。」
「那——」
「瞧,」他說著,身子前傾,「我只是重複老闆的話。他對我說,如果那個傢伙自己想醉死,我不管。如果他想來這兒,我們歡迎,但我不賣酒給他。這不是我說的,馬修。我只是重複他的話。」
「我理解。」
「要是我的話——」
「不管怎樣,我不是來喝酒的,」我說,「我來喝咖啡。」
「既然這樣——」
「去它的既然這樣,」我說,「既然這樣,我想我要的還是酒,想找個願意把酒賣給我的人難不到哪兒去。」
「馬修,別那樣。」
「別告訴我該怎樣,」我說,「少跟我說廢話。」
我的憤怒有種淨化作用,令我滿足。我昂首闊步地離開那裡,怒氣衝衝,站在人行道上考慮到哪兒去喝酒。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轉過身。一個穿著舊軍夾克的人正溫和地對我笑著。開始時我想不起他是誰。他說見到我很高興,問我一向可好,我這才想起他來。
我說:「哦,嗨,吉姆。我很好。」
「去參加聚會?我跟你一塊兒去。」
「哦,」我說,「今晚恐怕不行。我得去見一個人。」
他還在笑。我靈機一動,問他是否姓費伯。
「沒錯,」他說。
「你給我的旅館打過電話。」
「只想問聲好。沒什麼要緊事。」
「我沒認出那個名字。否則我會給你回電話的。」
「當然。你真的不一起去參加聚會,馬修?」
「我希望我能去。哦,上帝。」
他等待著。
「我遇到點麻煩,吉姆。」
「你知道,那很正常。」
我不敢看他,說:「我又喝酒了。我堅持了,我說不準,七八天吧。然後又開始喝酒了,而且我做得還好,你知道,控制飲酒量。然後,一天晚上,我遇到了麻煩。」
「你喝第一杯時就遇到了麻煩。」
「我不知道,也許吧。」
「那就是我打電話的原因,」他溫和地說,「我想你或許需要點幫助。」
「你知道?」
「嗯,星期一晚上參加聚會時,你看上去情緒很不穩定。」
「在聚會上?」
「你不記得了,是不是?我覺得你好像因醉酒而失去意識了。」
「哦,天哪。」
「怎麼了?」
「我醉醺醺地去那兒了?我醉醺醺地出現在戒酒互助會上?」
他笑了:「你把那說得像是死罪一樣。你以為自己是第一個這樣做的人嗎?」
我真想去死。
「那太糟了,」我說。
「什麼太糟了?」
「我再也不去了。我無法再邁進那個房間了。」
「你覺得很丟臉,是嗎?」
「當然。」
他點點頭:「我總是為自己的醉酒失憶感到丟臉。我不想、也不敢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麼。不過總的來說,你的表現不是很糟。你沒惹麻煩。你沒亂說話,只是打翻了一杯咖啡——」
「哦,上帝。」
「你沒有灑在別人身上。你只是喝醉了,僅此而已。你那天晚上好像很不開心。實際上,你看上去很痛苦。」
我鼓起勇氣說:「我被送進醫院。」
「你已經出院了?」
「我今天下午辦了出院手續。我被送進醫院是因為全身**。」
「好在你好了。」
我們默默地走了一段路。
我說:「我不能等到會開完就得走。我十點要見一個人。」
「你可以提前一點走。」
「也好。」
我覺得每個人都在盯著我。有些人跟我打招呼,我覺得他們話中有話。其他人什麼都沒說,我就想他們是有意避開我,因為我在醉酒時冒犯了他們。
我極端神經過敏,以致於想逃出自己的軀殼。
自由發言時,我實在坐不住了。我不停地到咖啡機那兒倒咖啡。我敢肯定,我不斷往咖啡機那兒跑已招致不滿,但咖啡機似乎有強烈的吸引力,讓我無法抗拒。
我總是走神。講話者是布魯克林的消防員,講的故事生動有趣,但我就是無法集中注意力。他說他們消防隊的隊員都是海量,那些不酗酒的人都被調走了。
「隊長是個酒鬼,他希望周圍都是酒鬼,」他解釋道,「他常說:‘給我足夠的酒鬼消防員,我就會撲滅所有火災。’他說的沒錯。各位,我們什麼事都敢做,什麼地方都敢去,什麼險都敢冒。因為我們都醉得不知死活了。」
真是一個該死的謎團。我一直控制自己的飲酒量,而且卓有成效。只是後來不靈了。
休息時,我往收費籃裡放了一美元,然後到咖啡機那兒又倒了一杯咖啡。這一次我勉強自己吃了一塊燕麥餅乾。
討論開始時,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總是跟不上思路,但這似乎無關緊要。我儘可能仔細聽,儘可能待在那兒不動。
十點差一刻時,我起身溜出門,儘量不引人注意。我覺得所有人都在盯著我,我想讓他們相信,我不是去喝酒,我必須見一個人,是去談生意。我後來才想到,我本可以待到聚會結束。
聖保羅教堂離我的旅館只有幾分鐘路程。錢斯會等我的。也許我是想找個藉口在輪到我發言之前離開。
十點時,我已到旅館大廳。我看見他的車停了下來,我出門穿過人行道來到路邊。我開啟車門,坐進去,又砰地關上車門。
他看著我。
「那個工作機會還在嗎?」
他點點頭:「如果你接受的話。」
「我接受。」
他再次點點頭,掛上檔,將車駛離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