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也許是你記錯了。」
我搖搖頭:「紀念戒指連個寶石都沒鑲。我來這兒以前去過那兒,只是想確定我沒搞錯。那是一枚典型的班級戒指,模樣很蠢,刻字太多,不是我看過的那枚。她穿著貂皮,塗著酒紅色的指甲油,怎麼可能配這樣一枚戒指。」
我不是惟一這麼說的人。我從碎玻璃得到啟示以後,就直接跑到金的公寓,用她的電話打給唐娜·坎皮恩。
「我是馬修·斯卡德。」我說,「我知道現在很晚,但我想問你有關你的幾行詩。」
她說:「哪幾行?什麼詩?」
「你那首關於金的詩,你給了我一份。」
「哦,對。給我一分鐘就好,行嗎?我還昏昏沉沉的。」
「抱歉這麼晚打來,但——」
「沒關係。哪幾行?」
「將酒瓶砸碎/在她腳邊,讓綠色的玻璃/在她手中閃爍。」
「‘閃爍’這個字眼不對。」
「我手上就有這首詩,上頭說——」
「噢,我知道我是那樣寫。」她說,「但寫得不對,我想得改改才行。你有什麼問題?」
「你綠的玻璃是哪來的靈感?」
「打碎的酒瓶啊。」
「為什麼綠的玻璃會在她手上?指的是什麼?」
「噢——」她說,「噢,我懂你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綠寶石戒指,對不對?」
「沒錯。」
「她帶了多久啦?」
「不知道。」她想一想,「我頭一回看到是在寫詩前不久。」
「你確定?」
「至少那是我頭一回注意到。事實上,正是戒指給了我寫詩的靈感。她眼睛的藍和戒指的綠構成鮮明的對比,但我動手寫詩的時候卻忘了那藍色。」
她第一次拿詩給我著的時候,就說過類似的話,只是當時我沒聽懂。
她不確定那大概是什麼時候。這詩她塗塗改改到底寫了多久?是金被害前一個月開始的嗎?還是兩個月?
「不記得。」她說,「什麼事情發生在什麼時候。我永遠對不上號。我沒有記時間的習慣。」
「不過你記得那戒指鑲的是綠寶石。」
「嗯,對。我印象深刻。」
「你知道戒指怎麼來的?是誰送的?」
「戒指的事我什麼都不知道。」她說,「也許——」
「請講。」
「也許她打破了個酒瓶。」
我對德金說:「金有個朋友寫了首詩,提到那隻戒指。另外還有桑妮·亨德里克斯的遺言。」
我取出筆記本,翻開。
我讀道:「‘瘋狂世界無路可逃。她緊緊抓住銅環,結果手指變綠。無人願意為我一擲千金。’」
他拿走我手上的本子。
「她指的是達基嫩,我猜。」他說,「下頭還有:‘無人願意與我共結連理。無人願意救我一命。’達基嫩和桑妮都沒懷孕,這有孩子什麼事?兩人的命的確也都沒人能救。」
他合上本子,越過桌子遞還給我。
「可我搞不懂靠這個你能查出什麼名堂。」他說,「我看沒什麼用處。天知道這是亨德里克斯什麼時候寫的?也許是酒精和藥片開始起了作用以後,誰知道她雲遊到哪兒了。」
我們身後,兩名便衣警察正把一個白人小孩關入禁閉室,隔張桌子,一名拉長臉的黑人婦女則在回答問話。我拿起那張照片最上頭的一張,看著金·達基嫩慘遭屠戮的身體。德金開啟電動刮鬍刀,刮鬍子。
「我不懂的是,」他說,「你自以為握有重要線索。你認為她有男友,而他給了她那隻戒指。好吧。你推測她有男友,他給了她那件貂皮外套。之後你循線追查,看起來你是對的,結果外套沒有引出男友,因為他沒留下姓名。如果拿著一件在我們手上的外套你都找不到他,那拿著一枚不在我們手上的戒指你又能找到什麼?你懂我意思?」
「我懂你意思。」
「福爾摩斯說,不叫的狗是線索。不過你手頭上有的只是一枚行蹤不明的戒指,這能證明什麼?」
「它不見了。」
「對。」
「哪兒去了?」
「跟浴缸塞環去了同一個地方,衝進他媽的下水道去了。我怎麼知道它跑哪兒了?」
「它消失了。」
「那又怎麼樣?不是它自己跑掉,就是有人拿走。」
「誰?」
「我怎麼知道是誰?」
「讓我們假設她戴著它去了她被害的那家旅館。」
「你又沒看見。」
「咱們先假設這樣,行嗎?」
「好吧,姑且這麼說。」
「是誰拿的?有個警察從她手上擼下來的?」
「不對。」他說,「沒有人會那麼做。散置的現金自然有人拿,這點我們都知道,但謀殺案受害者手上的戒指?」他搖搖頭,「再說,沒人跟她單獨一起過。這種事沒有人會在有旁人的時候做。」
「清潔女工暱?發現屍體的那個?」
「天老爺,不可能。我問過那個可憐的女人。她只看了一眼屍體就開始尖叫,如果她肺活量夠大的話,她會尖叫到現在。要她拿著拖把柄去碰達基嫩,她都嫌太近了。」
「是誰拿走戒指的?」
「假設她戴去那兒的話——」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