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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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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可能已經知道了。不過你還是傳個話吧,比較保險。」

「保險。」他說,「壽險的反義詞是什麼?」

「不知道,」

「死亡險。也許他們現在就等在外頭,馬修。」

「可能。」

「你打電話報警怎麼樣?他們會派輛車來,把你送到別處錄口供。這批雜種拿了納稅人的錢,也該做點事情了。」

「我要那個兇手。」我說,「我要和他單挑。」

「你又不是拉丁人,哪來的這股蠻勁兒?」

「傳話吧,‘男孩’丹尼。」

「再坐一會兒。」他上身前傾,聲音壓低,「你不想空手走出這兒吧?再坐一會兒,我拿樣東西給你。」

「我不用手槍。」

「不,當然不用。誰用得著呢?你可以奪走他的大砍刀,讓他把刀吃了,然後打斷他兩腿,把他扔在巷子裡,自生自滅。」

「好主意。」

「讓我給你拿把槍好嗎?」他直視我的眼睛,「你已經有一把了,」他說,「在身上,現在。對不對?」

「我從來不需要手槍。」我說。

那會兒我也不需要。走出頂尖酒吧時,我把手插進口袋,摸著那把點三二的槍托和槍管。誰需要它?

這樣一把小槍根本就沒多大威力。

尤其是你又沒法強迫自己扣下扳機。

我走在街上。還在下雨,但雨勢並沒有增大。我壓壓帽簷,仔細環顧四周。

水星轎車停在街對面。我認出它是因為它有皺褶的擋泥板。我站著沒動,那車開始發動引擎。水星已經掉了頭。朝我開來。綠燈亮了,我走到對街。

我把槍握在手裡,手插在口袋裡。我的食指擱在扳機上,我還記得前不久扳機在我指下顫動的感覺。

那時我也是在這條街上。

我繼續往市中心走去。我幾次越過肩膀朝後看,水星車直跟在我後頭保持著不到一個街區的距離。

我神經一直繃得很緊,到了以前我拔過槍的路段時尤其緊張,我忍不住頻頻回顧,等著看這輛車子斜向朝我衝來。有一回聽到嘎吱的剎車聲響,我不由自主打個突,這才發現那聲音起碼是兩個街區以外傳來的。

神經過敏。

我走過我曾經倒在人行道上翻滾的地點。我檢視當初酒瓶摔破的地方。那兒還有一些玻璃碎片,不過我不能確定是不是同樣的碎片。每天都有很多打碎的酒瓶。

我繼續一路走向阿姆斯特朗酒吧。到了那兒,我走進門,點了份胡桃派和咖啡。我右手還是插在口袋裡,四下環顧,一個人也沒漏掉。吃完派後,我右手插回口袋,左手拿起杯子喝咖啡。

過了一會之後,我又叫杯咖啡。

電話鈴響,特里娜去接,然後走向吧檯。那兒坐了個粗壯的傢伙,髮色暗金。她跟他說了什麼,他便走向電話。他談了幾分鐘,四處張望一下,走到我這桌來。他兩手都在我能看到的地方。

他說:「斯卡德?我叫喬治·萊特納。我想我們沒見過。」他拉過一張椅子坐下,「剛才是喬。」他說,「外頭沒啥動靜,啥都沒有。他們全在水星車裡孵蛋,另外還有兩個神槍手等在對街二樓的視窗。」

「很好。」

「我在這屋裡頭,前頭桌子還坐了兩個。我看你才進門就認出我們了。」

「我認出你了。」我說,「我本來在想,你不是警察就是兇手。」

「耶穌基督,想什麼呢?這地方不錯,你沒事就到這裡晃盪吧?」

「沒以前那麼經常。」

「這兒挺舒服的。可惜今天只能喝咖啡。改天非來這兒喝酒不可。今晚他們咖啡銷路特好,有你跟我。還有前頭那兩個。」

「咖啡很香。」

「是啊,不壞。比我們在局裡喝的好多了。」他點上香菸,「喬說其他地方也沒動靜。市中心你女朋友那兒有兩個人在看著,另外幾個人在東區保護那三個妓女。」他露齒而笑。

「我們只能想到這些人,其他的就沒法辦了。」

「嗯。」—棒槌學堂·e書小組—

「你打算在這兒待多久?喬猜那傢伙要不已經準備出擊,要不打算今晚按兵不動。我們可以掩護你從這兒走回旅館的每一步路,當然我們沒法保證不會有狙擊手從樓頂或者高窗開火。我們之前巡查過樓頂,不過這種事很難講。」

「我看他不會遠距離動手。」

「那我們就沒什麼好擔心的,而且你也穿了防彈背心。」

「嗯。」

「會有幫助。當然,背心有網孔,可能防不住刀刺,不過我們不可能讓他靠你太近。照我們想,如果他在外頭,他會在這兒和你旅館的門口之間採取行動。」

「我也這麼想。」

「打算什麼時候上陣?」

「再過幾分鐘。」我說,「乾脆把咖啡喝完。」

「聽著,」他起身說,「去他的,好好喝個夠吧。」

他回到吧檯的位子。我喝完咖啡,站起來,走進洗手間。

我在那兒檢查我的點三二,確定槍膛裡有一輪子彈,另外還有三輪備用。原本可以跟德金再要兩個彈藥筒,裝進空槍膛裡。如果真開口的話他八成會給我一把火力更強的大槍。不過他連我帶了點三二手槍都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想告訴他。照我們的安排,我根本不必動槍,兇手會自投羅網。

只是事情發展不在我們控制之下。

我付了賬,留下小費。不會成的,我可以感覺到。那婊子養的不在外頭。

我跨出門。雨勢稍弱。我看看那輛水星車,瞥一眼對街大樓,暗暗納悶警方的狙擊手到底藏在哪兒。無所謂,反正今晚他們不會有事做的。我們的獵物沒有上鉤。

我走向五十七街,儘量靠近路沿——以防萬一,他也許躲在哪個陰暗的門廊下。我慢慢往前走,希望我猜得沒錯,他不會從遠距離動手。因為防彈背心不是萬無一失,而且也擋不了頭部中槍。

不過不要緊。他不在那兒。媽的、我知道他不在那兒。

即便這樣,我踏進旅館時,呼吸還是自然了許多。我或許有點失望,但也稍稍舒了口氣。

大廳有三個便衣警察,他們馬上跟我亮明身份。我和他們站了沒多久,就看到德金單獨進來。他摟了摟他們其中一人,然後朝我走來。

「我們聯手出擊。」他說。

「看來是如此。」

「媽的。」他說,「我們沒留什麼漏洞。也許他看出苗頭不對——怎麼看的我就不知道了。要不也許他昨天就飛回他奶奶的波哥大去了,我們給他設了個陷阱、他已經去了別的國家。」

「有可能。」

「反正你可以大睡一會兒了——要是你還沒緊張到無法放鬆的話。喝幾杯,昏睡個八小時。」

「好主意。」

「我們的人會整晚守著大廳。旅館一直沒有訪客,沒有人登記件宿。我也打算在這樓下過夜。」

「你覺得有這必要嗎?」

「我覺得反正無傷大雅。」

「悉聽尊便。」

「我們是盡力而為,馬修。要是我們可以把那人渣引出來的話,一切就沒白費,因為天知道,要在這城裡抓住翡翠走私犯有多難——全憑運氣。」

「我知道。」

「我們遲早會逮到那個混蛋,你知道的。」

11478年在西班牙展開的天主教大審判,因其對被控為異教徒者嚴刑逼供而惡名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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