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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站籠內外(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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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麼科學不科學,事情就是這麼發生了,更為重要的是,自己現在所處的時代,也不屬於任何一個已知的歷史時代。

他並不是一個優秀的學生,事實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終是一個社會上的爛仔。後來接受的學習,也多半是和殺人有關,歷史只能算是初步瞭解,談不到精通。

但是他卻可以確認一點,他所學過的地球中國正常歷史上,宋之後是元,元之後是明,再後為清。可是在這個時空裡,時間出現了拐點,元朝並沒出現,而是宋金對峙了極為漫長的時間,以至於讓人認為始終就會這麼對峙下去。

直到兩百多年前,在這具軀體的記憶裡,金國出現了一位雄才偉略,千古一帝般的英主,揮師下江南,攻滅宋室,形成一統。

然則,通過記憶,他至少可以確定,現在自己所處的時代,就是大金天佑帝二十三年,至於換算成西元紀年……見鬼,只有上帝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他只能確定,自己所處的城市是距離京師二百四十里的津門。

由於有著運河的關係,九河下梢的津門富豪商賈陸續雲集,如今已是金國北方的經濟重鎮。而自己現在的位置,就是津門的縣衙門外八字牆。兩邊的木籠裡,站的全是津門的混混,自己這一世的名字,叫做趙冠侯,身份與那些同樣站在籠子裡的難兄難弟一樣,都是津門地下社會的從業者:混混。

這群爛仔算是這片土地上的獨特生物,百萬人口的大城市中的一群混世魔王。他們與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區別,雖然屬於地下世界,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時候,混混們同樣畏懼法律,不敢觸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護費,同時也用自己的方式,來維持秩序。但是另一方面,他們欺行霸市,於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蟲。

金國的官府,極有後世某些專家學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態勢,只要火不燒到自己頭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於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對上這些惡棍潑皮,則束手無策。

他們不犯死罪,是不能問斬的,若說發配,往往要驚動刑部,給刑曹們增加許多工作強度,那些京官心煩之下,說不定哪一天就手滑,把縣官也請到刑部聊聊。

大家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大道,於混混多半是不管的,若是有苦主鬧的煩了,就發一支籤票,讓衙役把人捉來,不問青紅皂白,當堂打一頓板子,算是給事主出氣,自己也落個清淨。

能做混混的,扛打是基本功,一頓板子下來,實際沒什麼妨礙,一邊捱打一邊問候主官列祖列宗也是常有之事。金國官員百姓都尊崇祖宗,為保上輩清譽,通常還是不管為妙,也就由得這些混世魔王囂張下去。

大金國前幾年在高麗與扶桑開戰,兵精將勇,指揮有方,加之糧餉充足,器械精良,戰事自是大勝特勝。大軍一路高歌猛進,殺的扶桑倭寇狼奔豕突。

三軍奮勇,將士用命,部隊從高麗的國都,一路猛衝猛打,先是衝過了鴨綠江,接著又衝過了山海關,若不是倭人眼見我大金天兵威武,自己萬難追及,主動提出議和。怕是那十幾萬大軍,就要衝到京師,天子多半又要到熱河木蘭圍場巡幸一番。

倭人腿不如金兵快,船沉的沒有金兵多,就只好乖乖認慫,同意議和。為了表示懺悔臣服之心,只象徵性的要了兩萬萬兩白銀做軍費,又要了幾塊租界,上趕著給金國人當佃戶,可見倭人短視膽怯,不值一提。

經此一事,大金皇帝覺得倭人雖然無用,但是金軍也需再接再厲,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下次爭取跑的整齊一些。於是委了一位名叫袁慰亭的大員在津門小站編練新兵,委了他一個兵備道的前程,權柄也給的極大,津門庶政事權,盡委其身,軍民兩政皆可過問。

袁道臺當年與其父進京等缺時,曾於津門吃過混混的苦頭,對於這些毒蟲深惡痛絕。一邊練兵,一邊開始對混混下手,以極為殘酷的手段進行整頓。

既然混混不犯死罪,不能用王法砍頭,那就只好用私刑。這些名為站籠的木籠,並不能直接致人死地,也沒有特定的目標。衙門只是派了人在街上宣傳,只要自己承認是混混頭領,鍋伙裡的寨主(注:津門此時混混組織稱鍋伙,頭領稱寨主),就有資格到裡面去站一站。

只要誠心改過,在站籠內大聲認罪那些看守站籠的官兵就會把人放出來,用剪刀剪了混混頭上的作為標誌的假髮辮,再去鑽紀女的褲襠,這官司就算了結。

靠著衙門大牆邊上,站著十幾個面目普通的紀女,穿著大花襖,紅褲子,衙門每人每天給十個大子兒,從事此工作。鑽襠的時候,混混需喊一聲「娘,兒過來了。」紀女應一聲「我的兒,你鑽吧。」然後鑽過襠去,就可以看做脫罪,轉身回家沒人會阻止。

可是混混這種地下社會人員,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一張麵皮。既剪了辮子,又鑽了妓|女的襠,那還混個什麼?從此以後,街面上沒了你這號人物,還怎麼做混混的營生。

如今站在站籠裡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鍋伙的寨主,若是當眾丟了面子,與殺了他們也沒什麼區別。是以只有挺死一途而已。這幾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經有十幾個,剩下的還有咬牙硬挺著,沒一個真的去鑽襠。

這種站籠,也成了一個身份的象徵,只有夠資格的混混,才能在這裡站一下。事情的發展從一開始的整頓秩序,演變成了津門各路混混的義氣之爭,大家都以到站籠裡赴死為能。

各路混混鍋伙裡的頭目,若是不敢來這裡等死的,就會被看不起,雖然活著,也與死了無異。乃至於一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這裡送死,維持自己的體面名聲。

等待死亡的人比處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隊,籠子裡站死一個,自己就過去朝那官兵一拱手「老架兒(注津門稱官兵為老架兒,軍官為老總),他不是土(死)了麼,該我的個了,您老受累,把我弄進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點將,自己應卯,總之,籠子裡從來沒空過。

這具身體原本的主人趙冠侯,事實上根本不是地下社會的頭領,只是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組織中,混出個大名堂,主動過來站籠。

等到把所有的資訊消化之後,趙冠侯只覺得心裡生起巨大的無力感……這種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殺手,也是地下勢力的一部分,他並不歧視混混,但是他歧視送死的人。尤其當這種愚行發生在自己身上時,他就更有一種含血噴天之感。

這種籠子修的就是讓人待不舒服,不管身體素質多好,在這種籠子裡站不了一個小時,就沒了力氣。加上氣溫極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堅持的時間還要縮短,這個身體的前主人,不久前剛剛昏過去一次,然後被自己的靈魂吞噬了他的靈魂。事實上,他已經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點辦法,那麼堅持不了多久,剛剛活過來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一陣陣叫罵聲傳過來,那些還有體力的混混,全在指天罵地的咒罵。這也是混混精神的一部分,要充好漢,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時,口內要不停叫罵,站籠內,也是一樣。人在裡面,嘴裡不曾停頓,各路津門的混世魔王都與袁家祖宗八代的女性,都發生了些不足為人道的關係。

趙冠侯嘗試著喊了兩聲,發現自己的嗓子沒問題,現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聲音了。

自己不能浪費這次機會。或許是靠著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這次穿越的機會,自己應該珍惜,而不是揮霍掉。他清了清嗓子,運起中氣高唱起來「將身形來至在大街口,遵一聲過往的賓朋聽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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