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冠侯一笑「明天一早就走,初五趕的上回來吃餃子就好。」
臨時擔任山東騎兵旅長的孫飛豹,正駐在德州。過年的時候,各衙門全都放假,可是他的旅部,依舊是戒備森嚴,士兵訓練不停,與平時的區別,就是伙食變的更好,飯菜裡多了許多肉食。
房間裡,他和老將孫桂良燙了壺酒,切了一大盤狗肉。孫桂良用菸袋戳著他的額頭,把這位在揚基打過仗,得到過揚基總統親自授勳,前途無量的副旅長,訓的抬不起頭。
「你說,你是咋想的?人家給你說的那個張小姐哪點不好?讀過洋書,上過女校,她爹是咱山東財政廳的幹部,管錢袋子的。你跟她成了兩口子,將來要經費都省事。你娶誰不好,娶黑妮。叔不是說她不好,可她是個寡婦,還帶著孩子,再說,就是個山裡的丫頭,沒見過啥世面。要說唯一的本事,大概就是能騎快馬能耍刀,打架比男人還兇,可那過日子有啥用?你腦袋是不是在花旗國被驢踢過?」
「叔說的是……叔喝酒。」被菸袋打的腦殼生疼的孫飛豹,滿臉帶笑,絲毫看不出半點少年將星的架子。他夾了一筷子狗肉放到口裡大嚼。
「還是這偷來的狗,吃著最香。記得小時候,最愛乾的事,就是下山去打狗,那些看家狗偷一條,剝了皮,烤熟了吃著最香。有一年,沒長眼,惹上了幾條兇狗,被咬的啊……要不是命大,就交代了。」
孫桂良把菸袋收回去,自己喝了一口酒「是啊,你個兔崽子都以為要不行了,可是一聞到狗肉香,立刻就跳起來了。生龍活虎,吃的比誰都多。在花旗國,你就沒想著打條狗?」
「吃過,洋狗吃著不是味,還得是家鄉的狗,吃著是那個味道。洋麵包,荷蘭水,不管再好,也不如家裡的饃好吃。過日子,也是一樣,她讀過洋書也好,她爹管錢也好,終歸還是要娶個自己順心的。您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你個小兔崽子自己拿主意吧,反正叔以後,看見人家張處長得繞著走,沒臉見人啊。」
孫桂良抽著菸袋,心思卻回到了當年,偷狗失敗反被咬的孫飛豹,是孫美瑤把他揹回來的。親自給他擦身子上藥,又下山,把那一家的狗都殺了,燉了一大鍋肉,給孫飛豹吃。
他傷好之後,被孫美瑤揍了一頓,又抱著他哭了一天,再之後偷狗,多是孫美瑤出手,不讓這個堂弟受傷。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他還記著呢。黑妮跟美瑤,眼睛是有點像,當然,最像的,還是性子……痴兒,都是痴兒啊。
忽然,房門外的護兵高喊起來「大帥到!」
兩人剛起身的當口,趙冠侯已經走進來,先給孫桂良見禮,然後看著孫飛豹道:「我進城就聽到有人報案,狗丟了。合著你乾的啊。跟你姐一樣,見著狗肉沒命,她連阿爾比昂領事送我的獵犬都吃了,你比她還差點。我問你,手下有多少人能用?」
孫飛豹馬上回答道:「回大帥的話,一個騎兵團以及一個旅屬炮連隨時處於動員狀態。如果給我半天時間,可以多集結半個團。」
「解決劉黑七,用一個團加一個連,有信心沒有?」
孫飛豹道:「那炮連可以不去了,犯不上那麼抬舉劉黑七。」
「那好,現在集合隊伍,一個小時後,出發!」
等到孫飛豹敬禮出門時,才回頭問道:「姐夫,姐怎麼樣?」
「月底該生了。」
「那好,我這回砍了劉黑七,給姐當禮物。還有啊,我在花旗國偷過總統夫人養的狗,可那狗太小,沒法吃……」
話沒說完,便撒腿跑了出去,躲過了趙冠侯從後面扔來的一塊狗肉。
馬隊如同鐵流,衝過山東河北邊境,將奉命負責堵截劉黑七卻都喝的天昏地暗的共合陸軍,驚的魂飛魄散。
馬國傑在馬上看著那些軍裝不整,隊型凌亂的北洋兵,問趙冠侯道:「你的兵,和這些大兵是不一樣。有股精氣神,可如果是對上外國強兵,還有自信?」
「沒有自信也沒辦法,沒退路的,怎麼也得打了。」
「能幫你的就這麼多,窮親戚,沒辦法。第一次見你小子就不順眼,沒想到,最後我妹妹落到你手裡。對她好一點,否則我不會饒了你。」
「我媳婦,不用別人操心了。你倒是操心下你自己吧,給窮人打一條出路,這個理想很好,可是要做到很難。這是條險路,不好走。但是,我從心裡期盼你走的成。讓中國的窮哥們翻身做主,那便是人間好世界,活在那樣的世界裡,才可以算做一個人。」
馬國傑問道:「那假如我走成了,你又該怎麼辦?」
「廢話,那當然是跑了。窮人翻身的天下,註定沒有我的容身之地,自然有多遠跑多遠。你放心,我腿腳很快,足夠帶著鳳喜她們全身而退,你們追不上。」
「那好,我們都要快一點,就看看是你跑的快,還是我走的快了。」
兩人的手在空中一擊,一言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