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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公車站邊的流浪歌手(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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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playboy雜誌?是時裝雜誌嗎?」何詩聞言一愣,還疑惑地望向身邊的潘若若,她只知道playboy是一種服裝品牌。

何詩發現潘若若臉色赤紅,目露兇光,呲著一嘴小銀牙死盯著張敬,看神情,好像要把張敬分屍。

「敬哥,家裡沒鹽了,你跑跑腿好不好啦?」這時,突然聽到雷純在廚房裡喊。

「好,我這就去!」張敬從來未有過的聽話,聞言扔下海報就向外跑,他也知道,要是跑慢了點,隨時有可能真地被潘若若分屍。

「算你跑得快……」潘若若的小犬齒上閃著光,恨恨地望著張敬的背景說。

離張敬家的小區最近的一個超市在公車站點的旁邊,張敬因為剛剛調戲了潘若若這個美女,所以心情極爽,這一路上雙手插進褲子口袋還哼著小曲。

就在經過公車站點的時候,張敬突然聽到了一陣悠美的吉他聲,隨著吉他,還有男人的歌聲。

「我心中的遠方,有位美麗的姑娘……」

「我用翅膀來流浪,卻用雙腳去飛翔……」

「別說我只會微笑,沒有人看到那堵哭泣的牆……」

在這個公車站點邊,有一個不修邊幅、穿著很垃遢的男人,正抱著一把吉他,一邊彈,一邊唱著歌

這個男人大概也就是三十歲左右,他的眼睛很憂鬱,唱的歌旋律也很憂傷;但是能聽得出來,他唱得非常用心,歌詞的每一個字裡都灌輸了濃濃的情感。

他的腳下有一個破帽子,帽子裡有一些零錢,一角的、五角的、一元的、還有幾張兩元和五元的。

聽到這個男人唱的歌,張敬的心裡突然動了一下,本來他都已經走過去了,可又倒退著腳步回到了男人身前,站在那裡靜靜地聽了起來。

唱歌的男人唱了一首又一首,很多人從他的身前走過,有的無視,有的則扔下一點零錢,只有張敬,還仍然站在那裡,好像已經聽得痴了。

「這位先生,你也懂得音樂嗎?」突然,那個唱歌的男人停下了歌聲,抬頭望著張敬問道。

「呵呵,我不懂。不過這並不要緊,重要的是你懂就好了!」張敬淡淡地笑了笑,隨口回答對方。

「啊?我懂?」唱歌的男人微微一怔,沒明白張敬的意思。

張敬才不懂什麼音樂呢,他站在這裡聽了這麼久,並不是因為人家唱的歌引起他什麼共鳴,也不是他想聽人唱歌,更不是他有多欣賞這個唱歌的人,只不過是因為他心裡突然有了一個主意而已。

張敬摸摸自己的鼻子,走過去,大刺刺地坐在歌手男人的身邊,也不在乎髒不髒的問題。

「抽菸!」張敬隨手遞過去一支菸。

唱歌的男人很奇怪地看著張敬,想了想,這才接過張敬的煙,再用張敬遞來的火點上,陪張敬抽了起來。

「我聽你的歌唱得不錯,為什麼會淪落在這裡?能不能對我說說?」張敬抽著煙,好像聊家常似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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