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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審判(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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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話引起了強烈的反響,這更促使他大聲地為其提出向柏林進軍一事進行辯護。

隨著審判的發展,希特勒繼續以其滔滔雄辯和精明戰術左右著法官們。

與此同時,魯登道夫成了這出戲中的次要人物,他對其他被告的怨恨也越來越明顯。

「希特勒將我引入歧途」,在審判後他向自己的副官抱怨說,「他向我撒謊。

在他的發瘋的起義前夕,他告訴我陸軍百分之百支援起義……他不過是個演講家和冒險家而已。」

他怨恨的也許是,這位演講家和冒險家,這位可鄙的下士,其行動比自己更像一個傳統的大丈夫軍官——希特勒承擔了一切責任;他魯登道夫則不斷地逃避責任。

希特勒舉止傲慢,不時謾罵律師和法官,好像這是個軍事法庭,而他是主宰者似的。

「他用操場上的語調,斥責法庭」,英國記者.霍德.普頓斯回憶道。

「每個字都嚴厲粗魯。

當他把蠻橫的語調升高時,坐在中間位子上的小個子首席法官全身發抖,山羊鬍子也抖動得很厲害,不得不用手將它摁住。」

報界越來越反對這位逆來順受的法官,有些外國觀察家覺得很難相信他們是在審判。

3月4日,在巴伐利亞州部長會議上,人們異口同聲地批評尼哈特。

州部長施威耶說,被告對陸軍和州警的公開汙辱。

已構成對州警的人身攻擊。

另一位部長懷疑尼哈特是否有能力進行審判。

此時,第三位部長宣稱,在上層,尤其是在柏林,人們對審判的方法表示憂慮。

第四位部長透露說,他曾親身對首席法官允許希特勒一連講話4小時一事提出指責——而尼哈特僅回答說:「無法阻止希特勒講話。」

儘管官方和非官方的抗議不少,審判繼續成為希特勒的講壇。

在3月11日和14兩天地判決前審判中,希特勒大顯身手。

與英國對手的制度不同,在這種時刻。

法律規定可讓被告發表長篇講話並自由向證人提問。

於是,希特勒便把政治三巨頭當作罪人對待。

當馮.洛索夫將軍就位時,希特勒跳了起來。

高聲向他發問。

身材高大、光頭的將軍也不示弱,大聲反駁,還用細長的食指,活像一支手槍,指著前下士希特勒。

希特勒只好坐下。

不吱聲。

片刻後,他又起立,指責曾保證加盟於他的三位先生。

馮.洛索夫將軍鄙夷不屑地宣稱,希特勒僅堪扮演政治吹鼓手的角色。

希特勒大聲辱罵洛索夫,聲音之大使法官不得不叫他放低聲音。

他果然放低了音量,但是。

當洛索夫說他一半感情用事,一半是殘暴時,他又按捺不住了。

這次,像益智盒裡的小人一樣,從椅子上跳出來。

「你的金言跑到哪裡去了?這就是感情用事的和殘暴地希特勒嗎?」洛索夫雙眼盯著希特勒,冷冷地回答說,「不,壞了良心的是希特勒。」

此話一齣。

又招來了一陣辱罵,洛索夫只好轉向首席法官。

由於法官未斥責希特勒,這位將軍便起身鞠了躬,離開了法庭。

只在此時,尼哈特法官才遲遲宣佈,希特勒此舉是人身攻擊,是不容許的。

「本人接受這一指責」,希特勒諷刺地說。

希特勒的滔滔雄辯在最後一次講話中也達到了高峰,在他的最後一次發言,一部分是訓示。

一部分是勉勵,一部分是謾罵。

但自始至終都引人入勝,且特別有效;因為按照德國法律,被告是有最後發言權的。

希特勒對僅稱他為民族主義運動中的一名政治鼓手和平動機僅出自野心之說斷然否認,說他想當部長地指控是荒唐可笑的。

「從一開始,我的目標就比當一名部長高出一千倍。

我要的是粉碎馬克思主義。

我要完成這一大業,部長這個頭銜與之相比是何等荒唐可笑。」

片刻後,希特勒暴露了他內心深處的願望:「生來是個獨裁者的人是強迫不了地;他自覺自願;他不是被人驅趕向前;他驅使自己前進;這是沒有什麼可謙虛的……覺得自己是被召喚人民的人是無權這樣說的。

如果你們需要我或召喚我作,不行,我有我的責任!」他對法庭說,11月起義雖然敗北,他們必須尊他為德國未來的領袖,因為軍隊和支援起義者的理想的人們是註定會和解地。

「我相信,今天在街上舉起萬字旗的群眾與向他們開槍的人們團結一致的時刻肯定會到來的。

我堅信,這次的流血不會永遠將我們分開。

當我得悉是市警首先開火時,我高興地看到,首先開火的至少不是國防軍;軍隊一如既往,未受玷汙。

軍隊,不管是官是兵,與我們站在一起的時刻,終有一天會到來的。」

「希特勒先生」,尼哈特法官抗議說,「你說市警受到玷汙,我不許你這樣說。」

希特勒不顧法官的駁斥,繼續抑揚頓挫地高聲說完了最後幾句話:「我們建立地軍隊正日漸強大,迅速地與日俱增。

即使在此時此刻,本人仍驕傲地希望,終有一天,我們的原始新兵將會由連發展為營,營發展為團,團發展為師,昔日地帽徽將會從泥潭中拾起,昔日的旗幟將在我們面前飄揚;到那時,我們就將在‘審判的法庭’——‘上帝的法庭’——獲得和解;到那時,我們準備出庭,到那時,唯一有權審判我們的法庭的聲音。

將從我們的殘骸中,從我們的墳墓中響起。

因為,先生們,對我們宣佈判決地不是你們;只有永恆的歷史法庭才有權對我們的起訴作出判決。」

在唇槍舌戰中,希特勒取勝了。

法庭休庭考慮判決時,許多觀察家都認為,他會被判無罪。

尼哈特法官,不顧所作的證詞,堅持要開釋魯登道夫。

其餘3名外行法官。

包括一位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不斷以陰鬱的目光偷看希特勒的法官在內,也一致同意開釋主要被告。

「以我的辯護詞為依據」,在審判過去很久後希特勒評論說。

「他們深信,卡爾、洛索夫和賽塞爾與我一樣有罪。

人們將反對意見通知他們,如若開釋,案子有可能被轉至萊比錫法庭的危險。

這就使陪審團不得不深思。

他們的結論是,判我有罪比較保險。

尤其是他們也得到保證,在判決後6個月內將我赦免。」

:為她們地偶像佩花的婦女。

他下令將花除掉,其他追隨希特勒的女人竟要求准許她們在希特勒地澡盆裡洗澡。

上午10時過後,被告一夥被帶到大樓前集體拍照。

全身軍服、頭戴鋼盔的魯登道夫怒容滿面。

希特勒身穿軍大衣。

未扎皮帶,手執絲絨帽,站在他的左邊。

希特勒的軍大衣洗得乾乾淨淨,熨得平平展展,看上去像是新的。

他地鬍鬚剪得整整齊齊,頭髮下垂。

看上去,他很鎮靜,充滿信心。

身體也很好,像是一個成功的商人。

有生以來,他首次大肚皮——體重達10磅。

被告被押進法庭時,大樓外聚集了一大群人。

宣讀判決書幾乎達一小時;當希特勒被判5年徒刑在蘭茨貝格監獄服刑時,法庭內未出現轟動。

刑期減少半年,因為審判前已拘留6個月。

如預想的一樣,魯登道夫被無罪開釋。

對他的高地位所作的照顧,他再次以意氣作答:「這次開釋,我將它看作是恥辱,不是我的戎裝和勳章所掙來地。」

即使被判有罪。

希特勒仍受法庭的尊敬。

它拒絕將希特勒作為一個不受歡迎的外國人押解回奧地利。

「希特勒是德國化的奧地利人。

本庭認為,像希特勒那樣連思想、感情都是德國式的人。

一個在戰時志願在德軍中服役4年,在敵人面前英勇不屈且贏得了崇高榮譽的人,一個在戰爭中受傷、健康受到損害的榮譽軍人……‘共和國保護法’是不適用於他的」。

法庭對希特勒地3位敵人表示蔑視。

它宣稱,如果卡爾、洛索夫和賽塞爾「對希特勒要求他們參加起義明確地說‘不行’,或者,在11月8日晚,被告反覆要求澄清事即時,如果得到某種合作」,這個悲劇是可以阻止的。

希特勒的判決是第一個被宣佈的。

在宣讀別人的判決書時,他被匆忙押上等候在外邊的小汽車,為的是要避免示威遊行。

黃昏時分,希特勒被押回7號牢房。

在他不在期間,牢房重新進行了裝修,顯得更加引人注目。

但是,早些時候的信心已不復存在了。

獄卒朗斯.赫姆利希注意到,他「看上去比先前更加愁苦。」

陰鬱的情緒很快便過去了。

過了不久,他從皮箱中取出一本新日記本。

在扉頁的右上角,他寫道:「座右銘:世界滅亡時,全球都會抽搐,對正義事業地信念卻巍然聳立」。

在這銘言下方,他寫下了:心胸狹隘和個人憎恨的審判業已結束——今天開始了我地鬥爭。

1924年4月1日於蘭茨貝格只有起義者才需要的審判結束了。

希特勒雖然贏得了一場宣傳戰,自己卻被拋回牢籠。

他知道,他要在那裡服刑4年半。

在德國一大部分公眾和西方世界看來,對叛國罪和武裝叛亂罪的判決,已輕到了荒謬的地步。

倫敦的《泰晤士報》評論說:「無論如何,此次審判表明,反對帝國憲法的陰謀,在巴伐利亞並不被認為是個嚴重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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