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殺她!你們不要因為我把偵破方向搞錯!」
歌華被警察關了二十四小時,第二天下午,經過電視臺領導和警方交涉,他被放出來。
可是,他依然是重大嫌疑犯。
不過,說歌華殺了方里也有一些疑點——警方在方里的房間裡並沒有發現歌華的手印和腳印。
很快,警方在方里的房間裡搜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證據——那是一張紙片,上面寫著:
帶你去黑夜,同意嗎?喝了這瓶汽水,就說明你答應我了。10樓。
歌華聽到了這個訊息,心裡的石頭「撲通」一下落了地。
他陡然明白了,從空中降落的那個竹籃,那個漂亮的竹籃,那個晃來晃去意味深長的竹籃,並不是方里放下來的!
它來自10樓那個黑糊糊的房間。
10樓住的那個人,也在電視臺工作,歌華見過他,不過沒有說過話。他好像是一個編導。歌華印象最深的是:他穿衣服總是亂七八糟的。平時,他不太來上班,來了也是匆匆忙忙就走掉了。
10樓。
那個房間裡有一雙蒼白的手。
那雙罪惡的手,冒充9樓,向歌華要了一瓶汽水,又要了兩包老鼠藥,然後,他把那藥攪拌在汽水中,又伸到9樓方里的窗前……
他做得天衣無縫!
他跟歌華有什麼仇,為什麼要陷害歌華呢?
或者說,他跟方里有什麼仇,為什麼要害死方里呢?
5鍾情
方里是一個很自立的女孩。
她家不在本市,在一個很遠的縣城。大學畢業後,她單槍匹馬闖到了這個陌生的城市,一個人打天下。
她進電視臺,沒有任何人幫忙,全靠自己。當時,她在一家公司做文秘工作,正巧那時候,電視臺舉辦主持人大賽,她就去參賽了,一路過五關斬六將,從周冠軍,到月冠軍,到季度冠軍,到年度冠軍……就這樣,她進了電視臺,併成為優秀主持人。
她經常出入上流社會,有很多人向她求愛,其中有一些知名企業的總裁,但是,她一直緊緊收攏著重重花瓣,小心地保護著心中那嬌嫩的愛情花蕾。
誰都不知道,她深深地愛著一個人。
這個人跟她在同一個單位,叫吳稟。吳稟是一個幕後工作者,一個工薪階層。他高大,粗糙,不修邊幅,連絡腮鬍子都經常不剃。
方里不喜歡歌華那種奶油小生。
吳稟好像是畫家出身。之所以說好像,是因為他什麼都會,畫畫,寫詩,還導演過一部電影,只是最後沒通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