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就在劉宏緊鑼密鼓地準備著帝國豪強階級的一場盛會時,卻生了讓他難以容忍的事情,一家名為民為貴的報紙連續捅出了兩件冤案。
建章宮內,劉宏看著陳琳派人送進宮來的那份加厚的報紙,臉色陰沉,兩樁案子,一樁是富家子弟夜晚在城內縱馬,踩踏路人致死,一樁是下級官吏調戲貧家女子,被貧家女子失手刺死,兩樁案子按照律法判決,富家子弟可以判死罪,那貧家女子則是無罪,可是偏偏兩樁案子刑部卻反其道行之。
「簡直是目無王法。」將報紙重重地拍在案上,劉宏站了起來,目中露出的森冷目光讓一旁的楊彪也不由打了個寒噤。
在帝國的傳統裡,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算是權貴殺人,按照律法也一樣應該治罪。在過去政治昌明的時代。就算是貴如外戚也同樣要被問罪,雖然有不少人是以罰錢或是戴罪立功來逃脫死罪,可是同樣也有人伏誅。
楊彪當然明白現在地帝國比起以前政治昌明地時候更注重法紀,而且天子本身也最厭惡貪贓枉法的事情,更何況改元昭武以後,天子曾數次下詔要各級官吏奉公守法。嚴格執行律法,不准許任何貴族逃刑,可言猶在耳,刑部就鬧出了這種事情,如何不叫天子憤怒。
「去內閣省。」雖然劉宏可以行使自己的特權,直接越過內閣省,讓御史臺接管這兩樁案子,但是他不希望因為這樣的舉動和內閣省而產生隔閡。一個良好的行政機構需要上下之間的互相信任,至少在表面上他要讓內閣省感到他們受到自己地重視。
很快,劉宏就到了內閣省,此時七位宰相正和他們的副手審閱著六部和各地送來的公文奏章,處理在自己許可權內的政務,同時留出重要的公文奏章,準備送往建章宮。
當宦官前來通稟迎駕的時候,正在處理公務的宰相們都是愣了愣,天子已經很久沒有在他們辦公的時段來內閣省了。而且還是如此鄭重地駕臨。
「楊相,陛下讓我轉交給您的。」被劉宏先行派來的張讓將那份陳琳送來的報紙遞給了楊賜,接著退了出去,這是劉宏提前給楊賜等人一個反應的時間。這兩樁案子裡,後一樁刑部最後給那個貧家女子定了死罪,按照程式會送上奏章交由內閣省,最後由劉宏硃批御準,然後秋後處斬。
看到張讓離開,楊賜將那份報紙展開了起來,這時他身旁的其他六位宰相也靠了過來,然後他們很快神情也凝重了起來,他們可以想象得到年輕的天子火氣有多麼大。昭武改元以來。朝廷三令五申不準徇私枉法,這些刑部官員的膽子也實在太大了。
居然在這個節骨眼上還敢頂風作案。七位宰相也是騰地冒火了,最近為了向上雒的各地豪強展現朝廷地形象,天子和他們花了多大的力氣,可是刑部居然給他們鬧出這種事情來,堂堂天子腳下生如此荒謬的冤案,這事情若是風傳起來,將置朝廷顏面於何地。
「楊相,我看是不是先禁了這份報紙。」七位宰相身旁,幾名協助輔政的文官副手躑躅著說道,在他們看來這種事情一旦傳起來,無疑會有損朝廷地聲譽。
「你糊塗,禁得了嗎?這報紙不知賣出去了多少份,難道你還要一家家的追要回來,另外不準別人議論嗎?」楊賜臉色一沉,訓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