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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被栽贓了(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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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絕峰乖乖的跟著刑警回了刑警隊,離開派出所的時候,陳妮眼淚汪汪的拉著他的手就不肯鬆開,一個勁的唸叨說:「大哥,大哥,這是怎麼回事啊,他們肯定搞錯了!」

林絕峰安慰她說:「沒事,只是協助調查,不用擔心,你回寢室等我的訊息吧!」

唯一對這件事情感到寬慰的是派出所的警察。雖然林絕峰並沒有對他們怎樣,但是幾句簡單的普法教育,就已經讓他們把林絕峰視為燙手的山芋,放人也不是,羈押也不是,正好藉機送走這個瘟神。

到了刑警隊,林絕峰被帶到一個小屋裡,一張桌子,幾個警察。屋裡沒有燈光,只有一盞強射燈,正照在林絕峰的臉上。

「和電影電視裡演的一樣哎!」林絕峰心中暗忖:「今天算是親身體驗了!」

想歸想,林絕峰卻也知道,這樣做的目的是給犯罪嫌疑人造成心理威懾,同時也便於警察們觀察其面部表情的變化,從而揣摩心理動態。當然,這也使得犯罪嫌疑人無法看到警察們的表情和動作。

讓林絕峰感到難受的還不只這些,還有屁股下的鐵椅子。

對警察的工作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鐵椅子這種東西,說白了就是鐵打的椅子,人坐在上面後只能挺直了腰板,保持最標準的坐姿,因為手腕、腳踝和腰部都會被固定住,所以即便時間長感到疲勞也無法改變一下姿勢。

一般來講,這是為約束犯罪嫌疑人、醉酒的人和正在發作的精神病人而使用的。當林絕峰的屁股捱到那冰冷的椅子的時候,他就知道,自己不會只是被瞭解一下情況,而是成了嫌犯。

警察先詢問了林絕峰一些個人問題,比如說姓名、職業之類。然後,其中一個年歲較大警察問道:「今年一月十三日,你在幹什麼?」

林絕峰想了想,不正是和樸安宇打架的那個週六嗎,怎麼又是那天的事情?!

他回答說:「給學校太極拳社團的宣傳活動幫忙。」

「還有呢?」

「還有?」當天,林絕峰除了社團那點事情,就是到處亂逛,沒做別的,但也沒有證人。

「好好回憶一下!」

「確實沒做什麼啊!」

「我幫你回憶一下,你當天見過什麼人沒有?」

警察的話,讓林絕峰立即想起林若雯交待的那個工作。

「好你個林若雯,果然是你搞的鬼,既然你不仁,別怪我不義!」林絕峰打定主意,就把事情對警察和盤托出。

警察想了想,告訴林絕峰:「你的口供,涉及到東正集團董事長的女兒,你能保證口供的真實性嗎?」

警察的口氣有些猶豫,林絕峰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庇護著林若雯的東正集團,財雄勢大,豈是他這個小人物能扳倒的。但事到如今,自己只能一博了。他對警察說:「第一,我只是一個學生,我所交往的人也都限於學校範圍內,我從不認識當天從我手中接過檔案袋的那個人,我周圍的人都可以證實;第二,我是林若雯的秘書,她交代我做這些工作是很正常的。」

年長的警察招了招手,另外一個警察拿過一個塑膠袋,裡面裝的就是那個粉紅色的檔案袋。年長的警察帶上了一幅白手套,然後把檔案袋拿出來地給林絕峰看:「是這個嗎?」

林絕峰立即注意到了檔案袋開口處那個已經撕開的小紙條,於是承認說:「就是這個!」

「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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