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斯科特可以大致斷定,〖中〗國艦隊不在群島東南方向上。
即便〖中〗國艦隊沒有靠近印度,也不會離得太遠,很有可能是在外圍巡邏的戰鬥機碰巧遇到了那架巡邏機。
如此一來,〖中〗國艦隊此時就在馬爾地夫群島東面。
算上時間差的話,那麼此時〖中〗國艦隊離馬爾地夫群島不會超過五百公里,到天亮的時候將縮短到三百公里左右。
問題上,這些都是斯科特的推測。
此外,連斯科特也不敢肯定這一推測。
說白了,斯科特根本不可能根據這些非常有限的情報,準確判斷出〖中〗國艦隊的行蹤,而他手裡的艦載機,根本不可能進行大範圍搜尋。也就是說,在沒有確定〖中〗國艦隊大致行蹤的情況下,找到〖中〗國艦隊的機會並不大。相反,〖中〗國艦隊指揮官卻能夠大致確定第二印度洋艦隊的活動範圍,也就能夠合理安排偵察機。即便這個範圍足夠大,〖中〗國艦隊首先找到第二印度洋艦隊的機率都高得多。
斯科特首先想到的就是撤退。
只是,他又很不甘心。要知道,只要能夠大致確定〖中〗國艦隊的活動範圍,哪怕只知道一條大概的航線也有很大的把握找到首先〖中〗國艦隊,並且搶先發起攻擊,一舉奪得印度洋的制海權。
從不猶豫的斯科特,這次猶豫了。
考慮了足足半個小時,斯科特才下達命令,讓艦隊轉為向西航行,並且讓航空部門在天亮前安排好偵察機。
斯科特沒有放棄,而是繼續在尋找決戰機會,或者說幹掉〖中〗國艦隊的機會。
當時,斯科特考慮到了非常重要的一點,即〖中〗國艦隊在東邊,如果兩支艦隊的距離在五百公里左右,那麼〖中〗國艦隊所在海域將提前二十分鐘左右天亮,而這二十分鐘就是斯科特想要獲得的先機。
說得簡單一些,第二印度洋艦隊在天亮前出動偵察機,確保在天亮的時候,到達〖中〗國艦隊最有可能出現的海域。即便〖中〗國艦隊也在天亮前出動偵察機,因為第二印度洋艦隊所在海域要晚二十分鐘天亮,所以〖中〗國艦隊的偵察機率先發現對手的機率,絕對要比第二印度洋艦隊的偵察機低得多。只要能夠首先發現〖中〗國艦隊,斯科特就有足夠的把握搶先發起攻擊,並且重創〖中〗國艦隊。哪怕不能全殲〖中〗國艦隊,只要使〖中〗國艦隊喪失航空作戰能力,斯科特也能十拿九穩的打贏這場海戰。
更重要的是,向西撤退,讓斯科特有了更多的選擇。
說白了,如果沒有找到〖中〗國艦隊,也無法確認〖中〗國艦隊的大致行蹤,斯科特大可率領第二印度洋艦隊全速向西撤退,離開交戰海域,然後再決定是進入阿拉伯海,還是繼續在印度洋上尋找決戰機會。
換個角度看的話,斯科特的處境就更加有利了。
這就是,如果〖中〗國艦隊一意孤行,來到馬爾地夫群島海域,那麼唯一的出路就是找到第二印度洋艦隊,並且與之決戰。除此之外,〖中〗國艦隊就只能選擇撤退,絕對不可能在馬爾地夫群島海域久呆。
也就是說,不管是打、還是不打,也就三十日白天的事情。
到了三十日晚上,只要沒有遭遇,〖中〗國艦隊就會選擇撤退,並且只能向東撤退,而斯科特就能在這個時候返回戰場。
顯然,只要捱過了三十日白天,局面就將變得對斯科特極為有利。
說百了,〖中〗國艦隊只要撤退,斯科特就至少能夠確保印度洋西部海域的制海權,並且對斯里蘭卡島構成威脅,讓中**隊暫時不敢輕舉妄動。接下來,〖中〗國艦隊肯定會再次尋找決戰機會。即便艦隊決戰不可避免,但是拖的時間越久,對斯科特就越有利,因為〖中〗國艦隊必須在陸戰隊做好準備之前幹掉第二印度洋艦隊,而斯科特有足夠的時間消耗下去,也就掌握了主動權。
事實上,斯科特並不急於與〖中〗國艦隊決戰。
如果不是海軍部發來的命令,斯科特早就率領艦隊進入阿拉伯海了,根本不會在馬爾地夫群島逗留。
當然,如果有取得完勝的機會,斯科特也不會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