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艦隊到達的當天,第72艦隊也已到達夏威夷群島。
事實上,如果第72艦隊全速航行,三天前,也就是二月二十日就能到達,只是萊特在接過了指揮權後,讓第72艦隊降低了航行速度,僅以巡航速度前進,並沒有急著趕去參加戰鬥。
不是萊特不想參戰,而是在他看來時機還沒有成熟。
這就是,提前出發的第71艦隊一直沒有與中國艦隊接觸,甚至沒有找到在中途島附近活動的中國艦隊。
對此,萊特非常氣憤,認為斯普魯恩斯沒有把他的作戰部署當回事。
問題是,除了氣憤,萊特還能做什麼呢?
顯然,萊特不想趕在第71艦隊與中國艦隊遭遇之前進入戰場,因為這會使第72艦隊成為打擊目標。
為此,在二月二十二日,萊特給太平洋艦隊司令部發了一封電報。
對於斯普魯恩斯的消極行為,萊特進行了嚴厲的批評,還提到,如果第71艦隊依然以避戰為主要目的,那麼他部署的作戰行動就無法獲得成功,斯普魯恩斯必須為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後果。
萊特沒有把這份電報發給斯普魯恩斯,而是發給了尼米茲,擺明了就是要讓尼米茲去給斯普魯恩斯下達命令。更重要的是,這等於在暗示尼米茲,斯普魯恩斯此時的所作所為肯定與他有關。
只是,尼米茲根本沒有把萊特的威脅放在眼裡。
在回電中。尼米茲明確提到,第71艦隊的作戰行動屬於戰術決策,決定權在艦隊指揮官手裡,與他沒有任何關係。
這下。萊特沒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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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71艦隊一直不肯積極行動,那麼第72艦隊進入戰場後,肯定會成為中國艦隊的頭號打擊目標。
隨後,萊特就收到了第33艦隊已經到達戰場的訊息,而且知道該艦隊裡有五艘快速戰列艦與三艘大型巡洋艦。也就是說,中國海軍把所有大型戰艦都編入了第33艦隊,目的再明確不過了。
第33艦隊就是來對付第72艦隊的。
到此。萊特需要做出一個極為關鍵的決定,即要不要在沒有第71艦隊的協助與配合下發起反擊。
以當時的情況,萊特完全可以做出否定的選擇。
說白了,就算第72艦隊沒有開赴戰場。導致中途島失守,萊特也可以把責任推到斯普魯恩斯身上,即因為第71艦隊作戰不力,導致第72艦隊沒有獲得發起反擊的有利機會,也就錯失了挫敗中國艦隊的機會。
問題是。就算這種說法被戰爭委員會的人接受,萊特的前程也會大受影響。
原因很簡單,這是由萊特提起、並且發起的作戰行動,尼米茲與斯普魯恩斯從一開始就不主張這麼打。就算主要責任在斯普魯恩斯身上。萊特也會因為是最高前線指揮官,而承擔相應的責任。
顯然。只要第72艦隊不戰而撤,萊特的前途就完蛋了。
問題是。如果沒有第71艦隊的協助與配合,萊特根本不可能率領第72艦隊單獨打贏這場海戰。
甚至可以說,只要戰鬥打響,第72艦隊連全身而退的機會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