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首批登陸的陸戰隊官兵來說,最不願意見到的就是敵人的裝甲部隊。
要知道,在登陸的第一個二十四小時之內,就算能夠把坦克戰車送上海灘,陸戰隊也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裝甲力量。原因很簡單,坦克戰車在運送到登陸場的時候,只會攜帶很少的燃料與最少的彈藥,要在上岸之後才會補充燃油與彈藥,隨後還需要由陸戰隊的前線指揮官決定怎麼使用。
更要命的是,陸戰隊步兵缺少足夠的反坦克力量,特別是首批上岸的步兵部隊。
這就是,在搶灘登陸的時候,陸戰隊官兵絕對不會帶上對奪取海灘陣地沒有幫助的武器裝備,而反坦克火箭筒也包括在內。雖然火箭筒也能夠用來對付敵人的碉堡、機槍點等防禦工事,但是絕大部分時候,陸戰隊官兵情願呼叫火力支援,也不願意扛著火箭筒去跟敵人的機槍對壘。
如果登陸作戰行動順利,那麼在入夜之前,首批登陸的步兵部隊就能從後繼上岸的部隊那裡獲得反坦克火箭筒。如果登陸行動不順利,那麼首批上岸的步兵部隊就只能祈禱不要遇到敵人的裝甲部隊了。
事實上,就算有火箭筒,陸戰隊的反坦克能力也很差,特別是在夜間。
當時的火箭筒,絕對算不上先進,需要兩名士兵操作,而且在發射之前需要huā上十多秒做準備,如果是新兵則要huā上更長的時間,然後才能瞄準一百米內的坦克,最後還得祈禱打出去的火箭彈能夠擊中坦克的關鍵部位,而且火箭彈上的引信能夠正常工作,而不在被坦克的裝甲彈開之後才起爆。
也就是說,火箭筒是一種不太可靠的反坦克武器。
要命的是,這是陸戰隊官兵手裡唯一的反坦克武器。
在大戰初期,〖中〗國海軍陸戰隊還裝備了一些磁性反坦克手榴彈與反坦克槍。但是這些反坦克武器根本無法對付在大戰中出現的各種新式坦克,而且使用反坦克手榴彈的時候,投彈手受到的威脅比遭受攻擊的坦克受到的威脅還要大。
如果在白天遇到敵人的裝甲部隊,問題還好解決。
這就是,可以立即呼叫空中支援,而任何一名戰鬥機飛行員都非常樂意替陸戰隊官兵去幹掉敵人的坦克。當然,飛行員在乎的不是陸戰隊官兵的感激。而是每擊毀一輛坦克,就能多一個金燦燦的戰果標誌。
要是在夜間遇到敵人的裝甲部隊。麻煩就大了。
雖然炮火支援有一些作用,但是意義並不大,即只有炮彈的落點足夠近、甚至要直接命中坦克,才能將其摧毀。
顯然,沒有一名陸戰隊官兵指望從十多公里外打來的炮彈能夠擊中敵人的坦克。
只是,在絕大部分時候,防禦支承點上的陸戰隊官兵依然會呼叫炮火支援。主要不是為了打掉敵人的坦克。而是為了幹掉那些伴隨坦克作戰的步兵,然後陸戰隊的反坦克手才能用火箭筒去對付敵人的坦克。
事實上,如果遇到的只是敵人的坦克,那絕對是天大的好事。
在〖中〗國海軍陸戰隊中,絕不缺乏反坦克王牌步兵。到大戰結束的時候,〖中〗國海軍陸戰隊中單人擊毀坦克的最高記錄為一百七十七輛,而獲取戰果在一百個以上的反坦克手足足有一百多人。當然,這些戰果不僅僅是坦克,還包括突擊炮、裝甲車、半履帶式車輛、卡車等運輸車輛。
沒有步兵掩護的坦克,對陸戰隊並沒有太大的威脅。
只需要幾名老兵吸引敵人坦克手的注意力。攜帶著反坦克火箭筒的反坦克小組就能夠迂迴到坦克的側面,然後出其不意的發起攻擊。即便是「潘興」式重型坦克,只要被一枚火箭彈直接命中炮塔或者車體側面,也會被擊毀,而「謝爾曼」式中型坦克,就算擊中的是炮塔與車體正面,也會被打穿。
關鍵就是,如果炮火打擊沒能消滅敵人的步兵。問題就嚴重了。
在敵人步兵的威脅下,反坦克手根本沒有機會靠近敵人的坦克。雖然反坦克火箭筒的標稱射程達到了兩百米,但是實戰中能打中一百米以外的坦克就很不錯了。而一些經驗豐富的反坦克手會埋伏在敵人坦克的行進路線上,等到距離縮短到五十米以內。才會向敵坦克突然開火。
這個距離,對反坦克手也同樣致命。
要知道,即便是美軍自衛用的自動手槍的射程都能達到五十米,而在這個距離上,衝鋒槍有更大的殺傷威力。更要命的是,在反坦克手能夠看清坦克的情況下,敵人的步兵同樣能夠看到五十米、甚至是一百米外的反坦克手。顯然,敵人的步兵不會給反坦克手十幾秒、甚至半分鐘的瞄準準備時間。